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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保局四项机制 五个确保 对我省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进行再部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医保局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沟通协调、督办检查及信息报告“四项机制”,做细做实“五个确保”,对我省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
一是确保医保基金预付到位。对全省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及时预付医保基金,对确诊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受总额预算指标控制,并要求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及时结算,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确保相关药械集采政策落实到位。在疫情期间,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对患者必需的药品及医用耗材可采取线下方式自行采购。
三是确保综合保障到位。在城乡居民今年缴费期结束前,凡属我省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无论是否已缴纳个人年度医保费,均享有医保待遇。对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四是确保医保支付范围及时调整到位。各地在疫情期间,对确诊患者使用的符合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管理维护,临时纳入医保基金甲类支付范围。
五是确保异地就医服务到位。对于确诊的异地就医患者,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先救治出院后直接结算。
(内容由医药服务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