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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政策 | 交易制度新规梳理

政策汇 远川科技评论 2020-02-27




科创板政策|交易制度新规梳理



本文主要综合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下称《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下称《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引》(下称《交易指引》)等业务规则,对科创板交易制度的新规进行梳理。


新规的重点在于进一步放宽了涨跌幅限制,引入了盘后交易延长交易时间,以及制定了较高的投资者门槛


01交易规则变化


一、上市交易规则: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二、日常交易规则:

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20%


三、开放做空: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公司可以按规定借入科创板股票,具体事宜另行规定。


四、单笔交易要求:

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10万股;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五、引入做市商:

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竞价交易,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做市商可以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报价服务。


02新增盘后交易


一、内容: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二、时间:

申报时间:上交所接受交易参与人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30。


撮合时间: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


三、定价:

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上交所将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量、成交金额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股票当日总成交量、总成交金额。


四、是否可撤销:

在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五、申报成交条件:

上交所接受交易参与人的收盘定价申报,若收盘价高于收盘定价买入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买入申报无效;若收盘价低于收盘定价卖出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卖出申报无效。



如上图所示,例如,当日股票收盘价为10元,那么,若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以9元的盘后交易价格买入A股,则该笔交易无效;若投资者申报以11元的盘后交易价格(即高于当日股票收盘价)买入A股,则该笔交易将以10元的价格成交。


反之,若投资者申报以9元的盘后交易价格卖出A股,则该笔交易将以10元的价格成交;若投资者申报以11元的盘后交易价格卖出,则该笔交易无效。


六、时间优先:

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上交所将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量、成交金额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股票当日总成交量、总成交金额。


举例:假设当日股票收盘价为10元,那么在上午10:00提交的价格为11元的收盘定价买入申报,优先于在下午15:10提交的价格为11元的收盘定价买入申报,也优先于在下午15:10提交的价格为15元的收盘定价买入申报。


七、额外规定:

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减持股份的,视同竞价交易执行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03

投资者门槛


在《交易特别规定》中,上交所对想要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个人投资者,明确提出了“50万+24个月”的入场要求,具体如下: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

3、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未达到投资要求却想要入场的中小投资者来说,可通过科创板主题公募基金,科创板战略配售基金等产品间接参与市场。




全文完。感谢您的耐心阅读,请顺手点个“在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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