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研究】|| 乔琦:阐释之“度”与中国新诗的阅读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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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乔琦,女,汉族,山西运城人。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2002级硕士研究生,201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获博士学位,现为西安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出版专著《形式动力:新诗论争的符号学考辨》,发表《元语言冲突与晦涩诗学》《核心语及其展开:里法泰尔诗歌符号学的一个关键概念》《诗歌刺点:意义在文本断裂处产生》等论文多篇。
阐释之“度”与中国新诗的阅读困惑
乔琦
一、由“诗歌符号学”引起的批评
“阐释”早已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它仍在各种文学理论中占据显赫位置,符号学尤其如此。卡勒指出:“里法泰尔把意义的研究等同于阅读的研究,诗歌符号学实乃讲述读者处理或理解文本的方式。”[1]卡勒虽然对里法泰尔所作的诗歌符号学建构多有推崇,但认为他对读者的自由限制过多。卡勒批评里法泰尔的诗歌符号学偏重阐释,没能坚持对“文本和读者之辩证关系”的分析。写《诗歌符号学》的里法泰尔至少在两个问题上,令卡勒非常不满:
第一, 里法泰尔受到阐释的诱惑,没能完成起初的诗学设想。
里法泰尔的《诗歌符号学》几乎是迄今为止,唯一一本最具系统的诗歌符号学理论著作,其基于主型、模式、核心语、不通、追溯阅读法等关键概念基础上的论述,自成体系且别具一格。从结构主义阶段到解构主义阶段,卡勒对文学研究有相对一致的要求:“作为一个学科的文学研究的目的正在于努力去理解文学的符号机制,去理解文学形式所包含着的诸种策略。”[2]在某种特定的理论形态之上,卡勒始终执着于大文学理论观,即坚持文学本体论方面的探索。因而,在肯定《诗歌符号学》成就的同时,卡勒无法容忍里法泰尔过分沉醉于具体文本的阐释。
第二,里法泰尔在文本与读者之间,较多地偏向于文本。
在意义的探寻过程中,文本与读者,恰似一场拉锯战的双方,难分上下。“新批评”、“结构主义”、“符号学”、“读者反应批评”、“解构主义”等诸多理论,对文本或读者的偏重上,虽没有绝对清晰的变化轨迹,但20世纪以来的西方文论,大体经历了从偏重文本,到偏重读者,再到调和二者的过程。
斯坦利·费什的《罪的惊诧:<失乐园>中的读者》、斯蒂芬·布思的《论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伊瑟尔的《暗含的读者》、里法泰尔的《诗歌符号学》,以及卡勒的《福楼拜:不确定性的运用》等著作,“都描述了读者怎样试图依据认为是有关的代码和惯例来影响文本,以及文本对特定阐释模式的抗拒或服从。正是于读者活动的描述之中,作品的结构和意义显现出来了”。[3]卡勒发现诸多理论家对意义的论说,实乃在讲述一个阅读的故事,其中,里法泰尔讲述的故事更富戏剧性。
在对多种阅读理论进行考察之后,卡勒点出阅读的故事中有一个奇怪的特征:“即文本与读者是多么容易转换位置:读者建构文本的故事,一转眼就成了文本激发读者某种反应,从而主动控制了读者的故事。”[4]《诗歌符号学》在文本与读者间滑动,总体上更偏向于文本对读者的激发,从教学式阅读到追溯阅读,读者在文本的制约下被迫完成跨过藩篱的动作。
卡勒承认文本激发读者进行意义阐释的力量,也注意到,甚至一些专注读者的批评家,如费什,都无法确保读者的地位。[①]尽管如此,卡勒仍然坚持认为读者创造文本,肯定读者在阐释中享有独一无二的地位。
里法泰尔及其著作《诗歌符号学》
二、“诠释与过度诠释”之辩
卡勒期望赋予读者更大的意义解读空间,“符号追寻”阶段的卡勒已经显示出对阐释的宽容态度。1990年,在与理查德·罗蒂、艾柯等围绕“诠释与过度诠释”展开的辩论中,卡勒更是义不容辞地选择了为“过度诠释”辩护的角色。
艾柯在仔细考察皮尔斯关于符号“无限衍义”(unlimited semiosis)的观念之后,强调“从‘无限衍义’这一观念并不能得出诠释没有标准的结论。说诠释(‘衍义’的基本特征)潜在地是无限的并不意味着诠释没有一个客观的对象,并不意味着它可以像流水一样毫无约束地任意‘蔓延’。说一个文本潜在地没有结尾并不意味着每一诠释行为都可能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5]依据皮尔斯的“无限衍义”概念,符号表意过程永不结束,我们无法终止“符号-意义-符号-意义-符号……”的延展过程,但意义无法穷尽,并不意味着,对意义的解释没有限定和标准。艾柯的提醒,把“无限衍义”从一种可能的误用中解救出来。艾柯多次强调阐释一定有某种必须遵循的标准,比如华兹华斯的诗句:
A poet could not but be gay
依据华兹华斯所处时代的语言系统的基本情况,gay一词不具有“性”内涵,不能被理解为“同性恋”。艾柯退一步假设,如果华兹华斯的诗稿在一个神秘瓶中被发现,我们无从判断其时代背景,那么gay一词能否被理解为“同性恋”呢?这首先取决于文本其他部分是否允许,如果允许的话,可能继续推测,这个文本出自一位模仿浪漫主义作家的当代作家之手。艾柯进一步说:“我进行揣测的只是‘文本的意图’,或者说,运用文本策略能够确认出来的那个‘标准作者’的意图。”[6]艾柯阐释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文本意图”,很难清楚地描述出来,它被放置在标准作者、标准读者与文本之间构成的动态关系中:文本意图不能直接从文本的表面看出来,而是由标准读者推测出来,并由此勾勒出一个标准作者,因此“文本就不只是一个用以判断诠释合法性的工具,而是诠释在论证自己合法性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的一个客体”。[7]艾柯的“标准作者”类似于韦恩·布思的“隐含作者”,而“标准读者”则类似于斯坦利·费什的“阐释团体”,艾柯、布思和费什在各自不同的理论倾向下,共同的趋向是,在一定程度上,剥除有血有肉的经验作者和经验读者对文本的专断统治。处于阐释循环中的文本意图,既是阐释活动的目标,又反过来制约着阐释活动的展开。
对于艾柯一再表明的阐释的自由是有一定限度的自由,卡勒予以强烈反驳,“诠释只有走向极端才有趣”,他借用切斯特尔顿的形象表述加深这一认识:“一种批评要么什么也别说,要么必须使作者暴跳如雷”。卡勒倒也不是一味对阐释求新求异,而是始终坚持阐释的诗学探索,“不应该将文学作品的诠释视为文学研究的最高目的,更不能视其为惟一的目的;如果批评家们执意如此,那也应该尽量多思考一些问题,应该将其思维的触角伸向尽可能远的地方。”[8]在诗学建构的宏观视野下,卡勒对里法泰尔、罗蒂、费什等学者的阅读理论均有不满。
卡勒与艾科
正是在大文学理论的层面上,卡勒对过度诠释予以辩护:“大量被误以为是‘过度诠释’(或稍好一点,被误认为是过度理解)的东西,其目的正是力图将作品文本与叙事、修辞、意识形态等一般机制联系起来。”[9]所谓“过度诠释”,往往是对阐释边界的拓宽,我们一旦注意到阐释者的努力,“过度”的说法也就自行消解。
具体说来,卡勒至少在以下两方面对艾柯做了回应。
首先,针对艾柯认为的“文本确实给予读者大量自由的阅读空间,但这种自由是有一定限度的”,卡勒以解构主义的意义观进行反拨:“解构主义虽然认为意义是在语境中——文本之中或文本之间的一种关系功能——生成的,但却认为语境本身是无限的;永远存在着引进新的语境的可能性,因此我们惟一不能做的事就是设立界限。”[10]解构主义理论家强调不能把语境生成意义的功能绝对化,语境不可穷尽,那么对文本意义的发掘亦无终点。符号运行机制、意义生成、文本构筑等问题的复杂丰富,决定了阐释无需也无法设立界限。
其次,针对艾柯认为的,过度将偶然的东西视作至关重要的东西,是一种专业性的有意曲解,卡勒却认为此乃打开语言和文学迷宫的一把钥匙。散落于文本间的碎片,或许暗藏玄机,甚至折射出一套不易被察觉的意义系统。
围绕“诠释与过度诠释”展开的这场论辩中,卡勒不遗余力地为“过度诠释”鸣锣开道,准确地说,卡勒希冀祛除“过度诠释”这一概念,因为意义的开放性,阐释无关乎“度”。
通过仔细辨析艾柯和卡勒的观点,我们发现二人的观点并不完全矛盾。比如,卡勒主张意义不可穷尽,而艾柯对此并不否认,他在第一篇论辩文《诠释与历史》中,就借用皮尔斯的“无限衍义”表明衍义的潜在无限。不同的是,艾柯倚重可能意义与对可能意义进行阐释之间的关系,而卡勒在解构主义和大文学理论观的影响下,更看重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和无限可能性。
由文本而读者,由阐释而理论,卡勒为文本的阐释打开了一扇通向无限的大门。理论上,阐释之“度”可以被完全剔除,但无度之阐释的合理性论证起来困难重重。对于华兹华斯诗句中的gay一词,卡勒应该无法说服艾柯,将它解释为同性恋。我们暂且退后一步,只把卡勒的主张,看作为读者的自由而辩,而此辩护的合理性植根于皮尔斯的“无限衍义”理论。
诠释与过度诠释
三、“圆宝盒”的衍义:刘西渭与卞之琳的一段阐释公案
1936年4月至7月,《大公报·文艺》副刊第122期、142期、158期和182期上,分别刊登了刘西渭和卞之琳就《鱼目集》中相关诗篇的反复探讨。其中《圆宝盒》一诗争议最大,不同的解读,构成符号释义活动中无限衍义的几个环节,即便作者本人也无法终止衍义过程,后来有更多的讨论加入。
下面以对《圆宝盒》的多种解读为中心,考察新诗史上的阐释问题。为方便分析,首先引出全诗:
我幻想在哪儿(天河里?)
捞到了一只圆宝盒,
装的是几颗珍珠:
一颗晶滢的水银
掩有全世界的色相,
一颗金黄的灯火
笼罩有一场华宴,
一颗新鲜的雨点
含有你昨夜的叹气……
别上什么钟表店
听你的青春被蚕食,
别上什么骨董铺
买你家祖父的旧摆设。
你看我的圆宝盒
跟了我的船顺流
而行了,虽然舱里人
永远在蓝天的怀里,
虽然你们的握手
是桥——是桥!可是桥
也搭在我的圆宝盒里;
而我的圆宝盒在你们
或他们也许也就是
好挂在耳边的一颗
珍珠——宝石?——星?[11]
《圆宝盒》阐释引发的问题和思考如下:
第一,两种封闭式的寻找“圆宝盒”意旨的方式。
刘西渭从“别上什么钟表店”连续四行诗,推断“是否诗人心想用圆宝盒象征现时?这个猜测或者不见其全错。那‘桥’——不就隐隐指着结连过去与未来的现时吗?”但下面的诗句“可是桥/也搭在我的圆宝盒里”,现时搭在现时里,似乎讲不通;刘西渭继续假定,圆宝盒象征“生命,存在,或者我与现时的结合”。于是“我”的生命在生命之河中流动,也会碰到种种交流,而“我”那充满理想和追求的生命,在别人眼里,或许只是挂在耳边的“珍珠”、“宝石”或“星”。最后,刘西渭指出:“还有比这更悲哀的,我们诗人对于人生的解释都是装饰:‘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②]
圆宝盒究竟是什么?刘西渭并无意过多纠缠于这一问题,其解读的终点是对“装饰”的理解和阐发。卞之琳对自己笔下的物件似乎更钟情一些,在回应文章中,明确指出“圆宝盒象征现时”是全错,诗人认为更妥当的解释是“心得”、“道”、“知”、“悟”、“beauty of intelligence”;至于“桥”,作者扭转了刘西渭的纵向勾连,“明明是横跨的,我有意指感情的结合”。卞之琳对圆宝盒的解释,使得具体符号的意旨更加抽象,倒也符合其知性诗歌的特点。卞之琳对总体诗意的阐释,更看重“相对”的意味,而非“装饰”,“一沙一世界”,圆宝盒可大可小。不过,在进行一番颠覆之后,卞之琳指出:“我写这些诗到底不过是直觉的展出具体而流动的美感,不应解释得这样‘死’。我以为纯粹的诗只许‘意会’,可以‘言传’则近于散文了。”[③]阐释诗歌,确实不应拘泥于一种所谓正确的观点,但若意义接收者止步“意会”,也无益于阐释的展开。
刘西渭《咀华集》
诗若可以“言传”则近于散文,实际上是说,散文具有相对明晰的言说对象——抽象的观念或具体的现实。所谓“意会”,所谓“言传”,更多指涉的是对一首诗内容的领会和转述,接收者的注意力集中于符号的对象,而诗歌恰恰是跳过对象直指解释项的符号。因此,诗歌难以“言传”的是对象部分,而符号自身和解释项,应当被仔细观照。诚然,无论用何种方式进行观照,诗歌阐释都不会得出唯一答案。《圆宝盒》意在“装饰”还是“相对”?二者并无需对决,值得注意的是各自的衍义过程。
反推衍义过程,可以见出,“装饰”说,从功用上分析圆宝盒;“相对”说,从大小上延展圆宝盒。这种从结论出发,还原分析过程的尝试,为两种解释的分歧提供了可能的依据,即对“圆宝盒”做分岔衍义似的解释。但无论刘西渭的印象式批评,还是卞之琳的通信交流式批评,都极富跳跃性,他们几乎不约而同地将圆宝盒高度抽象化:刘西渭——圆宝盒 → 现时、生命、存在、我与现时的结合;卞之琳——圆宝盒 → 心得、道、知、悟等。从具象到抽象,没有问题,问题在于阐释过程几乎完全隐去从具象到抽象的路径,因而阐释就成为封闭的自我行为。
第二,诗人挡不住读者——刘西渭的基本阐释立场。
面对卞之琳的纠错、指正,刘西渭的态度犹疑不决。刘西渭首先表达了读者的难处:“一个读者,所有经验限于对象(一部书,一首诗)的提示,本身和作者已然不同,想像能否帮他打进读书的经验,即使打进去,能否契合无间,正如一句伤心的俗话:‘天晓得!’”[12]这句辩白,隐含着读者对作者的追逐,读者想要领会作者全部的意思,何其之难!
“一行美丽的诗,由它的灰烬,无限制地重生出来。”如同刘西渭借用瓦雷里的话所表明的,诗歌文本蕴藏着无限丰富的含义。由此出发,对于《断章》一诗的不同解释,刘西渭认为“我的解释并不妨害我首肯作者的自白。作者的自白也绝不妨害我的解释。与其看做冲突,不如说做有相成之美。”[13]此处,诗歌文本意义普遍繁复的特征,成为读者的解释与作者的解释得以并存的基础。
在《圆宝盒》的阐释问题上,刘西渭忽然对作者依赖起来,但“圆宝盒”果真必须如卞之琳所言解释为圆的宝盒吗?“你”必须解释为“情感”吗?由“挂在耳边”联想到“装饰”就一定全错吗?这些问题都不会有也不必有整齐划一的答案。
刘西渭对作者的过分认同,或许和“态度谦虚”一类的批评外围的因素有关,虽然对《圆宝盒》的阐释做了一番较为彻底的自我检点,他还是亮出了鲜明的立场,为读者之自由呐喊:“如今诗人自白了,我也语完了,这首诗就没有其他‘小径通幽’吗?我的解释如若不和诗人的解释吻合,我的经验就算白了吗?诗人的解释可以撵掉我的或者任何其他的解释吗?不!一千个不!幸福的人是我,因为我有双重的经验,而经验的交错,做成我生活的深厚。诗人挡不住读者。”[14]把读者从作者的遮蔽中拉出来,还读者以自由,更是还阐释以自由。这才是新诗阐释的起点,一切刚刚开始。
诗人卞之琳
有意味的是,卞之琳晚年对五十年前与李健吾的争辩,颇感后悔。他放宽了对文本意义的限制和读者阅读感受的自由,尽管依然认为《断章》意在表现“相对”,“我着意在这里形象表现相对相亲、相通相应的人际关系,本身已经可以独立,所以未足成较长的一首诗,即取名《断章》。第一节两行,中轴(或称诗眼)是‘看风景’;第二节两行,诗眼是‘装饰’,两两对称,正合内涵。”但对于预料之外的解释,已不觉困扰。作曲家冼星海为该诗谱曲,仍以《断章》为题,题下标注Lente“徐缓”(带伤感),卞之琳听不出“伤感”,但“见谱上明明注了‘带伤感’,我想人家这样‘接受’,确也未尝不可”。[15]
第三,个体体验是读者(意义接收者)最后的法宝——阐释无“度”吗?
“当一切都不可靠的时候,自我总不至于滑出我观察的中心。”[④]读者在阅读中,常常想要努力接近作者以及文本意欲传达的意义,但无奈歧路百出,唯一可靠的似乎只有自我的体验和感知。刘西渭讲“自我”,我们引申为“个体体验”,其实还可以再扩大一点,概括为“个体的阐释活动”,包括阐释主体的感悟、思考、分析、推论等一系列思维活动。
在通向某个最靠近文本意义的路上,布满障碍和不确定性因素,阐释主体唯有依靠自我的思维活动。刘西渭一方面拨开作者和文本的制约,让阐释的自由落到读者身上;另一方面又以某种确定的意义作为参照系,“我的用心,在怎样努力接近对方——一个陌生人——的灵魂和它的结晶。我也许误入歧途(犹如现在),然而我避免隔靴搔痒。”[⑤]
刘西渭看似和卡勒一样,为过度阐释辩护,然而,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卡勒的出发点在于不存在所谓确定的意义和正确的意义,这一点从他对里法泰尔、费什等人的批评中均能见出,前文已多有论及。刘西渭则始终难以摆脱作者的羁绊,尽管他有过“作者挡不住读者”的宣告,但实际上还是常受制于作者和文本的约束,所以,他给出的不过是阐释无“度”的假象。
学者刘西渭
回到“诠释与过度诠释”之辩,卡勒以各种方式强调意义永远无法穷尽,艾柯则坚持阐释一定有度,二者看似针锋相对,实则互为补充。阐释是否有“度”?阐释之“度”如何界定?这些问题必须被提出来,这些问题却很难回答,此乃阐释面临的一大悖论!
从卡勒对里法泰尔的批评,到卡勒与艾柯的辩论,再到刘西渭与卞之琳的讨论,共同呈现了符号衍义的开放性,也一并展示了设立界限的必要性。接踵而来的问题是,阐释何为?结合上面的引证和分析,笔者试图给出一种诗歌阐释的选择。
原则上,符号(文本)意义,开放且不确定;诗歌文本的反语法、反模仿、断裂、跳跃等“超规定性”特点,都决定着阐释难以得出确定的结论。唐湜在评论陈敬容的《交响集》时强调,“艺术的成熟的理想固然是雕塑似的凝定的意态,但那是为了比音乐的旋律有更无限的流荡,更大的震幅与更多的水流般的奔涌,凝固甚至定型的枯萎却是艺术生命的死亡”。当他读到陈敬容这样的诗句“我的歌呵,穿过万道回廊/掷出它最后的形体”时,他质疑“真正的艺术品果真有‘最后的形体’吗?”他的回答是否定的:“文学里面的好诗,潜伏在字里行间的流质永远不能被人啜干,好诗的理解与感受或二者的凝合永远不会完全,甚至连诗人自己也只能抓住物象的一环,结合着自己的生命力无意识地掷出他的意象,连他也只能朦胧或茫然地凝视,却不能轻易地说已经把握了永恒或全般”。[16]唐湜强调诗歌意义的无限,特别指出,诗人只是提供了最初的物象,而由物象到意象,再到更深层的意蕴,皆非可掌控之物。
彻底打开意义体系之后,我们再来面对具体的阐释活动,既然意义不确定,那么对诗歌的阐释,就有必要避开几种误区:寻找某种主题意义;过分依附某种现实对应;把意象从文本中割裂开来,紧抓作者的经验和文本产生的背景,肆意阐发等。
诗歌指向自身的本质特点,注定与形式论契合无间。里法泰尔的《诗歌符号学》虽不是尽善尽美,但确定无疑的是,它改变了传统的诗歌阐释观念,从形式论入手思考诗歌,并留下大量精彩的阐释个案。“主型-模式-文本”是构成一首诗的基本框架,“核心语”是文本意义生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互文性”、“不通”、“超规定性”、“追溯阅读法”等,也是其重要的阐释理念和方法。只要我们注意文本与读者的辩证关系,避免走向文本强迫读者的歧途;只要我们清楚,诗歌符号学的每一次阐释实践,获得的也只是部分文本意义,那么,里法泰尔提供的诗歌阐释理论,对于中国新诗阐释将大有裨益。
——本文原载于《山西师大学报》2014年第4期
注释:
[①] 卡勒关于费什阅读理论中,读者被作者和文本俘虏的具体表述如下:“尽管费希的阅读故事一再申辩,读者还是成了个魔鬼般作者玄奥策略的牺牲品。事实上,读者越是积极参与,移情于作品,或富有创造性,便越是为句子或作者摆布操纵得苦。”见乔纳森·卡勒《论解构:结构主义之后的理论与批评》,第60页。
[②] 刘西渭对《圆宝盒》的解读,见他为《鱼目集》写的书评,发表于《大公报·文艺》副刊,第122期(1936年4月12日)。
[③] 卞之琳对刘西渭评论的回复,见他写的《关于<鱼目集>》,载《大公报·文艺》副刊,第142期(1936年5月10日)。
[④] 见刘西渭和卞之琳的通信,《关于“你”》,发表于《大公报·文艺》副刊,第182期(1936年7月19日)。
[⑤] 同④。
参考文献:
[1] Jonathan Culler, The Pursuit of Signs: Semiotics, Literature, Deconstruction,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1, p.80.
[2](美)乔纳森·卡勒《为“过度诠释”一辩》,载《诠释与过度诠释》,斯特凡·柯里尼编,王宇根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27页。
[3](美)乔纳森·卡勒《论解构:结构主义之后的理论与批评》,陆扬译,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页。
[4](美)乔纳森·卡勒《论解构:结构主义之后的理论与批评》,第58页。
[5](意)安贝托·艾柯《诠释与历史》,载《诠释与过度诠释》,第24-25页。
[6](意)安贝托·艾柯《在作者与文本之间》,载《诠释与过度诠释》,第73页。
[7](意)安贝托·艾柯《过度诠释文本》,载《诠释与过度诠释》,第68页。
[8](美)乔纳森·卡勒《为“过度诠释”一辩》,载《诠释与过度诠释》,第119页。
[9](美)乔纳森·卡勒《为“过度诠释”一辩》,载《诠释与过度诠释》,第125页。
[10](美)乔纳森·卡勒《为“过度诠释”一辩》,载《诠释与过度诠释》,第130页。
[11] 卞之琳《圆宝盒》,载《鱼目集》,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1935年版,第3-5页。
[12] 刘西渭《答<鱼目集>作者——卞之琳先生》,载《大公报·文艺》副刊,第158期(1936年6月7日)。
[13] 刘西渭《答<鱼目集>作者——卞之琳先生》,载《大公报·文艺》副刊,第158期(1936年6月7日)。
[14] 刘西渭《答<鱼目集>作者——卞之琳先生》,载《大公报·文艺》副刊,第158期(1936年6月7日)。
[15] 卞之琳《冼星海纪念附骥小识》,载《卞之琳文集》,中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09页。
[16] 唐湜《严肃的星辰们》,载《新意度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182页。
审核:熊 辉
责编:杨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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