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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瑞恒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篇(一)年度纳税申报表概述

董红岩 浩瑞恒泰
2024-08-28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篇(一)

年度纳税申报表概述

董红岩/整理


2019年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41号公告着眼于优化纳税申报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必要修订。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文件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但随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陆续公布了一系列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特别是公布了一系列与减税降费有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由于报表实际上是政策的数据化体现,因此需要在新的申报表中融入新的税收政策。基于此,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现分析一下41号公告在原文件基础上有什么变化!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变化


“填报说明”中"15.A105060表说明增加了"保险企业发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表述;


注:此表为41号公告最新表单,41号文中明确表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表格样式有变化,这个变化就是一个"等"字,在表单中A105060行中,原表述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变化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表内容增加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这个“等”字,意义重大!说明A105060表不只是反映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还有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内容。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变化


注:此表为41号公告A000000最新表单

(一)表格样式变化

由原"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8年版)"修改为"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版)";

(二)填报说明变化

A基本经营情况

①由原"(8)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8年版):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修改为"(8)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版):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

②由原"(9)109小型微利企业:…(财税(2018)77号",由于原表述文件己到期废止,重新表述为"(9)109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条件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B有关涉税事项情况

①"(8)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内容部分有修改,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表述中,将最新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文件增加其中;

②"(13)213重组交易类型和214重组当事方类型"内容有修改,将(财税(2014)109号)文件增加其中;

③"(22)223债务重组所得递延纳税年度“内容有修改,将(财税(2014)109号)文件增加其中。


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填报说明、表内关系、表间关系有变化


A  在"行次说明"中的变化

①"(10)第10行"营业利润":…"内容里原对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表述,由于该文件己到期废止,修改为"财会(2019)6号、财会(2018)36号";

②"(14)第14行"境外所得":填报纳税人取得的境外所得且己计入利润总额的金额。" 修改为 "(14)第14行"境外所得":填报己计入利润总额以及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己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进行纳税调整的境外所得金额。"


B在"表内关系"中的变化

将原"(1)第10行=第1-2-3-4-5-6-7+8+9行。己执行财会(2018)15号的纳税人,不执行本规则。"

修改为"(1)第10行=第1-2-3-4-5-6-7+8+9行。己执行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8)36号的纳税人,不执行本规则。"


C在"表间关系"部分变化

①将原"(10)第15行=表A105000第45行第3行。"修改为"(10)第15行=表A105000第46行第3行。";

②将原"(11)第16行=表A105000第45行第4行。"修改为"(10)第16行=表A105000第46行第4行。";


特别关注:(总局发文可能错误)

在A100000表填报说明2.行次说明首段落对"研发费用"、"其他收益"等表述中,依旧引用财会(2018)15号文件,浩瑞恒泰分析,是总局大概率出现错误,参考41号文件对第10行"营业利润"的文件,此处应修改为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8)36号。


4、《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均有变化。

注:此表为41号公告A105000最新表单

(一)表单样式修改


①A105000表由原来总行数45行增至总行数46行;

②具体修改:在"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部分增设"42:(六)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行次。

(二)填报说明修改

①(17)第17行"(五)捐赠支出":根据《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填报,来源行次有修改;

②(18)第18行"(六)利息支出":增加"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在本行填报"的表述;

③(23)第23行"(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此处做了全新表述,主要是考虑A105060表全新修改,增设"保险企业佣金和手续费"列;

④(30)第30行"(十七)其他":部分增加一段话,"企业将货物、资产、劳务用于捐赠、广告等用途时,进行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后,对应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金额填报在本行。"

⑤由于表单加插第42行(六)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行,"(42)第42行"(六)其他":"部分修改为"第43行"(六)其他":";并且由于此原因,相关填报说明、表内关系、表间关系,都做了相应调整;

⑥增加了对第42行"(六)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行的填报说明;

⑦"表间关系"部分增加了对保险企业佣金和手续费支出的公式关系列示。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均有变化。

注:此表为最新A105060表


(一)表格样式改变

①全整表格列数由原3列增至4列;

②将原表中只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表述,增加一个"保险企业佣金及手续费"内容;

③将原"金额"列改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并增加一列"保险企业佣金及手续费支出"列;

④总行数无变化,对每行原只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词语表述删除。

(二)填报说明变化

①首段表述中,将原财税(2017)41号文件修改为财税(2012)48号文(此处可能又是总局出现错误,因为财税(2012)48号有效期截止2015年12月31日,现己过期,最新有效后续文件是财税(2017)41号,不知为什么总局将此文件修改,另人费解!)、增加最新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

②增加了对"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相关内容表述;

③增加"列次填报"内容表述;


6、《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均有变化。

注:此表为最新A105070表


(一)表格样式变化

①将原表总行8行,修改为9行,在"二、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项下新增一行"其中:扶贫捐赠",其目的是有利于对扶贫捐赠方面统计数据;

②在表最后增设一行,"附列资料:2015年度至本年发生的公益性扶贫捐赠合计金额"。

2、填报说明变化

①首段表述中,增加最新相关文件财税(2018)1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②由于新增"扶贫捐赠"行,填报说明增加对"扶贫捐赠"说明,同时调整"表内关系"、"表间关系"其影响内容。


7、《资产折旧、推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填报说明变化

A105080表格样式无变化,只是根据最新相关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修改填报说明。


8、《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填报说明变化


具体变化:原"表内关系"部分,将原"(5)第1至11行第11列=-(第8+9+10列)"修改为"(5)第1行第11列=0;第2至10行第11列=第8列的绝对值-第9列-第10列;第11行第11列=第8列的绝对值"


9、《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表格样式及填报说明均有变化

注:此表为最新A107010表


(一)表格样式

①全表总行数31行,沒有变化,但内容增减变化很大,总行没有变化,只是一种巧合!

②新增之处。

A 在原第3行"(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11)"行项下,新增第4行"1.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11)"、第7行"4.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11)”、第8行“5.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11)”;

B 在原24行"(四)其他"项目下新增两行,分别为24.1行"1.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24.2行"其他",原24行保留,并修改为24行=24.1+24.2表内关系;

③删减之处。

共删减三行,分别为原第7行"(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原第8行"(五)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原第16行"(十三)其他2"

(二)填报说明变化

①删除对表格删减部分的说明;

②由于表格修改,使行次变动而进行修正;

③23.第23行"(三)取得铁路绩券收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部分,增加最新相关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

④表内关系、表间关系根据修改后关系进行修正。


1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表格样式及填报说明均有变化

注:此表为最新A107011表。


(一)表格样式变化

①总行数由10行变为13行,增加三行,"其中:直接投资或非H股票投资"、"创新企业CDR"、"永续债"

(二)填报说明变化

①首段表述中,根据最新发布文件,增加"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5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两个文件表述;

②填报说明原"(7)第3列"投资性质"内容,增加"创新企业CDR、永续债"的表述内容;表内关系、表间关系也因此相应调整。


11、《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填报说明有变化


①(2)第2列"优惠事项名称"②"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部分中,原"7、水利项目"修改为"7、水利项目(不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同时,增加"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是基于最出台的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类,单独统计;

②(13)第4行至第16行"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填报说明内容中,增加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文件。


12、《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表格样式及填报说明均有变化

注:此表为最新A107040表。


(一)表格样式变化

①第19行次,原"十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修改为"十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外包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第20行次,原"二十、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修改为"二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第28行次,原"二十八、其他"修改为"二十八、其他(28.1+28.2+28.3)"并在其下增加三行,包括"28.1 (一)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8.2 (二)其他1"、"28.3 (三)其他2"

(二)填报说明变化

(1)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内容,将原表述中财税(2018)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到期文件删除,修改为"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金额。"

(2)第4行“四、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内容中财税(2015)27号文件删除,修改为"第4行“四、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按相关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不得填报。"

(3)第5行“五、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内容中,原"即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修改为"自获利年度起"并删除"并享受至期满为止。"表述;

(4)第11行"十一、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内容中,增加最新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

(5)第13行"十三、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内容中,增加最新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

(6)第17行"十七、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内容中,将原财税(2014)84号修改为最新有效文件财税(2019)16号,并根据财税(2019)16号内容规定进行了重述,此部分最新表述如下:

"第17行“十七、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等规定,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表A100000第23行计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金额。"

(7)第19行"十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外包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内容中,将原财税(2014)59号、财税(2016)108号两个文件删除,只保留有效文件财税(2017)79号;

(8)第21行"二十一、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内容中,增加一段表述,具体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因享受该项优惠政策适用不同税率的,本行填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八条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

(9)第24行"二十四、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内容中,增加最新文件财税(2019)63号文;

(10)第28行"二十八、其他"内容中,根据表格的变化,修改调整:

"第28行“二十八、其他”: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本行=第28.1+28.2+28.3行,各行按照以下要求填报:

第28.1行“(一)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表A100000第23行计算的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

第28.2行“(二)其他1”:填报当年新出台且本表未列明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需填报项目名称、减免税代码及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

第28.3行“(三)其他2”: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及本表未列明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需填报项目名称、减免税代码及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

(11)第30行"三十、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内容中,将原财税(2017)49号文修改为财税(2019)22号,内容重述为:

"第30行“三十、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等规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本行填报企业纳税年度终了时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本行填报第30.1+30.2行的合计金额。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企业所得税、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扣减企业所得税,分别填报第30.1行、第30.2行。";

(12)第31行"三十一、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内容中,将原财税(2017)46号文修改为财税(2019)21号,内容重述为:

"第31行“三十一、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等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本行填报企业纳税年度终了时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13)表内关系内容中,增加"第28行=第28.1+28.2+28.3行”。


13、《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填报说明变化


具体变化为:第2列至第9列"境外税后所得"内容部分,进行了重述,重述后为:

"第2列至第9列“境外税后所得”:填报纳税人取得的来源于境外的税后所得,包含已计入利润总额以及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已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进行纳税调整的境外税后所得。"


14、取消《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填报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报送要求

  为减轻企业办税负担,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不再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由企业留存备查。


15、41号《公告》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调整。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参考文件及链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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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浩瑞恒泰会计师事务所、吉林浩瑞恒泰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董红岩,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个人微信号:dhy15704423555,添加可互动交流,并可申请加入“浩瑞恒泰财税交流群”,每天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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