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焦化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焦化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焦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则、隐患分级和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 焦化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指南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 第16号)
3 术语和定义
3.1事故隐患:隐患,含义是隐蔽、隐藏的祸患。即为失控的危险源,是指伴随着现实风险,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的危险源。隐患一般包括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物的不安全状态)、管(安全管理缺陷)等3个方面。
3.2危险源: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3.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制定事故隐患分类、确定事故隐患排查方法和事故隐患风险评价标准,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即隐患排查治理。
3.4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5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危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结合。
4 基本要求
4.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体制和制度,实现企业隐患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
4.2建立明确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4.2.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4.2.2明确隐患排查、登记管理、治理、上报等的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4.2.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登记建档、隐患治理、隐患上报及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等各项制度。
4.3按照确定的隐患排查频次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分级标准,进行分级评估;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4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治理措施予以消除;短期内难以消除的事故隐患,确定治理计划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管理,适时进行治理排除。
4.5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隐患信息管理系统通讯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定期进行隐患上报。
5 隐患分级与分类
5.1 隐患分级
5.1.1 一般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易导致伤害事故发生且整改难度较小,在发现后能力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易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且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 隐患分类
5.2.1 基础管理类隐患
(按DB37/T ****-2017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不要与细则抄录重复。)
(1)项目建设需要的手续及验收、现状评价
(2)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4)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安全培训教育
(7)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8)安全生产投入
(9)应急管理
(10)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11)重大危险源管理
(12)供应方和承包方安全管理
(13)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5.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1)设备设施
(2)作业场所环境
(3)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4)消防及应急设施
(5)供配电设施
(6)安全防护设施
(7)应急救援设施
(8)消防灭火设施
(9)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10)辅助动力系统
(11)现场其他方面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1 基本要求
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6.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参见附录A。
6.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参见附录B。
6.2 制定排查计划
排查时间 | 排查目的 | 排查要求 | 排查范围 | 组织级别 |
周一 | 加强隐患排查,减少事故发生 | 班长组织负责 | 班组五级风险 | 班组级 |
周三 | 加强隐患排查,减少事故发生 | 车间主任负责 | 车间车间四级、五级风险 | 车间级 |
月底 | 加强隐患排查,减少事故发生 | 总经理负责,各专业处室人员及车间各专业人员参与 | 全公司 | 公司级 |
6.3 隐患排查
6.3.1 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检查和综合检查
6.3.2 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性检查和综合性检查相结合。
6.3.3 组织级别
排查组织级别包括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
6.3.4 排查周期
公司级每月检查一次、车间级和班组级每周检查一次。
6.3.5 确定排查项目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
6.3.6 排查结果记录
将排查结果进行分类确定整改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责任部门。
(1)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序号 | 部位 | 隐患名称 | 排查日期 | 原因分析 | 整改措施 |
(2)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序号 | 编号 | 隐患名称 | 所在部位 | 认定依据 | 认定时间 | 评审 | 序号 | 编号 | 隐患名称 | 所在部位 | 认定依据 | 认定时间 |
6.4 隐患治理
6.4.1 隐患治理建议
建议将隐患分类管理,建立各项相应台账
6.4.2 隐患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6.4.3 隐患治理流程
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6.4.4 一般隐患治理
公司级综合检查的隐患有安全处牵头拿出整改措施,由车间进行整改;车间级日常检查的隐患由车间下发到各班组进行整改;班组级日常检查的隐患有岗位员工进行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整改完成后,安排专人进行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彻底;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
6.4.5 重大隐患治理
6.4.5.1 隐患评估
重大隐患应编制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包括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6.4.5.2 治理方案
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6.4.5.3 治理实施
有公司安全处派专人负责跟踪隐患治理的进度,对隐患治理扫除障碍。
6.4.6 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填写焦化企业事故隐患整改台帐、焦化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参见附表C、D。对政府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有关规定执行
7 文件管理
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
8 持续改进
定期对隐患进行分析,杜绝重复出现的隐患,加强现场管控,定期对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稳定。
加强各专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企业内部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的传递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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