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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2017-10-22 HSE不止步

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夏季即将来临,气温不断升高,各种细菌繁殖较快,食物易变质腐败,为防范和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一、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各区县(沣东新城)食品药监局要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家乐、夜市餐饮、涉旅餐饮单位及就餐人员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加强对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物的储存、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三防设施、食品加工制作特别是冷荤凉菜制作、餐饮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季节性蔬菜、肉制品、自制饮品、水果等食品的监督抽检,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培训,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严把食品安全关口。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不得采购、使用、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采购、加工制售野外拣拾的蘑菇和野菜、河豚鱼及其制品、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加工环境、工具容器和餐饮具应严格消毒,食品应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禁超范围、超负荷经营,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

三、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消费者在外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是否感官异常,就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不在卫生条件差、路边、露天或无证摊点用餐。家庭制作食物时,不购买、不使用已变质、外观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物或食物原材料;不购买无证小摊贩出售的食物,尤其是凉拌菜、豆制品、肉制品等高危食品;处理食物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时要彻底烧熟煮透,隔顿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彻底加热,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不要随意采食不能确认的野菜、野果、草药、蘑菇等野生植物。

四、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应及时救治和投诉。进餐后若出现呕吐、腹泻、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注意保留可疑食品样品、呕吐物、腹泻物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餐饮单位,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及时报告食品药监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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