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套牌、肇事逃逸!套牌闽K**691,想跑?没门!!!

2018-03-06 周建文 平潭交警支队

2018

俗话说的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套牌、肇事逃逸组合

驾驶人戏精般挑战法律底线

结果等待的只会是更严厉的处罚


/事故现场,被撞变形的受害人车辆/


2018年2月25日13时49分,指挥中心接报案称:西航万宝十字路醉得意门口,一辆东南轿车撞电动车后逃逸,车号为闽K**690。警情就是指令,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电动车车身上还刮着少许白漆。经车辆号牌比对查询,支队指挥中心通报该车为套牌车辆,原号牌车辆为福特轿车。


套牌、肇事逃逸,案件性质比较恶劣。支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侦破应急预案,要求以车辆行驶轨迹展开追缉,尽快确认车型及现场周围监控,查询车辆轨迹去向。


/套牌闽K**690,瞒天过海终究只是一时/


经查询该车卡口过车记录,该车最后过车在万宝汉阳路口转弯,经专业维修人员确认,该车为东南V3菱悦。


摸底排查下,闽K**690车辆现出原型/闽K**691

办案民警佘锦祥迅速开展排查工作并在指挥中心协助下,调取全区监控,核实行车轨迹,经逐车核对卡口过车记录,终于锁定闽K**691号牌白色东南轿车。3月5日下午,在万宝汉阳路,成功抓获肇事驾驶人魏某某。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魏某某对其使用伪造号牌和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魏某某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其态度恶劣,影响极坏。为了严惩肇事者,更好的警示广大驾驶人,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魏某某处罚款4000元记24分,并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案件涉及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小编有话说


驾车一定要遵守交规,安全驾车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家人,也是为了别人的安全、为了别人家庭的完整。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想到的应该是如何救治伤者,保证自身安全,而不应该选择逃逸,毕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在痛恨套牌车主的同时,也要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不要使用套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