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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四小2023年一年级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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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招生通告
各位家长: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上级部门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通告发布如下,请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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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划片区域
我校一年级招生划片具体区域为:七星关区洪山街道办事处桂花社区(含桂花路1~15号、公园路1~58号、威宁路1~12号、桂市路14~34号)、金桂社区(含向阳一组、二组;岩脚一组、二组、三组、四组;水井一组、二组、三组、四组;桂花路16号~39号)(桂花苑小区除外)、拥军社区以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北一侧(即靠爱民广场一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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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入学条件及资料准备
2017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取得我校入学资格。 (一)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校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商铺除外),以适龄儿童父母房产作为划片依据到我校入学。 【资料准备】 1.有房有证 (1)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有效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需为2023年8月31日前)。 (2)提供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等)。 2.有房无证(集资房、自建房等) (1)社区出具居住证明,报洪山街道办事处复核,并加盖洪山街道办事处公章。 (2)提供2023年3、4、5月水电费缴纳印证资料。 (3)提供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等)。 (二)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但适龄儿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其中一方在我校招生片区内有房产(商铺除外)。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以隔代房产作为划片依据到我校入学。 【资料准备】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独生子女证明材料。(无独生子女证明材料的按统筹类处理,由家长于2023年8月12日—13日到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学生信息中心审核)。 (2)提供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其中一方有效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需为2023年8月31日前)。 (3)能证明适龄儿童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与其父母一方之间关系、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等)。 (三)其他符合我校划片的情况 符合《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中统筹入学条件的,请家长准备好相关印证资料于2023年8月12日—13日到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学生信息中心进行审核。 (四)其他说明 1.具备城区户籍(寄搭户、空挂户),但适龄儿童父母在主城区无房产的,需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读。 2.所有登记资料,一律审核原件,交复印件。凡是提供虚假材料划片的,一经查实,立即向公安部门举报,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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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登记时间
请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于2023年8月2日携带相关资料到我校进行一年级入学登记。 登记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联系电话:0857-822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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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
一角
图文/发布:王旭 编审:段昭艳
终审:靳文浩 监制: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