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面向全国招1069名公务员,急需这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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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工作,考试录用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
全市各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1069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组工在线网站(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录机关、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具体分为五类:
基层一线职位:招录有服务意识、懂群众工作、肯吃苦奉献的人员到基层一线工作。面向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录。
市区机关职位:面向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录。
急需紧缺专业职位:对标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五大战略定位”,招录“双区”建设急需紧缺的优秀专业人才,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境)外知名高校和我省重点高校的优秀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招录(高校名单见附件3)。
国际化人才职位:招录具有较好国际视野、国际交流能力的优秀国际化人才。面向国(境)外知名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省重点高校毕业,且具有1年以上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秀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招录。
定向港澳选拔职位: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研究推进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报考内地公务员工作”要求,支持爱国爱港、爱国爱澳的港澳优秀青年融入国家、参与大湾区建设,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港澳居民中的优秀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招录。
二、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0年11月13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11月13日至2002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
报考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一线管理机构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9年11月13日至2002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4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4年11月13日至2002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具有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程序
(一)报考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9日16︰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人员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2)。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或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https://hrsstext.sz.gov.cn/ess/login),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详细流程见附件4),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为防范冒用他人身份恶意注册、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报考等情况,考生服务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实名认证。
(三)填报职位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期间,在“职位暂存”(未进行“职位确认”)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报考职位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期间,将适时于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缴费确认
选报职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11月16日9:00至11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考生服务系统缴费。考试费为45元/科/人。未按期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到深圳市考试院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间统一为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8日期间(节假日除外)。
(五)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2月7日10︰00以后。
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初审、体能测评、专业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按不同职位分别设置。急需紧缺专业职位、基层一线职位、市区机关职位公共科目测试《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Ⅰ类),国际化人才职位、定向港澳选拔职位公共科目测试《思维能力测验》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Ⅱ类)。
市直、区直机关综合管理类、法官助理类、检察官助理类职位测试《申论》(Ⅰ类),街道、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测试《申论》(Ⅱ类)。
城市规划、金融管理、信息化、审计专业、财务会计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加试专业笔试。具体详见职位表。
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6。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2、13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认定为雷同卷的考生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一成绩×50%+公共科目二成绩×50%。
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一成绩×30%+公共科目二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
附件(点击原文下载):
1.职位表
2.报考指南
3.高校名单
4.网上报名说明及注册指南
5.专业参考目录
6.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7.疫情防控须知
8.咨询电话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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