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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名工人在新加坡收取小额贿赂,面临巨大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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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反腐部门周二表示,已对两名中国工人提起诉讼,罪名是索贿金额小至1新元(合73美分)。该机构强调,以廉洁形象著称的新加坡不会容忍腐败,无论腐败规模有多大。


路透社11日称,47岁的陈自良(音译)和43岁的赵玉存(音译)都是叉车司机,他们被控告打算从货柜码头的卡车司机那里收取“小额贿赂”,将面临最高10万新元(合7.3万美元)的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新加坡反腐机构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陈自良(音译)被控一项罪名,即试图从一名卡车司机那里收取1新元贿赂,以换取他“没有拖延将一个集装箱收上卡车”;他还被控在近两年的时间里从其他卡车司机那里收取类似的贿赂。赵玉存(音译)被控在过去三年半的时间里收受类似贿赂。



新加坡亚洲新闻台11日称,这些罪行涉嫌于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发生,并以不延误收集或退回货柜为交换条件。


反腐机构在声明中称,员工应公平履行职责,不得收受贿赂。即使贿赂金额低至1美元,他们也可能被绳之以法。任何金额或任何形式的贿赂都是不能容忍的。



北美崔哥讲过另一个故事。

1992年,他带着孩子在美国超市闲逛的时候,百无聊赖突然想抽根烟,却发现身上没带打火机。

说来也巧,这时他突然在超市一个大柜子下面发现了一只打火机,他不知道是别的顾客不小心掉的,还是超市货柜上落下来的,他顺手就捡了起来,仔细看打火机后面有个价格标签:0.99元。

很显然,这个打火机是超市的商品,他害怕别人看见,就趁人不注意偷偷放到了他孩子的衣服兜里。

因为他当时在美国的状况很窘困,并不富裕,所以他那天也只是在超市闲逛,并不想买什么东西,有了打火机,他于是带着孩子离开超市,准备找个地方抽烟。

正在他刚刚离开超市的时候,身后一个小伙子叫住了他,说他偷了超市的东西。正在崔哥装模作样,左翻一兜,右翻一兜,辩解没有偷的时候,他儿子把打火机从衣服兜里拿了出来,说“我爸把打火机搁在我兜里”了。

面对年幼儿子的“举报”,崔哥顿时无语,只好承认确实拿了这只价值9毛9的打火机。

小伙子的态度很和善,让他以为在超市填了几份表格,补上打火机的钱,就会被放走。谁知门外等待他的却是荷枪实弹的警察!


他因在超市偷窃的罪名被逮捕,崔哥顿时慌了神,给警察解释这才9毛9,美国警察说,这事跟商品价格没关系,于是他被直接戴上手铐于第二天上法庭受审。



当庭法官鉴于他是初犯的情况,给了他的三个选择:


1、承认偷窃,罚款500元,留有犯罪记录;

2、承认可能偷窃的事实,但放弃打官司的机会,罚款200元并做40小时义工,只要半年之内不再犯同样的罪,就不留犯罪记录;

3、不承认偷窃,则双方对簿公堂,各自举证,败诉者赔偿对方,并有可能因此入狱半年。

当时崔哥毫不犹豫就选择了第二种判罚,在警方的交费窗口交了200元,还需要补上0.99,用以支付那只打火机。

北美崔哥在之后学了法律后,才知道,这种规定体现了美国法律的一条重要原则,叫“占便宜之人,永远不能被鼓励”。

你不但要交罚金,还需要支付你偷窃东西的全部价款。你既然敢犯法,那么你依靠不当手段赚取的所有收益,你占的所有便宜都需要“吐出来”,而不仅仅是交纳罚金了事。

因为一只9毛9的打火机,付了200.99美金,做足了40小时的社会义工,北美崔哥最后感叹到,经过这一次惨痛教训,他不管走到美国哪里,也不管周围有没有人看见,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他绝对不会再去碰。

这两个故事,国人多半会觉得有些小题大做,至于吗?这样警察不要忙死?执法成本太高了啊。


然而,只要我们稍微仔细想一下,正因为没有小题大做,结果是,“小事”特别多,不守规矩的总能沾点小便宜,“小事”多到警察没时间管,当我们抱怨其他人时,实际上我们每个人也都自觉不自觉的做些“小事”打扰其他人。


而更关键的是,其实小事大事并没有特别清晰的界限,你觉得大事,某些人看来就是小事,更何况即使大事,其处罚损失可能也低于收益,这样的社会,少数守规矩者就活得特别憋屈,还会被人认为不正常。


当然除了人人平等严格执法,还有一个前提,法律本身要让众人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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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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