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分类管理、提升审批效率......盘点上海市环评改革两年来的实施成效
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提质增效,经生态环境部授权,2019年上海市推行了以分类管理、源头减量、优化简化、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为核心的“1+8+5”环评改革政策体系,市生态环境局配套出台了《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等14项政策文件。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批和监管效率显著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率不断提升,环评审批“慢、难、繁”问题大幅缓解,环评改革政策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在优化分类管理方面
全市90%以上的项目实施备案制管理。全市约25%的审批制项目实施告知承诺管理,实现即来即办。全市约4.8%的项目列入环评重点行业名录,严格环评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市40个产业园区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联动区域内80%以上项目分类实施环评豁免、降等、简化等改革举措。自贸区临港新片约60%的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80%以上的项目实施环评告知承诺管理。
在提升审批效率方面全市环评办理量较改革前减少约40%,登记表备案量显著下降。环评手续办理时间(不含法定公示时间)较改革前大幅缩短,其中报告表的平均审批时间仅5个工作日,报告书的平均审批时间下降至19个工作日。全市环评审批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网上办理的一次受理率达85%以上。环评审批受理材料(必要项)减至2项,所有受理材料全部实现电子化。
在夯实属地监管方面全市99%以上的项目实现属地化管理。2020年,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审批制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66%和20%,备案制项目的监管覆盖率近10%。不断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范围,借助科技手段拓展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广泛开展公众监督,推进环境信用管理。
在完善政府服务方面发布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5个行业环保守则,指导企业落实环境主体责任。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导手册,帮扶企业合规开展自主验收工作。推行环评从业单位守信承诺制,规范环评第三方技术服务市场。优化建设项目重大变动认定条件,有效衔接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出台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统一、便捷、高效的环境信息查询途径。
在支持区域发展方面用好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改革试验田”,探索创新和系统集成一批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把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处罚等67项生态环境管理事项“一揽子”交由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集中行使。涉及教育、房地产、办公用房、部分城市道路、桥梁、简单机加工等领域约60%的建设项目豁免环评。60%以上的环评审批实施告知承诺管理。试点实施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的管理新模式。探索实施小额污染物排放总量简化管理。
来源:上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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