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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35条

特别说明本释义仅供学习之用,内容的有效性请读者斟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本章是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交通规则只规定了道路通行的基本通行原则以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的主要通行规则和高速公路通行的特别规定,没有包括所有的道路通行规则。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过程中,关于这一章的内容是“详写”还是“略写”有不同的意见,有的观点认为,交通规则是道路上通行的规矩,这种规矩没有“重要”、“次要”之分,作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法,应当将所有规范交通参与者行为的规则都写清楚。另一种观点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可能穷尽一切通行规则,因为规定了通行规则,势必要在法律责任中对违反规则的行为规定相应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而且,对于交通事故处理等其他章节的内容,仍然需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进行完善和补充,因此,在这部基本法中先规定一个相对原则的基本框架,留待制定配套法规时予以充实,从立法技术上讲可能更为科学,也更加可行。更何况如果将所有的内容均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一且需要调整,修改法律的难度远大于修改行政法规。综合上述各种考虑,《道路交通安全法》仅在本章中对构成交通规则的最主要、最基本的内容做了规定。

本章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点内容,分为五节,共三十五条。第一节是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共分为七条,分别规定了右側通行,分道行驶,专用车道,交通信号对通行的导引,交通限制措施,交通管制措施以及授权国务院制定其他通行规则的具体规定。

第二节是关于机动车通行的规定,共分为十五条,分别规定了关于速度的规定,关于保持安全距离和不得超车的具体情形的规定,遵守交通信号的规定,对机动车排队等候的规范,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的规范,行驶机动车与横过道路的行人路权关系的规定,机动车载货规定,机动车载客规定,货车载人的规范,安全带、安全头盔等安全措施规定,机动车路上故障排除的规定,特种车辆的行驶规定,关于拖拉机上路行驶的规定以及机动车停放规定。

第三节是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规定,共分为四条,分别规定非机动车的行驶的一般规定,对具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的速度限制,非机动车的停放规定以及对畜力车的专门规定。

第四节是关于行人和乘车人的规定,共分为六条,分别规定了行人行走的基本规则,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的规定,禁止行为,特殊类行人的通行规定,行人通过铁路道口的规定以及对乘车人的规定等。

第五节是关于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共分为三条,分别规定了高速公路上的通行主体限制,高速公路的故障处理以及高速公路上禁止拦截检査车辆的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车辆实行右侧通行的原则。

右侧通行是我国车辆通行的基本原则,其他许多通行规则均以此为基础和前提。右侧通行的标准是,如果道路上划设有中心线的,以中心线为界:不划设中心线的,以几何中心为界,以面对方向定左右,即左手一侧的道路为左側道路,右手一側的道路为右侧道路,除了有特殊规定的车辆以外,一律靠右侧道路行驶。在路口内,有岗台或中心圈的,以岗台或中心圈为界,除有特殊规定的车辆外,从其右侧左转弯。应当注意的是,右侧通行的原则只适用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不适用右侧通行的原则,自行车推行视为世界上目前有右侧通行和左側通行两种规则模式。大陆法系国家多是右侧通行,而英联邦国家多为左侧通行,美国为右侧通行。右侧通行和左侧通行对机动车的设计和结构也会有直接的影响。在实行右侧通行的国家,机动车的方向盘一般是左置,而在实行左側通行的国家,机动车方向盘多为右置。我国早在1985年的《城市机动车安全检验暂行标准》和1987年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中就规定:“机动车的方向盘不得设于右侧。”1992年,公安部发出了《关于重申右置方向盘汽车不准核发牌证的通知》,并于1993年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右置方向盘汽车核发牌证问题的复函》中再次重申,右置方向盘汽车不准核发牌证。禁止右置方向盘汽车上路行驶的原因是,右置方向盘汽车是为实行左側通行的道路交通管理体系设计的,不适合在我国右侧行驶原则的通行规则中上路。

任何原则都有例外。在我国实行右侧通行的原则下,机动车在一些法定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左侧通行。这些例外主要是:在规定整个车行道内所有车辆都朝一个方向行驶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单行线上,路上有标明路线的按照标明路线行驶;无标明路线的,按照低速置右的原则行驶。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但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可以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限制的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不得逆向行驶。

在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条件下,违反右侧通行的原则便构成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是比较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编著;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年11月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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