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车道只准许规定车辆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37条
两拐——不忘从警初心,永葆见习心态!
法律解释丨技术标准丨典型判例丨深度调查
执勤执法丨事故处理丨案卷文书丨普法便民
篇末右下【在看】、右上【分享】需要你的鼓励
特别说明:本释义仅供学习之用,内容的有效性请读者斟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释义1
【释义】本条是关于专用车道通行的规定。
设置专用车道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某一类车辆的畅通,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在设置的专用车道内,只有某些规定的车辆具有通行权,其他类型的车辆没有通行权,不得进入专用车道行驶,也不得借道行驶。目前,专用车道主要是指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简称公交车道。
下面,我们将以北京的公交专用车道为例,对公交专用车道的情况进行简单地介绍。1997年6月,为了进一步缓解北京市道路交通的拥挤堵塞,保障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方便群众,经过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设置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增设公交专用车道标志标线的通告》。通告决定在北京市部分道路设置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并相应地增设公交专用车道标志标线。鉴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必须执行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国家标准》,不得随意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北京市公安局专门就施划“公共交通专用车道标线”向公安部进行了请示。
公安部根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国家标准》和《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若干条款的解释》确定的原则考虑到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实际需要,同意在公共交通专用道上增设“公共交通专用车道标线”、“公交车道指示标志”的标线、标志式样。并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在实施前要做好宣传,周知社会。
北京市的公交专用车道两侧施划黄色单虚线,车道内路面上喷涂“公交车道”地面标示。公交专用车道指示标志为圆形标志牌,牌面为蓝底,上有公交专用车道黄色标线和白色大客车图案、指示箭头、“公交车道”指示标示。
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在限定的时间内,只有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运营路线行驶的北京市公共电车、公共汽车以及经批准按规定行驶、有固定停车站点的小公共汽车才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除了上述车辆,其他任何机动车一律不准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内行驶,禁止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内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
需要说明的是,在专用车道内,并不是一概不允许规定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行驶。在有时间限制场合,只有在标志标线划定的时间内不允许其他车辆通行,在限定的时间以外,其他车辆也可以在专用车道上行驶。只是在这样的场合,如果遇有规定的车辆在专用车道内通行,其他车辆应当让规定的车辆优先通行。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编著;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年11月出版发行。
释义2 |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专用车道的使用规定。
【本条释义】
由于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多车也多,出行、上下班乘坐公交车的人比较多,所以,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在城市道路上划设专用车道来保证公共汽车有秩序的正常运行,保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多数人出行方便是非常必要的。
根据本条规定,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也就是说,专用车道具有排他性。所谓“专用车道”,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上划设的供专用机动车辆通行的车道。如目前在我国有些城市中客流量大的城市道路上划设的公共汽车专用车道。专用车道一般采用颜色醒目的线在城市道路上划设,并且在专用车道的中间写有“公交车道”或“专用车道”等字样。专用车道的划设相对比较稳定,但是将来随着形势的变化和车辆、道路的变化,也很可能会增加或减少一些其他专用车道。这里所说的“规定的车辆”,是指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规定的车辆。如北京的公交专用车道,只准许大型公共车辆通行。实践中有的地方也可能规定既包括大型公共车辆也包括小型公共车辆。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规定不同的车辆。“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是指除规定的车辆外,其他任何车辆都不得进入该车道内行驶。根据这一规定,其他车辆在专用车道内借道行驶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否则交通警察就会判你违章,并依法给予一定的处罚。但实践中也有些专用车道是有时间限制的,如在道路上标有7—8点和17—18点,这种情况表明,在这两个时间段内不允许其他车辆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除规定的时间外,其他车辆可以在专用车道内短时间地并线、转弯、入主路等借道通行,不得影响专用车辆的行驶。总之,作为驾驶人员既要学懂法律、法规,还要弄清楚交通标志、标线的含义,遵纪守法,依法行驶。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不得在其他车道内行驶,但是,作为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定的各行其道原则。只有各种车辆都能各行其道,才能做到交通畅通和交通安全。
对于有些城市没有划设专用车道的,遇到特殊情况时,各种车辆都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现场指挥,没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各种车辆也应当做到文明礼让。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及实用指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编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2012年9月出版发行。
🔺编辑整理不易,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QQ交流群:389240004
微信群:关注-导航栏-【普法栏目】-【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