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标】《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技能和素质要求》JT/T 1511-2024(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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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于2024年8月6日批准发布了推荐性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技能和素质要求》(JT/T 1511—2024),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一、制定背景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是城市公共交通公益性服务的重要群体,肩负着百亿乘客出行安全的责任,同时也是体现城市公共文明的“窗口”,社会影响力大。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出行服务品质和城市形象。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84号)明确要求:制修订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船员、引航员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关键岗位职业标准或适任标准。《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5号)对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基本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运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乘务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规范、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安排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上岗”。《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了“打造素质优良的交通劳动者大军”要求,以加快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驾驶技能人才。目前,对于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的技能和素质等方面仍缺少统一的标准规范要求,驾驶员职业岗位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晰、职业认同感低等问题,影响着城市公交服务品质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技能和素质要求》的制定工作。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的遴选、培训和从业。
本标准为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驾驶员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标准依据,以加强对驾驶员安全准入管理,对驾驶员开展相对统一的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提升驾驶员从业人员素质,保障公交运营安全,支撑构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的驾驶员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体系。标准的实施将增强全社会、全行业对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职业的认同感,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关心关爱驾驶员身心健康,从而提升广大驾驶人员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促进驾驶员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提出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基本素质、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三方面的要求。
(一)基本素质要求
主要包括专业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健康素质等方面。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要求,结合各地城市公交运营企业在招录驾驶员过程中的资格审查要求,本标准重点针对驾驶证及实习期、最低学历、无违法犯罪及酒驾、违法行为记分记录、身心健康等方面对驾驶员提出了具体要求。基本素质要求可作为驾驶员职业准入的依据,运营企业在驾驶员招录过程中应严把安全关。
(二)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结合各地城市公交运营企业在驾驶员岗位职责、从业、职业规范、培训和上岗考核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标准重点在驾驶员职业道德、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车辆使用、运营服务、安全行车、应急处置和节能驾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以附录A方式给出清单。同时也涉及了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应的知识内容,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 22484-2016)、《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JT/T1156-2017)、《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JT/T 934-2021)、《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JT/T 999-2015)等。根据各知识点内容与从事业务的结合程度,以及针对驾驶员的基本要求,将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分为了解、掌握和熟悉等三个层次。
(三)专业技能要求
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对驾驶员工作职责的规定,结合各地城市公交运营企业对驾驶员岗位的具体要求,并借鉴了旅客运输等相关行业驾驶员技能要求,本标准重点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安全检查与使用、运营服务、安全行车、应急处置、信息技术应用和节能驾驶等方面对驾驶员提出了具体技能要求。实操层面的技能需要掌握相关知识,因此,这些专业技能要求也与“专业理论知识”章节要求的内容相对应,同样涉及上述《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的专业技能。
四、实施注意事项
标准发布实施后,建议开展有关标准编制目的、标准主要内容解析、标准实施建议等内容的宣贯,推动城市客运行业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依据本标准对驾驶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下附全文
ICS 03.220.20
CCS R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1511—2024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技能和素质要求
Skill and competency requirements for bus and trolleybus driver
2024-08-06发布
202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素质要求
5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6 专业技能要求
附录 A(资料性)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 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 TC 529)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同济大学、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杭州市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好德、谭军、高原、钱贞国、叶龙、刘飞、陈国俊、金懋、余荣杰、李卓、陈学铸、杨丽改。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
技能和素质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的遴选和培训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T 22484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
GB/ T 32852. 1 城市客运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
GB/ T 32852. 2 城市客运术语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
JT/ T 934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
JT/ T 999 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
JT/ T 1156 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T 32852. 1、GB/ T 32852. 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例行保养 routine maintenance
定期对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进行的检查、补给、清洁等作业。
[来源:GB/ T 32852. 1—2016,7. 3]
3.2 防御性驾驶 defensive driving
行车过程中,驾驶员能够预测危险并能及时采取必要、合理和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驾驶技术。
3.3 车载电子设备 on board electronic device
安装在城市公共汽电车上,用于运营服务的调度终端、视频监控、报站器等电子设备。
4 基本素质要求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a) 取得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实习期满;
b) 无吸毒、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c)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违法行为记分记录;
d) 身心健康,符合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要求,无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疾病或者病史。
5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应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 1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6 专业技能要求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应具备的专业技能应满足表 2的要求。
表 2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专业技能要求
附录A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相关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资料性)
A.1 相关的法律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相关法律文件如下: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f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g)《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h)《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A.2 相关的法规和规章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相关法规和规章文件如下:
a)《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405号);
b)《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 5号);
c)《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62号);
d)《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 163号)。
来源:交通运输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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