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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实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19届-2020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3、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宁夏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1、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注册个人信息(点击“我要注册”),如果已经是注册人员,请直接在网站首页登录;2、完善个人简历信息,在“实习管理”模块中选择实习单位属地、查看岗位、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真实照片(可点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修改大小,系统自带),7月1日起可先登录网站注册完善简历信息,并查看岗位信息;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起。3、现场审核。凡确定参加海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毕业生,报名保存后,打印报名表,并持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到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人才办公室审核。(地址:海原县万福路社保大楼(政务大厅)三楼,审核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7月30日)。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打印派遣单,并于8月1日持派遣单和身份证到实习单位报到,遇节假日顺延。1、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海原县每人每月1480元。2、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凡在岗不满三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离职后其意外伤害保险自动失效,新到岗高校毕业生继续享有原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3、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申报参保时持实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实习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一次性缴纳2020年8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2021按实际在岗时间缴纳。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统一在实习结束后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地 址:海原县万福路社保大楼(政务大厅)三楼就创局人才办咨询电话:0955—4621020
来源:海原县劳动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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