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法院爆发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

留学生在伦敦街头刷中国核心价值观遭再涂鸦,这事怎样看

中纪委重拳出击!贱卖给日本的中医药企业被收回,紫光董事长被查

最伟大的作品!一幅东伦敦涂鸦竟然让殖人集体癫痫?

烈日下的花

生成图片,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自由微信安卓APP发布,立即下载! | 提交文章网址
查看原文

国自然收到“招呼”,结果评审专家....

火行研究员 火行 2020-01-31


每天8:20AM,有深度的硬核科研公众号


点击上方 “火行 ”  → 点击右上角“...” → 点选“设为星标 ★ ”



“与你一路相随,关注火行”

——火行研究员


今天的分享从基金打招呼开始说起,其实说起打招呼,这个已是学术圈内的“沉疴顽疾”了,比起其他违规行为,这个在操作上更为广泛与常见。打招呼不能说它是个别人的自我行动,更多是当前中国科研环境下多方“催长”的产物,基金的获得与多种直接利益(职称晋升、工资待遇、招生等)挂钩。在这种情况下,很不多人其实不是自己要去打招呼,往往是不得不去打招呼。但是这种招呼违背了科学基金崇尚自由竞争的理念!


近几年,这已经引起了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在今年的1月1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就公开发布《关于各方严肃履行承诺营造风清气正评审环境的公开信》,其中明确规定了:“坚决杜绝“打招呼、请托、围会”以及“跑风漏气”等各种干扰评审工作的不端行为”【1】。


那么打招呼,会被怎么处理呢?


拿刚过去的2018评审说起,具体的事件是某专家在会议评审期间接到了某大牛的招呼短信,大意是申请人的情况,日后来单位指导云云,专家回复一定支持。


当时一度众说纷纭,最早爆出这件事情的是一个网络论坛,随后有几个高校的内部BBS进行了跟进讨论,整个事件讲的非常详细,特别不可思议的是曝光的原因。同时,由于评审专家是会后公示,大家一搜这位专家名字没有出现在任何评审名单里面。以上这两点让人感觉似乎是假新闻。


到底事件是怎么曝光的,这部分并不是今天分享的重点,感兴趣请自行搜索。但是基金委的官方报告,特别着重的提到了会评“打招呼”这件事,表述是:


“针对驻会监督中发现的“打招呼”现象,委领导高度重视,在现场召开警示会,依据程序现场终止有关人员的评审专家资格【2】


通过查阅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可以很明显的看到: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三)在履行评审职责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基金委不再聘任专家以及第二十四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应当对评审专家不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提醒或者制止。”【3】


也就是说,基金委当场对这名专家进行了处理(请了出去)并且召开了警示教育会,这就不难理解在会后公布的评审专家名单里面为何没有这位专家的名字。


简而言之:一个招呼短信,一个评审专家被撤了,永久的与国自然评审说再见。


此事对于后续评审的影响是:会议评审期间从严管理,直观感受是评审专家手机全部上交。


至于这件事其他的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查及处理,在此因为一些原因就不多说了。但是这个事件给大家敲了很大的警钟,打招呼这个事情,感觉很美好,其实是会害人害己的。稍有不慎,这个责任连带的是申请人、请托人、依托单位、评审专家几方。目前的形势下,这样的行为往往得不偿失,能上的一定能上,不能上怎么招呼也是枉然;何况现今保密程序的加强、专家评审监督的从严及公正性评价的全覆盖化,打招呼的空间将越来越窄。


在新形势下,万不能低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决心:在2018年,在会议评审阶段基金委驻会监督共派出62人次,分别参加了各类项目合计225个评审组的监督工作,组织3399位专家开展公正性评价。【2】


当前的基金改革对于评审专家提出的“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是非常鲜明的摆出了态度;此外对于相应违规问题一经查实,相应的惩戒力度比起以往将更为严厉,在今年发布的公开信中就能明显的感觉出来,往常碍于相关的责任归属及处理权限问题,有些责任人处理上比较难以形成震慑,形式较为单一。但今年开始,基金委也给相关的责任处理打上了"补丁":“对于发现和收到的涉及违背承诺的违纪违规线索和举报,我们将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1】”

再来回顾一下四方承诺



四方承诺书“十条”


一、严格执行评审过程的保密规定,不泄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相关情况和项目评审的有关信息。非工作需要,不询问评审专家情况、评审意见等有关信息。


二、未经批准,不扩散或外传项目申请书和资助项目的相关信息。


三、严防工作秘密泄露,妥善保管和使用管理信息,使用个人专用登录设备操作评审有关业务。


四、未经批准,不超越职责和规定权限查阅或操作他人评审过程信息。


五、尊重专家评审工作,不干扰评审专家独立做出学术判断。


六、严格履行评审专家变更和评审信息维护的工作程序,并做好记录。


七、严格执行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回避制度,对在评审管理工作中遇到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形,主动报告并提出回避申请。


八、坚决反对为项目评审打招呼、请托等违规行为。


九、积极贯彻科学基金改革各项举措,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十、严格遵守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若有违反,承担违规违纪后果。


最后,火行只说一句话:“自由竞争才是国自然,这从来没有变!”


参考:

【1】《关于各方严肃履行承诺营造风清气正评审环境的公开信》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年度报告》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


郑重声明:

申请转载\授权火行文章,请在公众号后台留言。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众号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胡瀚文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推荐阅读,点击直达:



- END -


NSFC交流群,后台回复“基金加群”获取加群通道,目前群一满员,群二热聊中。

Modified on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