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普通高中2023年招生政策
日前,涪陵区教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2023年我区普通高中招生由特长生招生、指标招生和常规招生三部分组成,其中特长生招生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专业测试成绩以及中考成绩综合录取,指标招生根据各校指标数、学生志愿及分数进行录取,常规招生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及分数划线录取。
(一)招生学校。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有11所,分别是涪陵五中、实验中学、涪高中、涪陵十七中、涪陵十八中、涪陵外国语学校(民办)、涪陵一中、涪陵二十中、涪陵二中、涪陵七中、涪陵十中。其中涪陵五中、实验中学、涪高中、涪陵十七中为市级重点高中,涪陵十八中为区级重点高中,其余学校为一般高中。
(二)招生计划。全区普通高中总计划招收176个班,学生8800人,其中市级重点高中招收100个班,学生5000人;区级重点高中招收20个班,学生1000人;一般公办高中招收46个班,学生2300人;民办高中(涪陵外国语学校)招收10个班,学生500人,其中300人(含艺体特长生49人)纳入区教委统一招生录取,收费标准按照涪陵外国语学校在区发改委备案的核定价格执行。任何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或增加招生计划,凡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市教委不予注册学籍,责任由学校自负。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涪陵区统一组织的中考并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初中毕业生。
2023年我区普通高中招生由特长生招生、指标招生和常规招生三部分组成,其中特长生招生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专业测试成绩以及中考成绩综合录取,指标招生根据各校指标数、学生志愿及分数进行录取,常规招生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及分数划线录取。
1.艺体特长生。为深化我区体育、艺术类考试招生改革,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体育和艺术后备人才培养,2023年涪陵五中、实验中学、涪高中、涪陵一中、涪陵十七中、涪陵十八中、涪陵二十中以及涪陵外国语学校等8所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收艺体特长生449人,艺体特长生作为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具体招生办法见《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涪教委办〔2023〕67号)。
2.体育后备人才。为推进我区体教融合工作,按照《涪陵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入学管理办法》(涪教发〔2023〕14号),2023年对体育后备人才入学实施升学优惠政策,并纳入提前批录取。
今年,继续将涪陵五中、实验中学、涪高中、涪十七中等4所市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数的70%作为指标数,合理分配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共计投放指标计划3500人。指标招生在普通高中划线录取前进行录取。
常规招生
1.招生宣传。区教委统一编印《涪陵区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指南》。各初中学校务必在6月初将《招生指南》免费发给每位初中毕业生,做到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手一册。
2.志愿填报。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填涂《涪陵区普通高中招生机读志愿卡》,未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不填涂志愿卡。志愿填报要求如下:
(1)指标录取志愿。考生只能在涪陵五中、实验中学、涪高中、涪陵十七中4个志愿中选择一个填报。
(2)划线录取志愿。设志愿一批次、志愿二批次、志愿三批次、志愿四批次。志愿一批次,设涪陵五中、实验中学、首批市级重高3个志愿,考生只能在3个志愿中选择一个填报,不能确定填涪陵五中还是实验中学志愿的考生,在“首批市级重高”一栏填报,区教委在录取时根据涪陵五中、实验中学录取情况及考生成绩进行调配录取;志愿二批次,设涪高中、涪陵十七中、涪陵十八中3个志愿,考生只能在3个志愿中选择一个填报;志愿三批次,设涪陵外国语学校和涪陵二十中日语班2个志愿,考生只能在2个志愿中选择一个填报;志愿四批次,设涪陵一中、涪陵二十中、涪陵二中、涪陵七中、涪陵十中5个志愿,考生只能在5个志愿中选择一个填报。
指标录取志愿与划线录取志愿可互相兼报,划线录取志愿中不同批次志愿可互相兼报;指标录取志愿不能互相兼报,划线录取志愿中同一批次志愿不能互相兼报。
(3)志愿卡填涂。在中考第一堂开考前半小时,由各考场组织考生进入考室在机读卡上用2B铅笔填涂志愿。监考教师负责志愿卡考生信息条形码的粘贴;志愿卡的所有信息全部由学生自己填涂,不得由其他人代填,监考教师不得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意向。考生在填涂时一定要仔细,特别注意不要涂错所选学校,如填涂有误要立即修改,因填涂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志愿录取。
(1)录取的必备条件。一是考生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所填报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包括以下四项:第一项是中考七门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总分700分;第二项是初二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成绩,两科总分100分;第三项是中招体育考试成绩,总分50分;第四项是初三理化实验操作成绩,总分20分;第五项是按规定享受的降分。二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关要求。报考市级重点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中的思想品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项全部达到合格并且2项以上达到“B”等及以上;报考区级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各项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或“D”等及以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降分政策。以下三种情况之一者,可在报考普通高中时降5分。A、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或身份证;B、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C、建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凭加盖就读学校鲜章的资格审查表以及在扶贫系统打印的家庭信息表。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符合以上降分政策和优待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数最高的一项政策进行降分,降分分数不累加。
考生降分必须先向学校申请,由学校审核降分原件、填写降分登记公示表,并在学校醒目位置5个工作日,无任何异议后,由学校将考生的降分填写在中考报名登记表相应列,经校对无误后把降分登记公示表、考生降分原始证件和盖有鲜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并报区教委基教科审核。
(3)录取分数线划定。严格按照学生志愿、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划定录取分数线。
(4)录取步骤。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分以下两步录取:第一步录取指标生,根据各校的指标数,按照学生指标志愿,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首先录取涪陵五中、实验中学的指标生,录取的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各校名列涪陵五中和实验中学总指标数最后一名学生的分数;其次录取涪高中的指标生,录取的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各校名列涪陵五中、实验中学、涪高中总指标数最后一名学生的分数;最后录取十七中的指标生(录取办法同上)。第二步录取划线志愿学生,按志愿批次先后、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及考试成绩分别划线录取,最后一名考生总分相等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智能测试)、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新生均应发放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学校自行设计印制),并加盖学校公章方为有效。被录取的学生按照通知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2023年涪陵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023年涪陵区市级重点高中指标生招收分配表
区教委招生咨询
及招生行为监督举报电话
72860620。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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