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委员)工作启动!为全面提升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形成激励干部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构建县委主导、县乡联动、全程把关配备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机制,根据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精神要求,按照县委组织部《汾西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工作方案》具体部署,从即日起,我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委员)报名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要从全县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干部中选派。现任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符合条件的,结合本人意愿,可选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委员。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选派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委员)的人选应当符合党规党法的有关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党忠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素质良好;2.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务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复杂问题,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6.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1.加强属地管理。县委组织部对选派干部实施备案管理,乡镇党委进行日常管理。建立选派干部跟踪管理档案,每年对选派干部开展一次履职评估,及时掌握选派干部履职、培训、考核等情况。2.严肃任职纪律。选派干部要全面履行党规党法规定的职责任务,到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届(5年),鼓励选派干部长期在村任职。任职期间必须驻村工作,不得“走读”,不参加原单位各项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抽调从事其它工作。3.从严目标考核。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共同组织实施选派干部的目标责任管理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反馈选派干部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作为干部表彰奖励,调整职位(岗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职称评介、聘用的重要依据。4.建立召回机制。选派干部到村任职一年后,所在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排名在本乡镇后10%、被列为软弱涣散村或本人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扣发到村任职岗位考核奖励的50%,由县委组织部提醒谈话,并决定是否召回;连续两年存在上述情况或当年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召回。出现空缺的,由县委组织部按照程序选派。5.推进“一肩挑”任职。乡镇党委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派干部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1.选派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转到所任职村,行政、工资及社保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保留原职务职级、岗位等级,继续享受原单位各项待遇。2.在选配乡镇科级干部时,原则上从到村任职满2年且表现优秀的村干部中产生,特别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可破格或越级提拔担任乡镇党政正职。3.任职期间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任公务员,符合职务职级或职称晋升条件的,优先在原单位晋职晋级。4.对任职满5年、完成工作目标且考核称职的,凡符合晋职晋级条件的,提拔一个职务层次或晋升上一级职级;回原单位工作的及时妥善安排相应岗位。5.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选拔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优先考虑有农村任职经历的干部。6.选派的优秀干部优先推荐为先进模范个人的表彰人选,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7.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参照我县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报酬发放考核奖励、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等。选派担任村党组织其他干部的,按照村党组织书记考核奖励的一定比例落实。9.加大对选派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建立定期体检、谈心谈话、工作帮带、容错纠错等制度。县上统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视解决好选派干部食宿、安全等实际问题。10.县发改、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在资金项目上要优先向选派干部任职村倾斜。县财政局要积极落实选派干部相关费用,以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选派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审核把关等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落实,通过与本单位全部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一对一”当面谈话等形式,鼓励推荐他们踊跃报名到村工作。选派单位和报名人员要熟悉选派的意义、程序、方法、具体条件和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凡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报名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意愿的党员干部持《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形成推荐意见,填写《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推荐表》,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二室。报名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一并报回。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起(周六、周日正常报名)3月27日,我市召开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动员部署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市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宣读了《霍州市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工作方案》,决定在4月底前从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干部中选派39名干部到村任职。李强指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是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一个好的书记,就能带出一支队伍、干出一番事业、惠及一片群众。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提升党组织书记整体素质、优化班子整体功能的管用一招,是激励和培养干部到农村干事创业、成长成才的战略之举。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握关键环节,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做到择优选强、精准下派、管活用好,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落实市委“办好三件大事”、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大宁县召开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动员部署会3月30日下午,我县召开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动员部署会。县委书记王金龙等副县级以上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振荣安排部署了我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各项工作。县委书记王金龙在会上讲话指出,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迫切需要,是我县创建“七彩大宁”、深化农村改革、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是突出“一线”导向、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历练的重要举措。全县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重要性、必要性。王金龙强调,要明确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要深入摸排分析,确保“定得准”;要严格资格审查,确保“选得强”;要坚持因村派人,确保“派得准”;要强化政策激励,确保“下得去”;要严格管理考核,确保“管得好”。王金龙要求,要加强组织保障,把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统筹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在全市走在前列,以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的优异成绩交出大宁合格答卷!大专可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52名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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