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有编制!新增事业单位招聘若干名工作人员!报名已开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机构简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直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化建设组织与管理、政策研究数据信息服务与保障、中心品牌塑造与成果宣介等工作。包括编辑报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内部研究成果,整合管理各类数据信息资料,组织管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化建设,开展智库信息交流和研究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课题研究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信息中心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是:智库信息化研究与建设管理岗1名、大数据开发与研究管理岗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中共党员;3. 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4.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二)具体岗位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填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以“应聘岗位+最高学历学校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rcinfo@drc.gov.cn邮箱,报名日期截止至7月21日。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资格初审
信息中心将于7月下旬结合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初审,以电话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 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100分,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不满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 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在职人员须提交加盖现单位公章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同意报考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现职务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学位和简历情况),并明确是否同意报考。
(3)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6)本人代表作2篇。
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不能参加面试。
3. 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四)考察与录用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按照聘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组织考察。信息中心派出人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深入考察和档案审核。
3.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由信息中心安排统一体检。体检程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体检程序、标准执行。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选。
5.确定聘用人选。信息中心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无合适人选暂时空缺。
6.公示。按规定对信息中心主任办公会决定拟聘用的人选进行公示。
7.聘任。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试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贤强、高旭
联系邮箱:drcinfo@drc.gov.cn
联系传真:010-65270099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
联系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

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法中心2020年度招聘2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海关总署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标法中心)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标法中心是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承担世界贸易组织(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中国国家通报咨询中心的工作;承担TBT协定、SPS协定、《政府采购协定》(GPA协定)、《贸易便利化协定》、《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谅解》等WTO协定和规则的研究及相关国际组织标准/指南的跟踪研究与评议工作;受海关总署委托承担海关合作信息交换联络点工作、承担海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宏观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各贸易伙伴与国际贸易货物相关的监管政策法规、技术性贸易措施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法规跟踪研究;协助海关总署开展相关产品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工作;组织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企业的影响调查;组织开展专门产业方向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建设;承担有关海关技术规范、规则的报批审核等工作;参与贸易便利化、自贸区以及市场准入等双边和多边谈判。

二、招聘岗位、人数、招聘对象及应具备的条件
(一)SPS通报与评议岗位,招聘1人,招聘对象为京外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二)商品检验技术法规研究岗位,招聘1人,招聘对象为京内户籍社会在职人员,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应聘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须为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京外生源,符合北京市落户等相关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指入学前为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6. 应聘社会招聘岗位须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普通高校毕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简章(详见附件)。
(二)报名。
1. 报名材料: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即日起,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bfzx_zhaopin@163.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在校成绩单(应届生提供);
(4)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报告单;
(5)学历及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聘者可先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6)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
2. 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2)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及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等相关书面材料。
3.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24时,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岗位报名及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3名,该岗位取消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发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要求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发布。笔试、面试相关安排将通过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未进入考察的人员不再通知。
2. 对考察人选的现实表现和档案进行考察。
3. 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在我单位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 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海关总署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二)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三)报考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且保持畅通。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查看个人的审核状态及考试安排等相关信息。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单独告知。
(四)报考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要及时与我单位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的开展。
(五)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专业要求原则上可包括相关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审核确定。
(六)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社区;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57954610;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57954670;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20号院3号楼,海关总署标法中心,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
1.标法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简章
2.标法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
扫码下载附件
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2020年7月7日




扫码关注我们
第一时间获取招聘信息、实时动态



RECOMMEND
推荐阅读


三省省考公告发布!8月22日笔试!最高扩招53%!考的高不如选的好?省考选岗指南来啦!
(山西)国电面试公告发布!7月12日面试!
公务员VS事业单位!山西省直公告即将发布!历年真题题型分布及答案详解!
长治2020年两区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66名工作人员!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招聘50名工作人员!本科可报!
国企招聘|新增招聘3133名工作人员!高校毕业生可报!
中国铁路局招聘123名工作人员!大专可报!
事业编制 | 新增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可报!正在报名!


山西公职类招考信息发布平台















扫码关注 获取最新招考信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