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为我区部分全额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4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本次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48名,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设置,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潞城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2.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按相应岗位设置人数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设置人数时,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不受引进名额、专业限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结合本人所学专业,对照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缺额实际,直接聘用。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4.2020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5.研究生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不诚信记录的人员;现役军人;其他法律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2)报名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宣传文化中心1楼(潞城区中华大街138号)。(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现场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格证书、近期一寸正面红底证件照3张、本人档案、户口所在地相关资料。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学籍证明(包括学历、学位、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引进资格;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以上证件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A4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5)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潞城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通过潞城区人民政府网www.lc.gov.cn自行下载)。(1)通过资格审查的,即可参加面试。面试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各级网站公告。(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逻辑思维、举止仪表等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3)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4)同一岗位设置人数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需进行面试加试。(5)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6)资格审查合格者未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1)体检人选按照面试成绩与拟聘岗位设置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综合情况,提出拟引进人员初步名单,报区委同意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人员名单通过各级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区财政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审批表》。对反映问题有影响引进的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因取消资格、自动放弃等原因,某一岗位出现空缺时,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人选时,由领导组研究确定适当程序,补齐引进人选。1.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2.引进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引进资格。4.录用后放弃引进资格的,视为不诚信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并记入个人档案。5.未满服务期辞职的,由聘用单位解聘,取消其事业人员身份,并给予相应违约处罚,视为不诚信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并记入个人档案。监督电话:0355—6779110 0355—6912380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1.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①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需逐一登记身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体温正常、持绿色健康码方可进入。②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1.《潞城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2.《潞城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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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发布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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