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南充、眉山发布调整开学时间通知,具体如下:
2.高一、初一年级和职业学校非高考学生建议定于4月20日复学;4.小学其他年级、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议定于5月6日复学;开学后,调整每月前三周星期六为正常行课时间(小学星期六行课半天,幼儿园星期六不行课,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1.高三、初三以高考、中考时间为基准,有计划地安排教学;2.高中一、二年级行课(含期末考试,下同)不超过7月20日;6.特殊教育学校各学段参照普通中小学教学时间执行;中考延期一个月,于2020年7月12日至13日进行。初中二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于2020年7月14日进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于2020年7月25日放暑假。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调整全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部分学段开学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二、初二4月13日开学; 高一、初一和中等职业学校4月20日开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评估后另行通知;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面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二、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学校管理权限,由县(区)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评估后确定开学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小学开学时间。三、中小学放假时间延期,中考时间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中小学因延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可通过调整周末等方式进行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