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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法院、检察院干部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法院干部
6月12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的提名,免去:
赖波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汪澜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静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贺林、刘军、王红丽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东太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周静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金晶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副庭长;
王轶贤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黄东太、曾执、欧阳干林、雷晓芳、范升山、刘颖、张天天、陈书娟、殷亚男、李飞鸿、康英、李锋、陈进科、李春、苏明、吕元华、石炜、周冀、郭毅、于瑶、庄意义、曹余曦、梁楷、罗璇、徐堂富、张梓欣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检察院干部
6月12日举行的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的提名,免去:
王燕、谢永崇、马玉龙、滕志强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陶成为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燕为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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