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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过期药?这里可回收!

春暖花开,冬天已经过去,然而,冬天里想尽办法囤的感冒药、发烧药,成了“遗留问题”。药品囤多了怎么办?3月1日,成都给出了“解决方案”:即日起,全市范围内326个零售药店可定点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倡议,请市民积极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家中存的药品过期失效后,可送到药店的定点回收点处理。

01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 不能随意丢弃
药品囤多了,自己用不上,送人也没人要,放着放着,放到了过期,就一扔了之吗?
实际上,过期药品是指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废药品。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
国家也鼓励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在有能力保证收集的家庭过期药品不再重新流通、可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前提下,设立家庭过期药品集中投放点的公益行为。
02定点回收过期药点位公布
3月1日,成都的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点已经安排上了。
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成都市医药商会正在开展成都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即日起,在成都市范围内326个零售药店定点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
这样一来,家庭过期药品送至正规回收点进行统一回收,回收后的过期药品不再流通,将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危害。
记者注意到,第一批326个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点覆盖成都各区(市)县,家里如果有存有数量较多或品类多样的过期失效药品,可以送到就近的点位回收。
在此,成都市场监管局也提醒市民理性购药、不盲目囤药、注意安全用药,避免长期不用造成过期浪费和叠加用药风险,把药品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减少囤药、减少浪费。
成都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
公益活动药店明细
(第一批)
(点击查看高清大图)
扩散周知!


来源丨锦观新闻

编辑丨杨志海、李旭蕾(实习)

责编丨张译心

审核丨冯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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