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官方通报:情况属实,立即纠正!

10月28日,有网络媒体发布“哈尔滨一公司规定私聊微信每次罚款100元”。

黑龙江哈尔滨市平房区人社局10月28日通报称:平房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立即与该企业核实,经核查,情况属实,已要求企业立即纠正。企业表示将在法律框架下制定出台人性化管理措施,对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


此前报道

近日,哈尔滨一家公司发布关于员工微信的使用管理规定,“若发现私聊微信,每次罚款100元/人”。哈尔滨市民陈女士(化名)将该公司的的管理通知截图发在网上引发关注。

有人说“我很想知道私聊微信违反了劳动法的哪条”“公司规章制度也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也有人分析“侵犯员工隐私权,除非手机是单位发的工作用机”“强行检查微信就已经违法了”。

引发争议的某公司规定截图。/网络图

10月28日,涉事的哈尔滨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目前还没有人查,只是公司是这么规定的。”

记者从截图看到,截图上有“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员工在上班时间只允许通过微信聊工作,不允许私聊”“如果家里人有事就打电话”“每天进行检查”“若发现私聊,每次罚款100元/人,月累计超过三次以上的,一次罚款500元,月累计超过5次的,给予辞退,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等等文字。

上述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知里说的微信不是企业微信,而是平时用的个人微信。在工作时间不能聊私人微信,这是公司的规定。”对于检查员工微信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人查,那是侵权的,不会那么做的。”

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表示:“手机信息是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公司在未经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查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如果员工对公司造成损失才可以主张赔偿,迟到旷工是因为没有提供劳动而扣减的报酬,也不属于罚款。另外,用人单位有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丨中国新闻网

编辑丨杨志海、王冰洁(实习)

责编丨张子涵

审核丨冯欢


往期推荐

1.他把防毒面罩让给被困小女孩,自己却“变回了孩子”……

2.初步查明!欢乐谷碰撞事故,最新通报

3.涉重大刑事犯罪!警方通报

近期热门视频


更多精彩视频,请关注四川观察视频号


点亮【在看】让更多人看到!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