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最高100万,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2019年度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开始申报了!
本批次申报的是生活服务业方面。
面向餐饮业、家庭服务业、人像摄影业、
美容美发业、沐浴业、洗染业、住宿业、
家电维修服务业等行业企业。
提供十项申报项目,单项最高奖励100万。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具体申报要求一起来了解!
一、申报主体
(一)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三)按规定及时向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四)申报单位应为生活服务业企业(餐饮业、家庭服务业、人像摄影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洗染业、住宿业、家电维修服务业);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二、申报范围
(一)评审类项目
支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招商项目。
(二)兑现类项目
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垃圾分类、家政诚信和食品安全员等各类培训,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参加国家省市相关职业技能比赛、生活服务企业开展服务标准体系认证,给予省级示范性家政服务站奖励、家政企业网络销售千万元以上奖励、餐饮企业新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奖励、家政保险费补助、限上餐饮企业和规上生活服务企业采用移动互联网B2C第三方支付手续费补助。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在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http://202.109.244.108:8888/login.jsp,支持热线联系人谢南,电话:5397711),填报相关信息并报送相关资料。申报单位需对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性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递交纸质材料
(A4纸、有封面和目录,按申报材料顺序简装成册,加盖骑缝章),评审类申报材料一式6份、兑现类申报材料一式2份。
四、申报联系
2019年度项目须于2020年2月28日前申报;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
部门:厦门市商务局;联系人:姜传林
电话:2855875。
(一)申报条件
支持2019年度生活服务类行业协会举办公益性、公共性消费促进活动。协会在本申报指南发布一个月内向市商务局报送该年度消费促进活动计划,并于活动举办前1个月向市商务局报备,以便列入消费促进专家评审项目库。活动举办时,须经市商务局相关人员现场见证。
(二)补助标准
专家从项目库中评审出影响大、效果好、切实拉动消费增长的消费促进活动,每个协会每年补助不超过2项活动,总体不超过12项活动;每项活动补助总投入经费的50%,封顶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式6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1)。
2.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含:活动时间、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效果、完成时间,2000字左右)。
3.活动佐证材料:现场图片和视频等证明材料。
4.行业协会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消费促进活动总投入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6.信用承诺书(附件1)。
(一)申报条件
支持引进和培育国内外知名的餐饮业和家庭服务业的企业在厦门投资;企业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注册,引进项目的企业新增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补助标准
经评审后,按项目实际认缴的注册资金1‰给予补贴,封顶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式6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厦门市商贸招商项目申报表(附件2-2)。
2.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企业和项目介绍、投资情况、项目的优势和特色、效益和成效,2000字左右)。
3.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需三证合一)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验资报告。
5.信用承诺书(附件1)。
(一)申报条件
1.2019年度,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安全生产知识、食品安全员、家政诚信等培训。
2.行业协会应提前1个月将培训场所、师资情况、培训内容和课时向市商务局报备。培训举办时,须经市商务局相关人员现场见证。
3.年度培训人数达到200人(含)以上。
(二)补助标准
培训人数达到200人次(含),(享受过一企一策的培训人员不能重复申报),给予4万元的奖励,每增加100人次给予2万元的奖励。单项培训类别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3)。
2.行业协会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培训佐证材料:每场培训的现场相片(全角度照片不少于4张)、录像光盘(需全程录制全部培训课程内容)和学员签到表(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服务单位等)。
4.培训教材或讲义各一份。
5.信用承诺书(附件1)。
(一)申报条件
1.2019年度,生活服务类行业协会组织厦门企业参加的国家、省、市职业技能比赛。
2.行业协会原则上提前1个月向市商务局报备,并列入市商务局职业技能比赛计划表。
3.在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优胜名次,起到城市品牌宣传效果。
(二)补助标准
参加国家级比赛,给予行业协会3万元的组织奖;参加省级比赛,给予2万元的组织奖;参加市级比赛,给予1万元的组织奖。
(三)申报材料
(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4)。
2.行业协会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赛的通知。
4.比赛现场相片和视频。
5.通报比赛成绩情况的文件或证书。
6.关于比赛的总结报告。
7.信用承诺书(附件1)。
(一)申报条件
2019年首次在统计部门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的餐饮企业,其年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
(二)补助标准
给予企业1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5)。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9年度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证明材料。
4.信用承诺书(附件1)。
(一)申报条件
1.厦门市家政服务企业为家政从业人员购买家政服务保险产品,家政从业人员必须在厦门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家政服务电子合同。
2.员工制或派遣制的家政企业,购买家政企业综合险(包括雇主责任险和家政责任险)。
3.中介制家政企业,家政从业人员购买家政从业人员综合险(包括意外险和职业责任险)。
4.单家企业支出上述保险费合计不低于2.5万元。
(二)补助标准
给予企业支出保费40%的补助;单家家政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6)。
2.家政企业和承保保险公司的营业执照(需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汇总家政保险合同、承保清单、发票等,家政企业。
4.信用承诺书(附件1)。
(一)申报条件
1.在统计部门统计中,2019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其中网络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家政企业。
2.按时在统计部门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
(二)补助标准
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7)。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9年营业收入和网络交易额的证明材料及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
4.信用承诺书(附件1)。
(一)申报条件
1.获得福建省“省级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的厦门企业。
2.要求企业将员工制、派遣制及中介制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信息录入“厦门市家庭服务人员信息系统”和“省家政诚信服务管理平台”。
(二)补助标准
给予5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8)
(一)申报条件
1.厦门市餐饮业、家庭服务业、人像摄影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洗染业、家电维修服务业的居民生活服务企业。
2.按照国际或国家标准建立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补助标准
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建立管理体系,每个认证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建立管理体系,每个认证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奖励;且奖励不得超过认证费用。
(三)申报材料
(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9)。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际标准认证证书及翻译件,或国家标准认证证书。
4.付款凭证及认证发票。
5.信用承诺书(附件1)。
(一)申报条件
1.在统计部门统计中,2019年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且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的餐饮企业。
2.在统计部门统计中,2019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且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的家庭服务业、人像摄影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洗染业、家电维 修服务业的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
3.按时在统计部门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上报数据。
4.采用移动互联网B2C第三方支付方式,企业支付手续费用必须超过2万元。
(二)补助标准
按企业2019年度发生的第三方支付手续费用的50%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10)。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移动互联网B2C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手续费的证明材料及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4.信用承诺书(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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