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立创业协会开始招新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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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的管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促进协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学校精神与文明共同进步,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精神,结合我校大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团全称广东科技学院大学生自立创业协会(University Students Set Up Their Own Association,),简称创业协会(SUA)。
第三条 本协会是在广东科技学院团委的领导下,并在广东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隶属于院团委社团部,是由我校学生本着自愿结合的原则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协会以为学生创业提供帮助为主导思想,是在国家大力倡导“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整体趋势下成立的一个具有全新理念的综合性学生社团。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与口号是:
(一)宗旨:宗旨:联系实际,提倡创新,用于实践,激发大学生创业意识,提供实践机会,丰富社会实践理论,提高学生的团体意识,增强创业技能,培育创业精英。
(二)口号:励志改变人生,创业成就未来。
第五条 本协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通过参加创业精英班培训,在协会成员中普及创业知识、树立创新意识,提升会员创业能力。
(二)通过创新创业精品课程、创业培训、创新创业实践的课程体系,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在全校激发和鼓励大学生创业热情,培养学生成为未来创业引领者与商业精英。
(三)通过组织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实践活动,发掘、培育优质项目。
(四)紧密联系校外公司与校企合作企业,为广大同学提供更多的创业、就业信息,为广大同学接触社会工作提供便利,鼓励同学进行创业实践,力争将创协打造成为创业者的实践交流平台,搭建与企业输送人才、对接资源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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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
会员的权利、义务和准则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一)会员有参加本协会一般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有了解本协会内部运作的权利;
(三)会员有监督权利和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四)优先参加协会创业知识培训的权利,参加协会重大会议的权利,对协会重大决策有建议权和投票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五)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章程,积极参加本社团理论培训、比赛和实践活动;
(六)会员有协助理事会开展活动的义务;
(七)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
(八)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名誉和利益的义务;
(九)会员有发展新会员和扩大本协会影响力的义务;
(十)会员需明确协会及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本人职责,认真思考并出谋划策,在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义务。
第八条 会员准则:
(一)创协行为准则:不要找借口;
(二)创协评价准则:一切用行动说话;
(三)创协思想准则:责任是一种使命;
(四)创协机遇准则:强者创造机会;
(五)创协生存准则:学会适应环境;
(六)创协合作准则:团队高于一切。
协会组织机构、负责人及职责
协会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指导教师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推选出会员代表参加每年的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换届选举大会推选出会长、副会长候选人选,由院团委及指导老师考核后任命,报校团委批准。
第十条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部长组成,指导老师监管。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议协会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方针;负责对协会重大事情做出决定,提议修改章程指定和各项活动方案,经指导老师审核无误后方可执行;负责制定各项活动计划;对各执行部门进行监督;对不称职的组织者进行审查,并重新选拔,选拔人员经指导老师考核后,方可任命。
(一)会长:
向理事会负责,对各活动进行总体规划安排,对外代表创协面对学校领导、地方相关人事机构、工商行政机构、各大企业商家及其他学校及学校团体。
(二)副会长:
1.负责对外职能的副会长是协会的对外形象,协助会长处理对外关系,直接面对赞助商、各大合作企业商家等,负责协会的对外工作。
2.负责对内职能的副会长对协会内部人员进行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各部门日常事物的开展,并负责和各部门间人手的协调工作。定期主持举办管理层会议。
3.负责内部事务的副会长掌管和监督创协各部门的工作,各部门直接向其负责。
(三)部长:
按实际工作需要,负责不定期主持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负责各项日常工作计划;每三周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商议协会重大决议和活动的安排。
第十一条 协会各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管理协会所有文挡资料,定时向各部会议记录员索取会议记录;负责协会会费管理、记账,做好经费的支出计划与报销明细;每次活动后向各部门索取活动策划书、工作计划和各类协议书,随时向有需要者提供查询;及时快速的向校内外媒体递送协会重大活动信息;负责管理协会物品;负责汇总、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制定具体考核制度,协助会长、副会长对各部进行考核,负责对各部门日常、学期、学年的考核评议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部:负责活动的策划、执行;对重要活动或服务提出创意性方案;按照需要配合其他部门收集各种就业、创业信息;定期组织企业交流活动;负责大小活动中的宣传活动的方案设计和具体实施,横幅、海报、传单、问卷调查、会员证的设计;及时向会员传达有关创业信息与政策;负责本协会理念及各种活动情况的新闻汇报工作;管理运营协会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创业资讯与协会动态。
(三)活动部:负责协会一切公关活动及与与社会各社团和企业联系,扩大影响力,提高社团形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开拓和维持与校内外各媒体,校内各学院、社团、其他学校及赞助商和相关部门的联系;负责联系校内校外创业人才并管理更新创业人才相关信息。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篇 收支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分为:会费、外联、项目提成、学校资助等,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账,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执行钱账分管原则,办公室专职办理.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 不得坐支现金和账外设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 每次外联所拉赞助以及代理社会企业公司开展项目的提成,实践工作人员须向财务部汇报,以便财务部做好财务工作。
第十四条 支出是指协会开展大赛、宣传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对于对创业项目的支持投资须经理事会决议通过,财务部须做好各项支出的记账工作。
第十五条 协会要加强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协会各项包干使用的经费和核定的指标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列支。
第十六条 协会各项支出必需符合本制度,对发生的各项支出经办要做好计划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根据其职责权限,依照协会规定的程序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二篇 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资产是指协会占有或使用的能以明确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社团自筹经费购置的,其所有权与使用权归社团。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做好管理工作,指定管理人,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损坏财物要照价赔偿。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常务理事会。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行之日起实施。
招新将在11.11-13号开始,若对创业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来52号摊位了解更多!我们欢迎你们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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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张雯
排版: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