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资讯 | 2020年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以下是关于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同学们需细细查阅。
1.作为精准资助的核心内容
2.今后政府资助名额安排的重要依据
3.学生资助基础和核心环节
4.涉及到新学年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
(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特殊困难补助,校内勤工助学等)
认定主要面向: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低保户)
3.特困供养人员
4.孤儿
5.父母任一方因故身亡或符合法律判断失踪而由单一方给所属子女承担抚养义务
6.特困职工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
7.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8.残疾人或重大疾病
9.父母丧失劳动能力
10.家庭遭遇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或重大自然灾害
11.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至少满足以上一条)
1.学生自行双面打印并如实填写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参考《2020年填写模板—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规范填写;
2.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中的各项信息上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纸质版);
3.如实填写《附件2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电子版)并填写《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纸质版)“学生本人填写“一栏;
注意:所有纸质版材料皆是双面打印!!!
1.成立班级认定小组
2.逐项审核学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3.班级认定小组组织评议,并填妥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中“评议小组复核情况”一栏,后将相关材料移交助学管理办公室。
院系工作组负责审核汇总
下属班级认定小组提出的学生名单
填妥附件3《评议表》
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核准
1.数据科学学院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名单,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
2.如同学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院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书面意见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3.必要时,有关同学和老师可要求查阅相关评议资料,院系认定工作组应向有关学生和老师说明审核标准及评议过程
附件1:《申请表》附件2:《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电子版)附件3:《评议表》(纸质版)
来源 / 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中心
初审 / 王阳俊 罗志广 谭慧琪 田燚彬
复审 / 徐伟童 秦 晴 曹文毅
终审 / 黄比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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