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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丨公开招聘辅导员20名 管理岗1名【截止9.17】
导读
洛阳师范学院2021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
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二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三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2019、2020、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参加学校现场资格审核时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和管理岗位者须本硕专业均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辅导员岗位者专业不限。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7.根据工作需要,年龄限定为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8. 应聘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等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岗位者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9.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到校工作后,须兼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二年。(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4. 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
招聘工作程序
五
聘用
六
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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