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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烧圆明园?烧紫禁城不是更爽吗?

2017-07-31 互联杂谈2

在历史教科书上,中国的形象是一个清纯脱俗的少女,外面的英法美日都是些风骚贱货,整天欺负我们,亡我之心不死。1860年,英法联军打进了北京,烧毁了圆明园。这件事就是表明他们风骚贱货的最好例子。

这件事中国人一说起来都咬牙切齿,它被当成国耻写进了历史书里。然而,有一个问题我们好像忽略了:为什么英法联军打进北京后,烧的是圆明园,而不是紫禁城?

按理来说,紫禁城是皇宫,是大清权力的象征, 既然要放火,那应该放在这里才对。而且圆明园在今天的海淀,清朝时还是北京城的郊区,坐地铁过去都要十几个站。联军都打到紫禁城门下了,为什么不顺带烧了紫禁城,却要拐弯绕到郊区去烧一个皇帝的私人休闲娱乐场所?

在历史书上,这段历史没有细讲。十几年前张铁林、刘晓庆演了一个电影《火烧圆明园》,电影里也没有讲为什么要烧圆明园,好像圆明园莫名其妙地就被烧了。圆明园被烧的真实原因,好像被我们有意地隐藏了起来,有些不好开口的地方。那么英法联军为什么要烧圆明园而不烧紫禁城呢?

事情说起来其实也不复杂。鸦片战争后,中英签订了《南京条约》,十二年后,英国人又跑来找事了,要求修约。什么是修约呢?英国人觉得,《南京条约》都签十几年了,大清应该明白了自由贸易的好处吧?那么第一次开放的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这五个通商口岸就显得不够了,英国人希望大清能把全国都开放了,实在不行的话,沿海大城市、长江沿岸城市都开放也可以。

而且《南京条约》规定,英国人只能在这五个城市活动,中国其余城市都不能去,英国人希望这回能在全中国畅行无阻。还有,两国最好能互派公使,我派个大使驻北京, 你派个大使驻伦敦,方便两国搞外交。另外,英国人还希望能向大清皇帝亲递政府公文,英国人以前想和大清最高领导人搞搞交流会晤,根本就没门,大清皇帝根本就不见, 各级官员也都踢皮球,没人理,英国人因为这事身子都掏空了。

这些就是修约的主要内容,按近代史大家蒋廷黻先生的归纳就是:“公使驻京,内地游行,长江通商,这是双方争执的中心。”站在国际角度来看,这是很正常的事,无论是今天还是在一百年的国际,这些早就成了共识。但问题是,英国人面对的大清,是一个自大自负、目中无人的政府。大清从来都认为自己是天下共主,是天下所有人的爸爸,英法美什么的都是海外藩属国,是咱儿子,儿子就要好好孝敬爹,好好低头做人,闹点事也不用当真。这就是鸦片战争后清政府根本没有吸取教训的原因。

而这几条里,大清最抵制的一条是公使驻京、亲递国书,因为英国人坚决不磕头,你要亲递国书还不磕头,做梦去吧。千万不要小看这一条,这一条可以说就是后来导致战争的起因。为什么清政府必须要洋人磕头呢,因为磕头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动作了,它是大清皇恩浩荡的体现,是执政合法性的基础。洋人本来就是海外藩国,见到天下共主没有不跪之理。而且我天朝百姓磕头磕了几百年了,要是你们洋人不磕头,被我们老百姓看到,老百姓都觉醒了怎么办?清政府要求洋人不仅要磕头,还必须是标准的的三跪九叩,弯腰度数不够的不算。其它条款都可以商量,唯独这一条清政府坚持两百年不动摇。

所以事情会怎么发展已经很明显了。英国人跑来要求修约,清政府说,这个外务嘛,我们都是由两广总督处理,你们去广东吧。到了广东,广东大员说,哎呀,这么大的事要中央说话才行啊,你们去中央吧。在这之间,皇上和广东大吏们整天就在演戏对台词。踢皮球是中国人最拿手的事,广东踢到北京,北京踢到广东,英国人就在中间转,转来转去转了几年,快转出脑溢血了,英国人忍无可忍,决定出兵了。

用英国的头号中国通小斯当东的话说就是:“中国听不懂自由贸易的语言,只能听懂炮火的语言。”

用蒋廷黻先生的话说:“总而言之,外人简直无门可入。他们知道要修改条约,只有战争一条路了”。

于是英法联军就带兵来了,打到天津大沽口炮台,以四百人的伤亡占领了大沽口,清军阵亡两千。清军统帅叫僧格林沁,一向牛逼哄哄,认为英军火炮没什么可怕的。这下虽然输了,僧格林沁觉得没什么,不是武器装备落后的问题,是我们操作不够犀利,战术不够正确,走位不够风骚。

僧王不信邪,要死战到底。咸丰急了,跟僧格林沁说,老僧啊,别打了,“以国家依赖之身,与丑夷拼命,太不值矣”。

咸丰还说了句搞笑的话:“天下根本不在海口,实在京师”,意思是提醒僧王,天下之根本不在天津海口啊,是在京师啊,因为我在京师啊,你别搞错了,赶紧回来吧。

僧王一听,有道理,撤了。就这一场战役,就能看出大清君臣对自己和世界的姿势水平。

天津守不住了,千万别让洋人打到北京啊,大清赶紧派人到通州跟洋人认怂,行行行,我们愿意谈判。于是两拨人就在通州坐下谈判。

谈判什么呢?呵呵,还是前面那几条,很明显这又是一次对牛弹琴的谈判。咸丰给前线谈判的大臣桂良说,你这一条不能同意,那一条也不能同意,别胆小,大不了再和洋人干一仗,怕个毛!

一个国家最高领导人是这样的智商,如何不悲剧?

英国人发现这完全是在对牛弹琴,果断不谈了,要求直接进京。咸丰一听,这还得了,这帮人胆子不小。于是跟前方的怡亲王说,英国人要是敢进京,你就把他们扣下来。

就是这么一个用屁股做出的决定,直接导致圆明园被烧。

1860年9月18日,也是一个九一八。这一天还在谈判,英国谈判团的团长巴夏礼跟怡亲王说,公使驻京,亲递国书,这一条我们是不会改的,你们看着办吧。说完后,跃身上马,扬尘而去,动作很潇洒。

怡亲王看着巴夏礼,卧槽,这么装逼啊,太嚣张了。于是跟僧格林沁说,皇上说了,他们要是太嚣张,谈判搞不定的话就把他们扣了。僧王姿势水平也不高,听从指挥,就把英国谈判团全都逮起来了,一共39个人。

最搞笑的大清给巴夏礼定的罪名——谋反。

说咸丰的这个决定是屁股做出来的一点也不为过。即使不说世界,说中国历朝历代,从来都是两军相争不斩来使,这在千年前就已经是国际法则了,哪怕野蛮的少数民族都是遵守的,这种例子举不胜举。而到了19世纪,人类已经大幅进步到文明社会的时候,竟然还发生这样的事,这让清政府的声誉和形象在西方国家严重下降。虽然清政府的形象本来也已经够烂了。

但是大清本来就是无视国际规则的,大清眼里也没有什么国际,所以咸丰还很开心,逮了人家的使者,觉得扬眉吐气了一回。僧格林沁抓着巴夏礼很高兴,妈的打仗你有火炮你牛,现在看你还怎么办。僧格林沁强行按着巴夏礼的头,让他磕了几个响头,满足了大清历届皇帝的梦想:终于看见洋人磕头了。

咸丰一看,擒贼先擒王,现在王已经擒了,咱们现在好好教训一下洋人那些小兵。清军出兵了,出兵的名义也很有意思——讨逆。

在通州八里桥,3万9千清朝骑兵出发,冲向2万5千英法联军。天真的大清准备趁着英法联军群龙无首,一举A平敌人。过程就不说了,说下结果:英法联军5死46伤,清方几乎全军覆没。

后来英国人在查看清军的军营时发现清军还在用弓箭和盾牌,说了一句话:“一个发明了火药的国家,竟然还在用弓箭作战。”

联军进了北京,马上就去解救那39个人。巴夏礼和秘书关在刑部大牢里,其他37人关在圆明园。联军在圆明园把这些人解救出来后,发现只剩下了19人,有20个已经被整死了。而且有些人的尸体被大卸八块,砍掉胳膊的,砍掉腿的,惨不忍睹。

后来有个幸存者回忆说:被逮的人里面有个叫的鲍尔比的《泰晤士报》记者,被抓起来后第四天就被整死了,尸体被扔到野地里喂野狗,吃光了。还有个安德森中尉,手脚被重度捆绑生了蛆,蛆一直蔓延到全身,精神错乱狂叫三天,死了。还有一个法国人,身上也生了蛆,蛆爬的他嘴巴、耳朵、鼻子里全都是,痛苦而死。这个幸存者还说,他在狱中数蛆,每天能繁殖1000只。

看到了这些场景,联军怒不可遏,对大清的野蛮忍无可忍。联军的总司令额尔金表示,必须要给清朝一个惨痛的教训。因为这些俘虏是在圆明园内被虐待而死的,所以要烧了这个园子。

当时,法国有个将军叫孟托班,他建议烧紫禁城。孟托班说,圆明园不设防,不算交战区,烧这里不好,要让清政府好好记住这个教训,那就烧皇宫,让他们更疼,才能记住。

但额尔金不同意。额尔金说:烧皇城,相当于烧北京,北京百姓又没惹咱们,为啥跟人家百姓过不去呢?圆明园是个私人园林,还是虐待我们俘虏的地方,就烧这里吧。

于是,圆明园就这么被烧了。烧之前,额尔金在北京城贴了张告示说:“任何人,无论贵贱,都要为自己的欺诈行为受到惩罚,18日将火烧圆明园,以此作为对皇帝的惩罚。与此无关人员不受此行动影响,唯清政府为其负责。”

清朝有个自媒体人叫汪康年,他写了个书叫《记英法联军焚劫圆明园事》,里面记载了一件好玩的事。英法联军在圆明园准备放火,却发现没有点火的东西,“各军并无火器,唯有水桶、水锅而已”。听说联军遇到了困难,附近海淀百姓纷纷带上火盆、秸秆赶来,助洋人一臂之力。汪康年记载,英法联军放火后,中国人跟在后面“到处引火延烧”,让火势扩大。这些清朝百姓完全不觉得圆明园跟自己有什么关系,最大的愿望是能跟老外一起多抢点宝贝出来。

这就是圆明园被烧的大致情况。皇帝为了自己不受屈辱,引来了一场战争,再因为自己的野蛮无知付出了圆明园被烧的代价,可以说这场战争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无聊的一场战争。

但是,一百年多年过去,有些奇怪的事情却发生了:皇帝家的私人地盘被烧了,人家自己的老百姓跟着去打砸抢烧,一点不心痛,我们后人却恨得咬牙切齿;当年清朝皇帝本人的屈辱,突然变成了人民的屈辱,国家的屈辱,民族的屈辱。这是个不太好笑的笑话。

我们的历史书没有讲过这段历史。历史书的作用是培养我们记住圆明园被烧的仇恨,而不是让我们知道圆明园被烧的教训。这是比圆明园被烧更可怕的事



互联杂谈按:

不烧紫禁城有很多因素,简单归结为爱护百姓,未免太高看英法联军了。


上文观点未必全面,但是对于中国人,光记住仇恨是没有意义的,最关键是知道悲剧到底因为什么发生,以后该如何避免。


历史书的作用是培养我们记住圆明园被烧的仇恨,而不是让我们知道圆明园被烧的教训。这是比圆明园被烧更可怕的事


我们的确被人欺负了,谴责欺负者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检视自己,我们真是一个清白无辜的清纯少女吗?


下面是针对上文的一个反驳文章,一并附上,读者可以更全面的了解事实真相。



英法联军为何只烧圆明园,不烧紫禁城? | 短史记

文 | 杨津涛


近日流行一篇名为《为什么英法联军烧的是圆明园,而没烧紫禁城》的文章。


该文称:


法国将军“孟托班”建议火烧紫禁城,但英国在华最高官员额尔金反对,说“烧皇城,相当于烧北京,北京百姓又没惹咱们,为啥跟人家百姓过不去呢?圆明园是个私人园林,还是虐待我们俘虏的地方,就烧这里吧”。


以上表述,与事实有较大出入。


联军摧毁圆明园

确有“报复虐俘”的因素



火烧圆明园,其实有两次。


1、第一次被焚


第一次是1860年10月6日~9日,当时英法联军追击清军并为补充水源,来到京郊的圆明园。6日晚间,法 42 36788 42 15534 0 0 3363 0 0:00:10 0:00:04 0:00:06 3363军开始劫掠圆明园;7日,英军到达,也加入到劫掠行列。期间有一些建筑被焚毁。①


10月8日,联军在圆明园外供大臣居住的房间中,发现了此前被僧格林沁扣押的巴夏礼等37名英、法外交人员的物品,包括“炮兵中校富隆·德·格朗尚的军服,会计师阿代尔的记事本和马鞍,锡克骑兵的马鞭,还有一些英国军官的物品”,并听自村民处听闻揣知“《泰晤士报》记者波尔比的尸体就曾被扔在这里,后来被猪给吃了”。联军推测:


“这些可怜的俘虏一定是被带到了圆明园中,并在清军的折磨之下丢掉了性命”。


据法军统帅蒙托邦回忆:


“(被激怒的士兵)放火烧起了房子,要焚烧这个罪恶的地方。……离圆明园最近的房子起火后,火势蔓延到了圆明园,不过只有一个宫殿被烧毁。”②


以上是圆明园第一次被焚的大致情形,受灾范围有限。


2、第二次被焚


联军第一次劫掠圆明园的同时,曾致书留守北京的恭亲王奕訢等人,要求释放巴夏礼等人质。


10月8日,巴夏礼等7人被放回;10月13日,北京守城者打开安定门,并释放9名人质,获得联军不破坏北京城的承诺;10月14日,最后两名幸存人质被放回。37名被俘人质中,18人已经死亡,幸存者19人(另一说法是,共39人被俘,21人死亡)。


幸存者自称受到清政府的严重虐待


“我们在这个地方被关了三天时间,手脚都被绳子紧紧地绑着,连动也动不了”“安德森死前两天,他的手指和指甲由于绳索的紧绑而爆裂,局部组织坏死,白色的腕骨露了出来。实际上,在他还活着时伤口部位就已经生蛆,这些蛆从他的伤口内不断爬出来……”。③


英军统帅格兰特说:


“从已经回来的俘虏身上,我可以想象还被扣留在那个可耻的政府手里的同胞们的命运……我们也知道了可怜的同胞们遭受虐待的各种细节!”。


幸存者的言辞或有夸张,但约一半人质在被关押的20天时间里先后死去,则属事实。


额尔金、葛罗等联军首脑联系到此前在圆明园发现的人质物品,及生还的“赛克骑兵”“法人诺曼先生”等人口述,认定事情的大致情形是:清政府“将俘虏首先解送圆明园,并且就在行宫中,开始施行他的苛刑,终使他们陷于死亡”“使他们在邻近的地方,历经种种苛刑”。④


巴夏礼等人是否曾在圆明园内遭受虐待,是学界长期争议的话题,部分中国学者持不同看法,称之为“别有用心的捏造”。⑤但在当时,额尔金等人是深信人质曾在圆明园内遭受酷刑的。


额尔金急欲惩罚清政府。在他看来,焚毁圆明园是最好的报复手段。理由如下:


“若单要求赔款,在这种扰乱的情形中,中国政府除了民脂民膏以外,也付不出大笔款项。或是要求清政府交出那般苛待英人,和破坏和约的人们,一些可怜的属员,也许要呈献出来作替身了。假如要求僧格林沁本人,中国政府大约不能答应,更决不能实行。只有毁坏圆明园,似乎是唯一的方法,而且这种责罚,仅降在清文宗本身,与人民无关。”⑥


于是,额尔金代表联军,照会代表清政府的恭亲王。照会提出:


“关于清廷之罪,未施责罚以前,英政府与统治中国之清朝间,和议尚不能成立。……(圆明园乃)英法侨民所受痛心疾首惨刑而死之地,誓必毁为平地。此条固无须恭王之承认,敝军统帅已决定,即将执行者”。


意即:联军会自己动手毁掉圆明园。此外,联军还要求赔偿英国30万两白银、法国20万两白银。


以上是圆明园第二次被焚的大致情形。“报复虐俘”确实是导致联军焚毁圆明园的重要因素。不过,“报复虐俘”并不是导致联军焚毁圆明园的唯一因素(下文将提及)。


联军不烧紫禁城

与“爱护百姓”无关



联军不烧紫禁城,与爱民无关,另有三大原因。


1、英、法两国政府都不希望清政府垮台,故联军尽量避免进攻紫禁城


英方主张毁掉圆明园,法方并不赞同。


在法军统帅蒙托邦看来,圆明园不过是“清帝行幸之离宫”,此处“并未设防备御,亦非敌战之区也;焚而毁之,实系无益之报复。”即便毁了圆明园,之前的“不幸惨酷之事”也“非能因此而补偿”。蒙托邦建议,假若清政府拒绝议和,需要对其作出惩罚的话,不如毁掉“北京城内之宫殿”,“其印象之深,比之仅焚毁一游幸行乐之离宫别馆当远过之”。


葛罗的意见和蒙托邦一致。


其实,蒙托邦也并不是真的想让联军去毁坏紫禁城。法国政府早有训令,战争目的“决不在推翻当今中国之君主”,不希望看到“北京履行其职责的帝国中央政府出现瓦解”,进而导致太平天国“迅速波及帝国其他地区”⑦,使清政府垮台。这将损害法国的在华利益。蒙托邦强调拆毁圆明园乃“无益之报复”,乃是希望说服额尔金不要坚持拆毁圆明园,以免刺激恭亲王,使和议的日期再次被拖延。


英国政府对额尔金、格兰特也有相似的指示。大意是:不要将咸丰帝逼至拒降的程度,致使无法和中国议和,更不可直接推翻清王朝,导致中国陷入无政府状态。⑧焚毁紫禁城,有极大可能会导致联军和清政府之间的战争扩大化,让太平军从中谋利。英军是不会这么做的。


2、联军入城时曾承诺不对北京城进行破坏


联军不肯毁坏紫禁城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进城时和清政府有约定——清军将安定门交给联军,联军“不得破坏城市”;“除了将要进驻城里的两国公使的护卫队,联军士兵不可大批入城”。


联军当时缺少补给,必须在冬天来临之际的11月1日前撤军。但因存在上述约定,必须“遵守交让安定门所定的条件”,故只得放弃“攻击北京和城内任何公共建筑物”(也包括攻占紫禁城)来迫使清政府同意和议的手段。退而求其次,转而将京郊的圆明园作为焚毁目标——这是除“惩罚报复”之外,导致圆明园被焚毁的另一关键因素。


10月19日,英军一意孤行第二次火烧圆明园之后,额尔金也向葛罗解释了不能烧毁紫禁城的原因:“焚烧北京城内之宫殿及其他公共建筑——彼方既已按照条件而开安定门,使我军入城;人以信我而开城,我乃背信而暴行,无心无意,人其谓我何。且如是为之,则和谈终无成望,留守城内之中国官吏,必皆逃走,恐更无人敢议和也”。


略言之,额尔金担忧火烧紫禁城可能使清廷陷入“无政府状态”,进而使联军找不到“议和对象”。这对给养不足、急于早日撤军脱身的联军而言,是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联军中的一位法国军官夏尔·于贝尔·拉佛莱,提供了另一种说法。据该军官称:

最先要求摧毁紫禁城的是额尔金他要“以此证明联军部队到过北京并采取了报复”。这一建议遭到孟托邦和格兰特的共同反对,因为“北京城门是向他们打开的,他们承诺过要维护城内秩序和财产安全,他们都必须在城内避免采取任何过激的行动”。⑨


此说有美化法军之嫌,但也从侧面说明,“安定门约定”对英法联军似乎确有一定的约束力。


图:英法联军随军摄影师拍摄的安定门


3、火烧圆明园后,清廷屈服了;若否,联军仍极有可能毁掉紫禁城


基于以上两大原因,联军尽量回避对紫禁城的直接破坏。不过,破坏紫禁城仍在联军的预备计划之中。比如,10月17日,额尔金、葛罗曾想警告清政府,“假若到二十日的期限,他们还不接受我们的要求,联军将要把北京城内的皇宫,烧的成为平地”。这个警告没有发出。10月18日,英军第二次火烧圆明园,“三山五园”成为一片废墟。


英军上校卧尔斯莱也回忆:


“(当时曾)警告他们如不接受我们所要求的条件,京都本身定要受更大的损害,这是意料中事,并不是空言恐吓。现在城内的皇宫,还仍然没有触动过,倘若他们愿意替主上保留这最后居留的地方,他们应当赶快,不要失去时机”。⑩


略言之,火烧圆明园后,若清政府仍不接受和议,紫禁城很可能亦不免一场浩劫。


综上。联军选择焚毁圆明园,有报复虐俘的动机,也有急于逼迫清廷议和的目的。联军最终没有破坏紫禁城,有不愿导致清廷垮台的考量,也有“安定门之约”的拘束,清廷在圆明园被焚后答应“议和”也是紫禁城幸免于难的关键。网文将联军上述取舍归结为“保护北京百姓”,失之简单粗暴,偏离了历史本相。


图:1860年,额尔金随英法联军进入北京


注释

①裴广强:《英法联军第一次火烧圆明园诸问题再考》,《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②蒙托邦:《蒙托邦征战中国回忆录》,上海百家出版社2011年,第309、310页;(法)朱以亚:《中国战争纪行》,中西书局2013年,第102页;③郑曦原编:《帝国的回忆:<纽约时报>晚清观察记 1854-1911》,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第191页;④⑥⑩欧阳采薇译:《西书中关于圆明园的纪事》,《圆明园 第1集》,中国圆明园学会筹委会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1年,第172—206页;⑤王开玺:《英法被俘者圆明园受虐致死说考谬》,《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⑦(法)布里塞:《1860圆明园大劫难》,上海远东出版社2015年,第593页;⑧吴继轩等:《再论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主要目的》,《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⑨(法)夏尔·于贝尔·拉佛莱:《1860年中国战事》,中西书局 2013年,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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