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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女生裸跪广场为母申冤,抗争八年终获转机

2017-09-26 互联杂谈2



   李宁蓄发明志,不婚不嫁也要为母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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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关于邪恶、迫害和不屈抗争的故事,让人欲哭无泪。怒火会烧干你的眼睛,点燃你的血液,让你只剩下愤怒。

        年仅25岁的人大毕业女生李宁,为了替母申冤,在2012年3月两会期间,裸跪天AM广场泣血鸣冤。得有多大的冤屈,才会让一个年轻漂亮的女生如此不顾一切?

        这是一桩骇人听闻的对上访者非法拘禁野蛮伤害致死案,案发于2009年10月。山东龙口市有关部门却久拖8年悬而不决。

        据财新传媒报道,今年9月12日,根据烟台市中级法院的《指定管辖决定书》,“李淑莲案”的审判主体已由龙口市法院改为蓬莱市法院。该案审理异地接管!

        历经漫长的8年抗争,李宁一家终于看到了一点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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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的起因还得回到2001年,一起当地官员的索贿案。

        李宁的母亲李淑莲因工伤下岗,1998年在龙口东市场租了门店经营窗帘、手表、首饰、皮衣生意。2001年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之时,龙口市市场发展局副局长李某某向李淑莲索贿4万元未果,即百般刁难,于2002年放水淹了李淑莲的仓库并强行查封其商店,使李淑莲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从此,草民李淑莲踏上了进京上访之路。

        李宁透露,其母李淑莲生前上访期间至少被关押过八次,共计87天。

        2009年6月28日深夜,13个光着上身、只穿大裤衩的黑帮人员闯进李淑莲在北京的旅馆房间,迎头击昏了吓得高声尖叫的另一同室女伴,把一丝不挂的李淑莲拖上门外的面包车,按在车座底下,一抬头就打。李淑莲的手机及4700元也遭洗劫。10分钟后又光着身子被扔进另一辆面包车,车内坐着龙口市信访局、法院的人。此时才让其穿上衣服,光着脚被押回了龙口。

        最后一次是2009年9月4日,龙口市驻京办把在北京上访的李淑莲带走,非法关押近一个月。10月3日通知家属,李淑莲已“上吊自杀”。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按起诉书的说法,从9月27日起,龙口市东莱街道的三名官员——街道办主任杨新军、党委副书记谢守泉、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副主任王焕磊——把李淑莲非法拘押在龙口市南山宾馆,授意或默许三个雇来的保安(实为当地金矿老板手下的黑帮人员),以李淑莲认识问题态度不端正为由,采取用电警棍电击、用沾水的毛巾抽打臀部等手段不断殴打、折磨对李淑莲。五天后的10月2日深夜,李淑莲被发现死在卫生间,官方认定是“上吊自杀”。

        家属看到的尸体,那叫一个惨,遍体鳞伤。
    


        非法拘禁,把人都整死了,难逃罪责。

        但案发至今仅三名保安受到追究。一个以故意伤害罪判了两年,另一个判一年半,第三个判二缓二。

        而三名涉事官员一直逍遥法外。直到李宁“裸跪鸣冤”近一年半后,杨新军、谢守泉、王焕磊三人才于2013年8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监视居住,随后龙口检察院又对三人取保候审。2014年3月14日,龙口检察院对三人正式起诉。但三年多过去了,该案竟至今没有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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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此期间,龙口有关部门对李淑莲一家的迫害非但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

        1)案发后,当地有关部门把李宁的父亲和大哥软禁在东莱宾馆近三个月不让回家。直到12月30日,父子俩在不分昼夜“劝说”下几近崩溃,被迫与当地公安签了一份“无甲方”的协议:赔偿78万元,条件是“放弃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和“火化尸体”。后因家属质疑死因,坚持尸体不能火化,当地政府只给了40万元。

        2)2010年2月,父子俩到龙口市政府询问赔偿兑现事宜,两人又被分开软禁,面都见不到。李宁父亲被圈禁在恒帮宾馆长达两个月。4月份才被批准回家居住,但有10余人在家门口轮班监视,去哪都要汇报并获得允许!其哥31岁,谈恋爱都有人跟踪监视,女方也经常受到盘问,毫无隐私可言。

        3)李宁小姨李淑芬夫妇原为政府公务员。案发后,当地政府向两人施压,逼他们去做亲属工作,按政府的意思办,致使夫妻反目,原本温馨的家庭四分五裂。

        4)2010年7月6日,李宁小姨李淑芬去市政府询问事件解决方案,在门口被保安侮辱谩骂并暴打致手臂骨折。

        5)2009年7月龙口暴雨成灾时,为邻村排水,当地政府穿越李宁小姨承包的百亩果园挖了条引水深沟。因施工失职,导致果园被洪水淹没,损失惨重。事发之后久拖不决,有关干部甚至对她小姨说:“等你姐的事解决完再说。”

        2010年7月21日,本应直接向北挖的排水沟,却向南围绕果园转了500多米!若再遇暴雨,果园将再临灭顶之灾。

        李宁说,如果说2009年还是无意失职的话,2010年已经是当地政府赤裸裸的有意加害。

        6)李宁大哥2012年到北京上访,被龙口公安以“扰乱公共秩序”拘留10天。此前亲属到烟台上访,有三人被拘留。

        为躲避当地迫害,李宁全家逃往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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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李宁没有放弃。八年来,她蓄发明志,宁愿不婚不嫁,也要替母申冤。而她的身份,也由一个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变成了龙口有关部门眼里的“极端上访人员”。    


    李宁(右)与她死去的母亲李淑莲。

        “裸跪鸣冤”后,此案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许多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律师对李宁一家提供了多方面的帮助,甚至专门召开了“李淑莲案”研讨会。
   


        与李宁有类似遭遇的念斌姐姐念建兰、安徽淮南申冤救弟的姐姐朱玉珍、为聂树斌申冤的老局长郑成月等都亲赴龙口声援李宁一家。许多热心律师为李宁一家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并全力支持李宁一家走正当法律渠道寻求正义。  

        今年8月23日,在律师们的帮助下,李宁和小姨李淑芬正式向烟台司法机关提出五点要求,其中第5点便是:“鉴于龙口市司法机关八年来不能秉公执法,严重渎职和滥用职权,我们要求烟台市、龙口市司法机关将该案移送烟台以外地区公检法处理。”

        8月27日,龙口市检察院作出变更起诉决定书,对杨新军、谢守泉、王焕磊“故意伤害案”中的部分事实作出变更,认定三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授意、默许殴打、致他人自杀身亡,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李宁一家的代理律师分析说:六人非法拘禁李淑莲长达一个月,并在非法拘禁期间殴打、虐待李淑莲致死,适用“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9月12日,龙口市法院发出通知,称根据烟台市中级法院的《指定管辖决定书》,该案已改由蓬莱市法院审判。

        经过八年的不懈抗争,李淑莲案终于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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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贿-迫害-上访截访-非法拘禁-虐待致死-追责不作为”,回顾“李淑莲案”全过程,每个人都会心里发凉:这是什么世道?还有比这更黑的吗?一介草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现在全国性的反腐倡廉如此声势浩大,依法治国的声音也震耳欲聋。但龙口有关部门如此包庇罪犯为何能一拖八年?他们为什么能够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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