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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行的那一年,我连吃过一个月的蛋炒饭

Editor's Note

你知道洛杉矶凌晨四点钟是什么样子吗?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明律如是说 Author 陈明东耳西来


前言


吃苦没有什么可炫耀的,只不过有时候会不可避免地想起。


因是记之。


 
食物其实是有情绪、有故事的,它可以是某段时光、某种状态、某个人、或者是某一件事。
 
于我而言,香蕉就是友善、温暖的,因为我人生里吃的第一根香蕉是在我四五岁时,公交车上一个素不相识的男青年送给我的。

同理,冰糖葫芦就是小学的、是懵懂;辣条子就是中学的、是慵懒;回锅肉就是大学时光、是分享……
 
呃,蛋炒饭?

这个是我记忆很深刻的、爱恨交加的食物。

因为我曾经连吃了快一个月的蛋炒饭、早中晚三餐都吃它。
 
我这么疯狂地吃蛋炒饭,并不是因为我多么喜欢吃它,而是因为我只能吃它。
 
2003年的夏天,我住在上海市杨浦区延吉路上的控江西三村,在徐汇区零陵路靠近万体馆附近的某家律所做律师助理。

每天坐公交车上班,在淮海路云南路那里换一次车,单程耗时一小时四十分钟起,稍微堵一下就要两小时往上了。
 
为什么不换个住处或者换个律所呢?

 



前者是因为没有钱,后者是因为没有方向。
 
当时,我租住的是前女友单位的一室半的老公房,租金很便宜;而我做律师助理是没有工资的。

这样一算,路途遥远也就不算什么了。
 
我其实是去做实习律师,准备拿律师执业证的。

但带我的主任律师说“先看看再说吧,年轻人要沉下心来多攒点经验,不要计较一时的得失”。

于是,我就在那里暂时做着没办录用手续,也没有工资的律师助理。
 
还好我不是刚毕业的新人,我之前已经在公司里工作了几年。

买股票亏损之余我手里大概还有两万多元的积蓄,吃饭什么的,暂时还没问题。

但是因为只有出项,没有进项,我当时很是心慌、很是惶恐不安,所以我前所未有的节俭。
 
我原来的工资卡是建行的,但我住处附近只有农行,当时在ATM跨行取款要收两元的手续费。

为了省手续费,我又办了张农行的卡,把建行卡里的钱匀了一半到农行卡里。
 
因为估计我成为实习律师后,也还是没有工资;也因为实习律师不能独自办案,估计业务创收会很不乐观。

所以,我把除水电费、公交卡充值、手机通讯费等硬性开支之外的每周的日常开支限额为200元。
 
当时还没有智能手机、也没有网上银行(或许有,但我没开通),还是现金流通的时代。

我每周六到农行ATM取出下周的200元日常开支。

出于虚荣心,也为了把钱包撑得稍微鼓一些,我把身份证、两张银行卡都放在我的钱包里。

 


凡有的,还要加倍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新约·马太福音

 
窘迫如我,在某个周末居然丢了钱包。

钱包里面钱倒没有多少,但里面的身份证、两张银行卡都没了,一样样补起来,很麻烦。
 
还好我刚取的200元的下周生活费放在了住处,没塞到钱包里;公交卡也是刚充过值的;手机是后付费的。
 
去派出所交了20元的补办身份证的费用——加急办理会快一些,但要多收几十块钱,我想了想,还是没选加急。

再预留补办两张银行卡的费用20元,200元还剩下160元,家里犄角旮旯我还搜寻出了硬币合计七八元,可以忽略不计。

差不多要一个月后我才能再有身份证、银行卡。

如何用这160余元钱撑过一个月?或者说如何用最多160余元钱吃一个月?

成了摆在我面前的一个难题。

当然我也可以向家人、朋友、同事借钱,但当时的我虚荣、敏感、羞怯自卑,怎么别扭怎么来。

我可是预备做日进斗金赚大钱的律师的男人!开口借钱?神经病啊,我不要面子啊?
 
实地考察了几家超市、菜场后,经过认真地思考与计算,我决定吃蛋炒饭。

 



家里还有几斤米,但显然不够。


我本来想散称几斤大米的,但算过之后,发现拎整袋米更便宜,于是我花了四十元左右,买了一袋十公斤装的大米。

 

鸡蛋倒是可以暂时少买些,我发现超市里有磕破的鸡蛋卖,五六块钱一袋子,约有十几个。

 

我再买了些洋葱、大蒜之类的配菜。

 

比正常做米饭少放两成水,蒸一大锅米饭,晾凉后拍散备用。

 

按照米饭的量,把破碎的厉害一些的鸡蛋挑出来,去壳后放少许盐,打散。

 

大蒜切末,洋葱切丁,再拿出家里还剩下的胡萝卜也切丁,冻豌豆适量。

 

锅烧热后放油,大火烧至油略微冒烟,放入胡萝卜丁及一半的蒜末翻炒,至胡萝卜丁变色、蒜末变香。

 

转中大火,先倒入米饭,用铲子把米饭摊开,再立即往米饭上倒入蛋液。


这样炒出来蛋和米饭粒比较亲密融洽,不会蛋是蛋、米饭是米饭。


 



但其实如果米饭是比较干的隔夜饭,鸡蛋也比较充足,可以取个盆或大碗,把米饭和蛋液先拌匀后再下锅炒。

这样可以保证每一粒米饭都能沾上蛋液,炒好后每一粒炒饭都是金黄色的。
 
我因为想节省鸡蛋,就没有在炒前用鸡蛋搅拌米饭,穷啊~
 
注意不要放太多米饭,要锅大饭少,才能炒出“热、快、干、香”的锅镬气。

先不要用菜铲翻炒,先用筷子搅拌米饭和蛋液,直至充分拌匀且颗粒分明。
 
火调到最大,放入洋葱丁与另一半蒜末,翻炒均匀至洋葱断生,还带点脆脆的口感。

放入解冻好的豌豆,略微拨拉几下;最后加盐、胡椒粉,翻炒均匀后就可以出锅了。
 
其实如果不是特别讲究颜色及卖相,洒一些生抽上去炒匀,炒饭会更香的。

实际上,几乎所有的炒饭都可以最后加适量生抽提香。

 



那天因为是一周的量,所以我做了满满一电饭煲米饭,分了两锅才炒好的。
 
刚出锅的蛋炒饭,裹了蛋液的米饭粒金黄灿灿、胡萝卜丁由橙转红、深绿色的豌豆、白色的和黄色的蒜末,诸色杂陈,乱而有序。

刚脱离热锅热灶的蛋炒饭在盘中还热气腾腾,雾气袅袅,缥缈诱人。

蛋炒饭朴实而扎实的香气往你的鼻子里钻,让你想起家的味道或某家大排档。

舀上一勺,颗粒分明的蛋炒饭会在嘴巴里跳舞,跳一曲家常美食的踢踏舞,吧嗒吧嗒。
 
我吃了一大盘,心想,这个天天吃也是可以的吧?

我们不是天天吃白米饭吗?这个比白米饭好吃多了,应该行的。
 
我很为我的机智而高兴。
 
我把剩下的炒米饭分作十几份,盆、碗、盘齐上阵,最后还用上了保鲜袋,全部放进冰箱里去了。
 
早上,家里用微波炉转一份蛋炒饭,活力满满。
 
中午,再在单位用微波炉转一份份量更多的蛋炒饭,活力满满X2
 
晚上回家,用炒锅来热一份蛋炒饭,更加干香,更加耐嚼,满嘴Q弹,活力满满X3
 



很可惜,这样美好的感觉没持续几天。

我不挑食,但还是被一日三餐都吃蛋炒饭打败了。
 
我还是太天真了,我以为只有大脑和舌头会挑食。

但实际上,当一种东西吃的太多时,人的整个身体都会去排斥它,进而影响到人的意识与情绪。
 
为了把每一份蛋炒饭哄下肚去,我用蛋炒饭搭过老干妈、豆腐乳、芥末、豆瓣酱、甚至香醋等厨房找得到的,各种酱料、调味品,我还啃过葱姜蒜与榨菜头。
 
第二周,我在蛋炒饭里加了几根狠下心买的广式香肠。

第三周,香肠太贵了,买不起,香肠换成了皮蛋。

第四周,皮蛋也有点贵了,把剩下的小半瓶老干妈炒饭时全放进去了,至少出来就是红色的炒饭了,而不是已经不那么讨人喜欢的金黄色炒饭了。

第五周,哈哈,身份证、银行卡都补办好了,去它的蛋炒饭!
 
拿到银行卡的当天,我特意去吃了离我住处不远的著名的220辣肉面——辣肉面+大排+素鸡,就是这么壕!
 
只是当店主问我面里荷包蛋要加伐?

我微不可查的小恶心了一下,打了两个嗝。
 



再说律所的事情。

我跟的主任律师他晚上饭局很多,平均两天一场,平均约三场左右会带我去一次,因为我稍微能喝几杯。
 
开始时,被蛋炒饭折磨得有点小崩溃的我还挺开心,有大餐吃哦。

但吃完后我就开心不起来了,吃饭的地方都是在徐汇、闵行、普陀等区,离杨浦都挺远的。

而且那些饭局都挺能扯挺拖沓的,经常拖到末班公交车都没有了。
 
打车是不可能打的,打不起,估计打车费得一百块以上。

我只能坐公交。
 
魔都作为一线城市就是好,再晚都有公交车——夜宵线。

当时还没有智能手机,我无法找到最优化的换乘方案,只能乘大致方向对的线路,差不多了再下来找别的夜宵线。

夜宵线间隔时间长,往往半小时到一小时才一趟。

而且夜宵线其实不能全覆盖,再加上我夜宵线路也不熟,不能无缝衔接,有时我还要走上一两站路才能找到可以乘的夜宵线。
 
我记得有一次晚上,我从闵行回杨浦,换了四趟夜宵线,断断续续走了至少有八九站路。我回到住处时都快凌晨四点了,我七点还要爬起来上班。
 


清晨四点没有人感觉舒畅。

              ——辛波斯卡

 
许多年后,我听到了科比那个著名的凌晨四点的段子。
 
记者问:“你为什么能如此成功呢?”
 
科比反问道:“你知道洛杉矶凌晨四点钟是什么样子吗?”
 
记者摇摇头:“不知道,那你说说洛杉矶每天早上四点钟究竟什么样儿?”
 
科比挠挠头,说:“满天星星,寥落的灯光,行人很少。”
 
说到这儿科比笑了,“究竟怎么样,我也不太清楚。但这没有关系,你说是吗?

“每天洛杉矶早上四点仍然在黑暗中,我就起床行走在黑暗的洛杉矶街道上。

“一天过去了,洛杉矶的黑暗没有丝毫改变;两天过去了,黑暗依然没有半点改变;

“十多年过去了,洛杉矶街道早上四点的黑暗仍然没有改变,但我却已变成了肌肉强健,有体能、有力量,有着很高投篮命中率的运动员。


 

我也曾经一个人走在凌晨四点魔都的街道,满眼迷茫,心情很是寂寥,一点也不励志。
 
我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方向,我只知道什么是前方。
 
那家不发工资,让我逐渐熟悉了夜宵线的律所我熬了两三个月,熬不住了。
 
我换了家近了约一半路程的、靠近外滩的四川南路上的律所。

这家律所的主任人很好,他给我每月发1200元工资,还帮我交社保。

此外,他时不时让我接待咨询,搭手做一些小案子,这样我就有了比工资更多的咨询费、办案补贴。

我终于可以不用再担心吃饭问题。

在这个律所期间,我再也没有见识过凌晨四点魔都的街道,体重和腰围也与日俱增。
 


2004年,我拿到了律师执业证。
 
又过了约莫四五年,直到北京奥运会后,我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地对蛋炒饭没有了别样的排斥。

我可以很平静地吃掉它、很客观地评价它、也可以亲自再炒一份蛋炒饭了。
 
都会过去的,最穷不过是要饭,不死总有出头天。
 
来,吃了这盘蛋炒饭,祝你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后语


我当初写这篇文章时,科比还在,但现在他已经不在了。
 
我初入行时,律师行业就是这样对新人不友好,但现在仍然还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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