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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组织颁发2021年度荣誉天平纪念章。
此次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对象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人民法院工作满30周年或在边远高寒地区人民法院工作不少于2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干警。
经各级人民法院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等程序,共有9000余名干警获得2021年度荣誉天平纪念章。
荣誉天平纪念章是人民法院职业荣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项工作对提升人民司法事业组织力和凝聚力,增强职业尊荣感归属感使命感,激励广大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颁发荣誉天平纪念章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组织颁发等工作,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法院干警获颁纪念章,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法院队伍的关怀和温暖。
颁发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开展,力求庄重简朴,突出精神激励和思想教育意义,推动形成对党忠诚、扎根司法事业、勤勉敬业奉献的良好风尚。
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办法》,对纪念章的审批、颁发、制作、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准确开展摸底统计,建立健全颁发档案,确保应发尽发、精准到位。
截至2021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共颁发了3批荣誉天平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