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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谈法官的现实地位与困境,我只想谈谈这个时代我们需要怎样的法官——一个法院人在2022年里的闲言碎语

油菜花又开了 民商裁判实务 2023-01-07

大家好,我是油菜花


这是一篇来源于法院人微信群的闲言碎语,作者不详,待定,因原文内容较多,现节选其中的一部分:


这只是一篇个人闲来无事时写下的一篇碎片化的闲言碎语,非正式,也有许多不严谨考究的地方,请各位朋友见谅。


一个人的思想都会受限于个人的经历、位置、高度等因素的影响,所以这其中必定会有许多地方因为个人的不足而有许多局限、不足,甚至谬误之处,欢迎各位朋友交流指正。



一、关于法律职业


个人现在是挺反感所谓“法律共同体”这个说辞的,因为太高大上,所以空洞而不切实际。


各个不同的法律职业自有其不同的分工与职能定位,具体到工作实践中去,立场必然是不同的。


不说体制内职业与律师的不同,单就前两年隔壁公司的一则“我能管我来管”的短视频,就能让两家公司的人掐出火来,又何况其他职业之间呢。


各个法律职业之间,互相尊重,各司其职,以法律知识与业务水平来交流即可。


各个法律职业中都是良莠不齐的,职业素养有高有低,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


这几年法考的通过率也就让从业门槛更低了一些,很多不具备牢固的法律基础知识的人也进入了职业内后,就更是如此。


法律是终身学习的职业,但就个人的接触来说,身边的律师朋友普遍比法官更愿意学习。


去年还看过一篇光明网的评论文章,末尾大意是担忧法官的职业素养弱于律师群体该如何守住公平正义?




但是同时感觉律师业界的学习功利性过于强烈,多应用少思考,有一些法律工具化的倾向,个人觉得法律人需要时刻保持一种谦虚好学的态度与冷静理性的职业素养。


但是另一方面,法律职业的对抗性,又使得大部分法律人的攻击性是比较强的。


加之社会普遍的焦虑、成功主义的导向,很多法律人都会很乐于对很多社会事物发表意见,但有时候轻率的发言既不准确又有失职业素养。


去年某次看新闻,还有一个律所主任发表意见时在说执行过程是适用“三拍两降”,一看就知道是有几年没有接触过执行业务,也没有知识更新了。


没有哪个法律人能精通所有法律部门,对于不懂或不明白的还请谨慎发言,尤其是对外。


个人观察一个地区的司法环境时会参考两个因素,一个是立案是否困难,一个是当地的律师圈层上层走业务路线与走社交路线的比例。


一句题外话,个人对于律师业界现在的资本化运作扩张持有一种警惕态度,当然,这是因为个人对所有资本都持有一种警惕态度。


对,是警惕,不是反对。




二、关于员额改革


作为一名体制内人士,对于自身所处的改革,可能很难客观中立评价。任何一项改革,成败与对错,可能都需要一段时间去观察,盖棺定论可能更合适。


只说一下个人的两点感受:


第一,确实因为员额改革,有一部分法官或检察官的待遇有所提升,尽管这种提升在每个地区也是有所差异的。


以我所在的地区为例,一名工龄超过三十年的四高法官每月拿到手的工资也就是刚过八千而已,但是仍然要感谢这种员额改革,否则极有可能只能按照正科级别领取薪酬。


第二,辞职离职的人员确实多了,其中主体是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的群体。


以某单位为例,编制三百五十名左右,2016年后辞职获批的可能有22名左右(辞职人员是不宣布、不公示的;从提出辞职到获批的时间跨度最长的在四年左右),提出辞职未获批的还有若干名。


改革总有阵痛,也难免会损伤一部分人的利益。从宏观的层面来说,或许都可以接受。但也要允许相应的有一部分人做出自由的选择。


无论是司法体制内的离职,还是前一阵教育部关于教师流动的规定,个人想说的就是怎样的出发点都好,政策的制定、实施、执行都需要把人当人,而不是工具。


如果不是人才,那么他的自愿流出是好事;如果他是人才,那么留住人才从来都是靠尊重人才,而不是强制、管制。


个人本科就读于西北某老牌高校,2000年前后是这所高校教师流失最严重的一段时间。


时任校长据传有一段言论是别人劝他用师生情谊挽留时所说:“我一个副部级领导,去请求这一群科级都不算的小教师?”


“一个都不放,扣住档案,我看他们能跑到哪儿去?”


最后的结果就是这所学校的排名,一路下滑到令人扼腕叹息的位置。


最后一个小小建议就是,法官入额的考试还是全国统一的好。内部考试选拔,与全国性的统一考试,公正程度真的是天渊之别。


对于法官的选拔或者职级晋升,真的不适宜权力下放。


选拔需要公平公正,职级晋升也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硬杠杠,无论是从业年资、办案数量,还是优秀裁判文书、案例、论文上,都需要让真正有资格的人站到那个位置上去,才能把公平正义带给人民群众。




三、关于我们需要怎样的法官


这些年,法官群体有时候常常会自嘲自己是“司法民工”。


薪酬微薄、工作压力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等,都是现实存在的困境。但是,只要一天身在其位,还是需要敬业地完成每一项工作。


不谈法官的现实地位与困境,在这里我只想谈谈这个时代我们需要怎样的法官,以下都是个人的一些很主观的看法。


各个地区是不同的,悬殊也是很大的。


只以个人的观察来说,以W市来说,可能在中国整个来说算是一个中等的层次,那么仅以法律知识素养来说,法官群体中算得良好的可能就在20%左右。


当然,四级法院的职能定位不同,尤其是基层院相当部分案件难度也都不大,一个凭借着幸运勉强通过法考的法官加上几年工作经验也能应对基本工作需要了。


可能,现实是60分的法官是这个职业群体中的大多数,也分担了80%以上的案件任务,而这个时代需要的可能是更高的。




很多个成为社会瞩目焦点的案件之后,我们法官的判决都成为了争议的焦点。抛开司法与舆论的关系不谈,我们那些判决仅以职业观点审视,也是存在瑕疵或者错误的。


而在我们国家,如果司法判决一直与人民的期待有差距,仅以司法的独立性来辩护又是否合适或者过于苍白无力呢?


很多案件中,法官需要的不仅仅是牢固的法律基础、丰富的知识储备,还需要有足够的认知能力、思考能力,多维度地考量案件涉及的方方面面因素,才可能制作出一份能够相对让人满意的判决。


仅仅只从这些职业素养来看,我们的法官群体中能够达到这一标准的就只是一小部分了,最高院的法官中比例会相对高,但现在的四级法院定位中,最高院法官裁判的案件比例又会小许多。


同时,在一些案件中,我们也能看到,一个法官除了足够的法律素养,还需要一定的阅历或者是不同的视角支撑。


法官群体的多样化也是有必要的,不同的身份、性别、宗教信仰、地区背景等因素也会给一个案件的裁判带来不同的认知注入。


譬如,一名赞同废除死刑的法官对于死刑案件的审核是否会带来更为审慎的态度与目光;一名没有互联网经验的法官审判新型网络案件是否能够准确贴合网络实际;一名缺少基层工作经验的法官对于一些带着浓厚地方色彩的案件是否能够理解其中的法外因素与现实的交织。


法律,对于我们这个国家来说是一个舶来品,我们的社会还没有真正成为一个崇尚法制的社会,我们的法官至少还需要有三代人、四代人要成为建设法治社会的铺路石。


现在的法律人正在逐渐被从大学里出来的法学专业的学生所替代,但我们的社会要求我们的法官的终极目标要追寻客观事实的真相,而不是那些所谓的法律事实。


我们法官的天职是要定分止争,而不是在繁多的案卷中推三阻四打太极。


那我们如何才能让法官树立足够的信心让他为之奋斗一生,又如何让他将法官职业视为终身的事业,而不仅仅是一个可以养家糊口的谋生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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