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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想问问那些玩公众号的,究竟是你玩了公众号,还是公众号玩了你啊?

油菜花又开了 民商裁判实务 2023-01-07

大家好,我是油菜花


昨天,又被一个律师到了,噢,不对,是聊到了。


她说一开始感觉我是那个啥,但后来又觉得不像那个啥,所以想问个究竟。


我当然知道她说的那个啥是啥,便反问她,为什么一开始会觉得像,后来又觉得不像了呢?


她说,实在是因为我不像她平常认识过的一些那个啥


我说,你知道这是什么缘故吗?





为什么啊?


因为我是开了公众号的那个啥啊,凡是开了公众号的,时间一长就和平常的那个啥不一样了,比如某某某、某某某


可能是吧,她似有所悟。


其实我也就是这么随口一说,至于为什么开了公众号就不一样了,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现实给我的感觉就是,但凡开了公众号的,最后的结局必然是离开,只是迟早的事,在这一点上,似乎已经成了那些玩公众号的共性。


就我个人而言,在2018年1月5日注册这个公众号的时候,万万都没有料到如今会选择这样的一条路。


好在别人因此可能会去要饭,而我却不存在为五斗米折腰的问题




恰好前段时间又有一个玩公众号的在朋友圈发了离开的“官宣”。


为什么要说“又”——当然是因为像他这样又玩公众号又离开的太多了呗




还有下面这两个劳动法领域的大咖,一个在东,江苏;一个在西,重庆,先前都是因为玩了公众号而广为人知。


是不是正因为如此才获得了敢于离开的勇气了呢?


又或者正是因为如此才无意中推开了另外一扇窗,识见了“城”外别样的风景了呢?


我没有成为他们那样的大V,自然是不得而知。





而下面这三个,则是先后从总公司离开的,当然,离开并不一定非要指的是辞职。

是不是在理论研究的道路上燃一盏小灯,要比身居庙堂之高更具有吸引力呢?

人曰:俯仰天地,人生几何,道虽殊途,志却同归,故留者未必舍身,去者亦可求仁……惟业需日精而不可弃,学需长持而不可荒。

然,某人不才,唯有「舍法槌于公堂,求自在于市井」。






这个“法律人那些事”玩公众号算是比较早的了,当然,离开的也更早,法律人应该没有不知道这个号的吧!

诗云:古来才杰士,所嗟遭时难。一鸣从此始,相望青云端。




上面这些也仅仅是其中极小的一部分,深究起来,远远不止这些。


而下面这个公众号虽然是在离开以后才玩起的,但俨然成了那些跃跃欲试、准备重启人生的引路人,专业教你几点几时到哪地儿去「要饭」


人送名号:辞职法律人的「丐帮」帮主,法检辞职总顾问,辞职管理局局长




如果不想沦落如此,就千万要记住,离这个公众号远一点,离这个人远一点


但假如实在想去「要饭」,我也拦不住你,关注这个公众号,在公众号对话框发送暗号「我是来要饭的」,自然就会有人领你去


只是到时候后悔了千万别说我没劝过你。



我和她不一样,但凡我遇到玩公众号的,我都要劝一下:如果没有打算离开,还是不要去玩什么公众号了!



虽然我是这么劝,但终究还是没有弄明白他们这些玩公众号的,究竟是为了离开才玩起的公众号,还是因为玩起了公众号才最终选择了离开。


如果说玩公众号没有什么导致不良后果的后遗症,那为什么在玩久了以后,就明显地异于常人了呢?


所以,我就很想问问你们:究竟是你玩了公众号,还是公众号玩了你!?


再一次奉劝那个谁:


珍惜法袍,远离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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