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结案,法官“真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Editor's Note
大家好,我是油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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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个有趣的办案故事,是本人亲身的经历。
我认为该故事充分体现了一个法官为了结案,“真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的坚持不懈精神。
——当然,这个“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是打了引号的,也是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前提的。
故事发生在前年年底,年终考核在即,我协助的法官分到一件非常薄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案情简单清楚,案件的标的额也非常小。
我是法官助理,在看完案卷后,我的想法就是看能否先联系被告调解一下,在得到原告代理人的肯定回复后,我开始着手联系被告——就叫她S姐吧!
不过,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利,S姐先是拒接我的电话,后又无视我发过去的短信,甚至还拉黑了我的电话。
我只好向原告代理人询问S姐的家庭住址,遗憾的是,原告代理人也不知道她家庭住址。
但原告代理人跟我说,S姐可能在本地务工,最近一直在抖音更新动态。
我突然想到,如果用她的手机号能搜索出微信的话,添加上微信不就好实施“调解”计划了嘛!
于是我用她的手机号码去搜索微信号,搜索出来的微信名称是一个店铺的名字,接着我打开某德地图,搜索这个店铺的名字。
发现这个店铺是个卖窗帘的,而且距离我司仅有两千米左右。
于是我请求添加她为微信好友,为了防止她对我起戒备之心,特地备注:S姐你好,我是被伍姐推荐过来买窗帘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有没有一个叫伍姐的人,但我相信作为一个优秀的销售,当她看到“推荐过来买窗帘”几个字以后,肯定会通过我的微信好友。
不出所料,不到一分钟,S姐就通过了我的微信。
我在微信里对S姐说,我的房子装修完毕就差窗帘没有买了,想跟她约个时间看窗帘——天已经黑了,我以为她已经下班了
但S姐回复:你现在就可以过来,我在店里!
于是庭长开着车载着我和另外一个同事直接去店里面找到了她,当然,我们此时是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去找的她。
找到她以后,向她说明案件的情况,并且跟她说了一下调解结案的优点,她也很配合我们的工作,很快地签了调解协议。
——我相信在她签完调解协议之前她都不知道我就是微信里面那个说要向她买窗帘的人。
但是!
正当我们准备要跟她说再见的时候,尴尬的事情发生了!
她回过头看了一眼材料上法官助理的名字,又拿出手机打开微信,看了一眼我的微信名。
她顿了顿,看着我问:这是你的微信?
我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是的!我的微信名称就是我的真实姓名。
回到单位以后,我本想跟她说声不好意思,但遗憾的是,她已经把我拉黑了。
至此,我也失去了实名上网的勇气。
法姐姐的微博
玩笑归玩笑,在这里还是给广大的朋友们提个建议,被起诉到法院之后,请积极应诉,接受传票和其他诉讼文书,逃避不是办法。
依照法律规定,无论被告是否配合,法官均有合法的送达方式,你不用替法官担心结不了案。
而法官通过一百种方法想找到你,无非是想给你一次说话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