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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伙人在作恶!抢劫、敲诈勒索...灵山检察院出手了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对冯某甲等6人涉恶案提起公诉
日前,被告人冯某甲、冯某乙涉嫌抢劫、敲诈勒索、诈骗罪,被告人邓某某涉嫌抢劫、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凌某某、韦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赖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由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向灵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冯某甲等6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冯某甲等6人,听取了被告人冯某甲、邓某某、凌某某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某甲、冯某乙、邓某某采取暴力、胁迫方式抢劫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冯某甲、冯某乙、邓某某、凌某某、韦某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冯某甲、冯某乙、赖某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冯某甲、冯某乙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邓某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由灵山早知道编辑发布
来源:灵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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