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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陆屋!开房卖淫嫖娼,一对男女当场被抓!更让人吃惊的是...
嫖娼属于违法行为
然而
有人明知自己有传染病(艾滋病)还依然嫖娼
在灵山就有这样一个案例
刘某京明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仍然进行嫖娼行为,近日经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灵山法院以传播性病罪判处陈某京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网络图)
2018年11月9日11时许,钦州市钦北区青塘镇的陈某京到灵山县陆屋镇一旅社房间内嫖娼,双方正准备交易时被灵山县公安局陆屋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当日,失足妇女因卖淫被处罚款1500元,刘某京因嫖娼被判处罚款500元且因涉嫌传播性病被刑事拘留。经查,刘某京在2016年11月3日被查出患有艾滋病,一直都有按时吃药接受治疗。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京明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仍嫖娼,其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京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
对于故意传播艾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
都有哪些规定呢?
了解一下
根据有相关规定明确:
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
恶意传播性病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严惩!如果不小心被传染了性病,一定要记得收集好证据并及时报警,按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由灵山早知道编辑发布
来源:灵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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