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收费站所处地理环境
和今后开展“收费还贷”工作的实际需要
制定以下的惠民方案:
对收费站周边及沿线人员自用车辆的优惠方式
有以下三类:
第一类:对以收费站为中心,半径为3公里范围内的6个村委(路司村、水埇村、马槽村、塘表村、枫木村、茶子村)的村民及那隆社区居民、那隆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用二类小汽车(≤7座客车,≤2T货车),实行免费通行。
第二类:对以收费站为中心,半径为3-5公里范围内的3个村委(龙窟村、高兰村、芳塘村)的村民及县看守所、县拘留所、县戒毒所、武警中队工作人员的自用二类小汽车(≤7座客车,≤2T货车),实行购买三个月的月票并减半优惠的方式计收,购买后可以全年无数次通行。具体的优惠方案:月票×3÷2(按一次通行费7元标准计算,全年无数次通行共需交费315元)。
第三类:对钦灵一级公路(陆屋至灵山段)沿线的檀圩镇、三隆镇、陆屋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自用二类小汽车(≤7座客车,≤2T货车),实行购买三个月的月票方式计收,购买后可以全年无数次通行。具体的优惠方案:月票×3(按一次通行费7元标准计算,全无数次通行共需交费6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