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一起13人涉恶案件
其他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钦州一涉恶团伙成员被判刑
近日
广西多地公开审理和宣判了一批
涉黑涉恶案件
多名“黑老大”过堂受审领刑……
钦州的黑老大是他们
↓↓↓
3月27日上午,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培、班某创等13人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该案一审由钦南区人民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从2016年起,被告人陈某培、班某创便开始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业务。2016年11月份,陈某培、班某创依托钦州市钦北区环城西路“天使名车俱乐部”为据点,开展房贷、车贷、信用贷款等非法高利房贷业务,分设钦州、南宁、防城港等营业点,钦州营业点由被告人陆某欢负责,成员有被告人郭某华、王某宝、黄某辉、黎某明等人,南宁营业点由被告人吴某海负责,成员有被告人苏某德、伍某明、吴某剑、符某炎等人,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培、班某创为首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借款人没有及时偿还高额利息时,该犯罪集团便安排人员上门追讨债务,采取喷漆、破坏锁芯等滋扰行为以及限制人身自由、殴打等违法犯罪行为逼迫借款人还钱。经查实,该犯罪集团累计在钦州恶意讨债9起,造成一人轻伤二级,累计在南宁恶意讨债4起。
鉴于以上事实
一审法院依法对陈某培、班某创等13名被告人
分别判处五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
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钦州中院受理该案后于3月27日上午开庭审理
由于本案被告人数众多
案情复杂
将择日宣判
本文由灵山早知道编辑发布
来源:钦州中院、钦州360
转载请注明出处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
你可能错过了这些信息▼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了解更多最新猛料!
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