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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钦州一涉恶团伙成员被判刑



近日

广西多地公开审理和宣判了一批

涉黑涉恶案件

多名“黑老大”过堂受审领刑……

钦州的黑老大是他们

↓↓↓

钦州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一起13人涉恶案件


3月27日上午,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培、班某创等13人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该案一审由钦南区人民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从2016年起,被告人陈某培、班某创便开始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业务。2016年11月份,陈某培、班某创依托钦州市钦北区环城西路“天使名车俱乐部”为据点,开展房贷、车贷、信用贷款等非法高利房贷业务,分设钦州、南宁、防城港等营业点,钦州营业点由被告人陆某欢负责,成员有被告人郭某华、王某宝、黄某辉、黎某明等人,南宁营业点由被告人吴某海负责,成员有被告人苏某德、伍某明、吴某剑、符某炎等人,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培、班某创为首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借款人没有及时偿还高额利息时,该犯罪集团便安排人员上门追讨债务,采取喷漆、破坏锁芯等滋扰行为以及限制人身自由、殴打等违法犯罪行为逼迫借款人还钱。经查实,该犯罪集团累计在钦州恶意讨债9起,造成一人轻伤二级,累计在南宁恶意讨债4起。


鉴于以上事实

一审法院依法对陈某培、班某创等13名被告人

分别判处五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

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钦州中院受理该案后于3月27日上午开庭审理

由于本案被告人数众多

案情复杂

将择日宣判



本文由灵山早知道编辑发布

来源:钦州中院、钦州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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