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插花村有人摊上事了,砍伐自家林木被判刑!
男子无证砍伐自家桉树获刑
(点击视频,即可感受巡回法庭现场)
在没有取得采伐证的情况下,即使是自家种植的林木,也不能随便砍伐。4月15日,灵山县人民法院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被告人谢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以
案
释
法
考虑到农村滥伐林木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灵山县人民法院将刑事审判巡回法庭设在案发地,并组织当地群众旁听。在平山镇插花村委会文体活动中心,几张桌椅、一面国徽就布置好了一个庄严的巡回审判法庭。
2019年1月,眼瞅着就要过年了,谢某心里盘算着自己种植的那一片速生桉林木已有几个年头,树木长得粗壮高大,已到了“收获”的季节,准能卖个好价钱,让全家老小过上个好年。“心动”不如行动,16日,谢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黄某、卫某、凌某三人砍伐其种植在灵山县平山镇插花村委会通平麓表岭的速生桉林木。17日12时许,灵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后,将涉嫌滥伐林木的谢某抓获。经鉴定,被砍伐的巨尾桉林木的面积是0.52公顷,株数是216株,立木畜积量是17.62立方米。
灵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谢某归案后直至法庭审理过程中均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这是我第一次旁听庭审,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家种的树木,还需要办证才能砍……”旁听庭审的群众纷纷表示,在家门口旁听刑事案件庭审,既增长了见识,也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后果有了直观深刻的认识。
庭审结束后,法官借此契机普及一些法律常识,提醒广大群众今后砍伐林木要先办证后采伐,若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就擅自砍伐林木将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在钦州
曾有人因砍自家林木获刑
为法律意识淡薄付出代价
摘要
因急于为将上大学的女儿筹集学费,钦州市钦北区的黄某忠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砍伐自己栽种的巨尾桉树,被砍伐的林木面积为2.8亩,林木蓄积量为16.3立方米,结果触犯了法律。近日,钦北区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黄某忠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图片来源网络,与文字无关)
案件详情
2017年4月28日至5月3日期间,黄某忠为筹集女儿的学费,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黄某发、黄某鸿、黄某保等几个工人到自家领地里种植的桉木进行砍伐,并销售给黄某。经鉴定,被砍伐的巨尾桉林面积为2.8亩,林木蓄积量为16.3立方米。
同年5月10日,黄某忠经传唤到钦州市森林公安局接受问话,并如实供述其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次日,黄某忠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钦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忠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尚未取得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黄某忠经传唤主动到钦州市森林公安局接受询问,视为自动投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图片来源网络,与文字无关)
法
官
说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规定,除农村居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外,采伐林木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进行采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起点。本案中,被告人谢某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砍伐林木蓄积量已达到“数量较大”,应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滥用所有权乱砍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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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灵山早知道编辑发布
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平安钦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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