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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塘至灵城、檀圩至陆屋一级公路......新增流动测速抓拍,不想被罚赶紧看!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审核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
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道路
设置流动测速监控设施
(网络图)
对违反限速规定的车辆进行抓拍
现将测速路段告知如下:
国道G209线3565公里+300米至3655公里+250米(平南至文利),限速小车70公里/小时,大车60公里/小时。
02
国道G359线580公里+500米至638公里+900米(新圩至沙坪),限速小车70公里/小时,大车60公里/小时。
03
国道G242线3661公里+200米至3669公里+100米(陆屋至莲塘一级公路),限速80公里/小时。
04
省道S312线3公里+500米至31公里+200米(石塘至灵城),限速小车70公里/小时,大车60公里/小时。
05
省道S312线45公里+600米至76公里0米(檀圩至陆屋一级公路),限速80公里/小时。
06
县道XB60线30公里+450米至71公里+550米(武利至陆屋莲塘),限速小车70公里/小时,大车60公里/小时。
钦州交警提醒您: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自觉遵守道路限速规定
切勿超速行驶
安全文明行车
本文由灵山早知道编辑发布
来源:灵山大队,钦州交警
转载请注明出处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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