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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灵山陆屋一男子开小车撞死一名女性,还将其拖入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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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

可就是有些人心存侥幸

下面这位男子交通肇事后

不但没有及时报警、救助受害者

反而将受害者转移藏匿

趁着夜幕逃离现场

……

     近日,灵山县陆屋镇广隆村委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撞伤行人后逃离现场。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后,交管大队民警马上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处置工作。通过勘查,民警发现在现场公路旁草丛中躺着一具女性尸体,路面上除了遗落有一双拖鞋及少量车辆部件散落物之外,再无其他线索。

▲民警开展现场勘查

鉴于案情重大,交管大队随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应急处置预案,并成立专案小组,连夜开展走访排查工作。在县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一夜未眠的专案组民警最终锁定嫌疑车辆。


5月6日14时20分,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林某俊(男,浦北县小江镇人)抓获。从接到报警到案情告破,民警仅用了16个小时。经审讯,林某俊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


据悉,5月5日20时10分许,林某俊驾驶号牌为桂NXXX27的小轿车沿XB60线自浦北县往灵山县陆屋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陆屋镇广隆村委路段时,车辆碰撞到正在路上行走的一名老年妇女。林某俊发现自己肇事后,不是第一时间对受害者进行救助、报警、保护事故现场,而是匆忙下车,将受害者拖至路边的草丛中进行藏匿,企图掩盖其肇事事实以逃避处罚,然后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俊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不主动自首

还试图掩盖真相后逃逸

真的是罪加一等

希望严惩、严判!

给死者和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本文由灵山早知道编辑发布

来源:灵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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