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一男子二次酒驾仅相隔7天!
一次酒驾罚!
二次酒驾拘!
但总有个别驾驶人
无视法律法规
无视出行安全
一男子7天内两次酒驾被查
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为保障春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查处行动。
2023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九),长子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石哲镇石哲村路段执勤检查。下午2时许,民警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民警随即对驾驶人张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张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某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300元的处罚。
1月26日(农历正月初五),该大队一中队民警正在石哲镇石哲村开展酒醉驾集中行动。下午3时22分,还在相同的位置,驾驶人张某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三轮摩托车再次被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张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350元,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