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追踪 | 2021年全国首要污染物及浓度超标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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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数据追踪基于2021年各城市大气污染物年评价值,展示了2021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首要污染物情况及PM2.5和O3浓度超标分布情况(PM2.5“超标”:超过PM2.5年均浓度国家二级标准35μg/m³;O3“超标”:超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国家二级标准160μg/m³),旨在追踪和分析首要污染物分布变化情况以及PM2.5和O3浓度超标情况,助力各地开展精准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首要污染物 Primary Pollutant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首要污染物(Primary Pollutant)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时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最大的空气污染物。
一、2021年全国首要污染物情况(与2020年对比)
(左右滑动,查看2021年与2020年情况)
图1. 2021年(左)与2020年(右)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首要污染物分布及重点区域范围(灰色廓线)
2021年,全国各城市首要污染物分布依然呈明显地域性差异,个别地区首要污染物存在多项污染物并存的情况。就重点区域而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西北部、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各城市首要污染物以PM10或PM2.5为主。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北部PM2.5、PM10、O3或PM2.5、PM10并列为首要污染物;成渝地区首要污染物为PM2.5(除资阳市首要污染物为O3外);长三角大部、珠三角地区首要污染物为O3。
相较2020年(向左滑动图1),2021年全国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城市数量有所减少,但北方地区受沙尘天气影响显著,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区域范围明显东扩,部分地区首要污染物由一项变为多项。内蒙古西部、中部首要污染物由O3转为PM1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部分地区首要污染物由PM2.5转为PM10;成渝地区O3污染有所缓解,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城市数量有所增加,重庆市首要污染物由NO2变为PM2.5;西南和东南地区部分地区出现PM2.5和O3复合型污染,首要污染物由PM2.5或O3单一污染物转为PM2.5和O3双项污染物;长三角地区首要污染物仍以O3为主,但长三角南部和东部NO2污染问题较为突出,NO2为首要污染物的城市数量有所增加,部分城市首要污染物为O3和NO2。
二、2021年全国PM2.5与O3浓度超标情况(与2020年对比)
(左右滑动,查看2021年与2020年情况)
图2. 2021年(左)与2020年(右)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与O3浓度超标情况及重点区域范围(灰色廓线)
注:本文仅分析六项常规大气污染物中浓度超标情况较为严重的PM2.5、O3。
相较2020年(向左滑动图2),2021年全国PM2.5、O3单项污染物浓度超标及“双超标”的城市数量整体有所减少且部分地区超标情况有所缓解,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地区大部分城市仍处于PM2.5和O3“双超标”状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市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值首次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唐山市和长治市O3浓度超标情况得以缓解,但仍处于PM2.5浓度超标状态;汾渭平原地区PM2.5和O3“双超标”城市数量略有增加;苏皖鲁豫交界地区PM2.5和O3“双超标”城市数量有所减少且超标情况有所缓解,PM2.5浓度超标城市数量有所增加;成渝地区北部和南部部分城市PM2.5污染问题仍较为突出,浓度超标城市数量略有增加,成都市由PM2.5和O3“双超标”转为PM2.5单项浓度超标;长三角地区北部O3浓度超标城市有所减少、中部O3浓度超标城市有所增加;珠三角地区O3浓度超标城市数量有所增加。
参考文献: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生态环境部,2016-01-01
-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生态环境部,2016-01-01
数据来源:环境监测总站公开发布数据(未审核,仅供参考)
制图发布:CCAPP秘书处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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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 2021年全国O3 气质地图:O3浓度上升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污染问题仍然突出
数据追踪 | 2020年全国各城市首要污染物及污染物浓度超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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