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猝死!
律师既要能够“站着把钱挣了”,也要学会“体面地把钱赚了”!
法律人,英年,莫早逝!——虽然未知死、焉知生?但健康地活着,才有尊严可言!
泰戈尔在《飞鸟集》里讲:“天空不曾留下鸟儿的痕迹,我却已经飞过”。而“被禁止永远是一种没有授勋仪式的荣誉”——毕竟,这样的时代说真话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题记
近年来,律师英年早逝甚至猝死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律师职业的压力之大常人难以理解。有律师自我调侃说:律师从来不加班,因为律师从来不下班。
己亥(2019)年元宵节前,锦天城一位青年律师英年早逝,斯伟江律师为此写下《悼念一个年青律师的辞世》。文中伟江对律师界“一切向钱看”的拜金思潮进行了反思与批判,结合自身体验对青年人提出了忠告,其立意无疑是正确而及时的。只是,将青年人的逝去视作“律师界败坏风气的受害者”,个人认为甚是不妥。
阿呆素来认为:律师的职业价值主要不体现在钱上;“大律师赚不过小老板”;“数钱论英雄”是中国律师的自我矮化。阿呆同时也始终认为:律师是法律人、政治人、文化人与商业人的“四位一体”;商业属性是律师职业不可或缺的职业属性;律师费是律师职业独立性的基本保障;是律师社会影响力最为客观的表现之一。——我们既要反对律师的拜金化,也要鼓励律师努力去创造应有的商业价值获取应有的职业报酬:律师既要能够“站着把钱挣了”(即通过律师执业活动有尊严地凭智慧、凭劳动“挣”取律师费),也要律师学会“体面地把钱赚了”(即通过律师合理的投资凭借财产“赚”取收益)。我们不排除律师中存在着部分甚至相当部分的“为富不仁”者,但显然律师尽可能地实现财务独立,才可能更好地为社会做更多、更有益的事情。
律师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理应包括对公平正义、法治信念、社会良知、公共担当的追求,也应当包括对自身生存能力提升的追求。女儿回国同我一起生活段时间后跟我说:老爹,你简直是台工作机器!相信伟江更是勤奋之人。我想我们这样的中年律师如此勤勉,恐怕绝不仅仅是为稻粱谋或是醉心于物质的丰富、律师费的多寡。同样,青年律师所追求的高尚理想构成元素亦必然是多元的,对于一个努力追求理想甚至可能因此而过劳死的年青人而言,我们不能因为他的理想中含有功利的成份即哀叹其沦为“律师界败坏风气的受害者”。律师的高尚追求与对财富自由的追求不仅丝毫不矛盾,而且是相互促进的。——对于公共批判这样做或许可以,但对于死者个人则似乎不太公平,也不符合一个基督徒对逝者应有的悲悯之心。
伟江是低我一届的大学师弟,阿呆对伟江素来敬重的同时更多几分亲切,对于伟江文字中的其他内容亦完全认同。近几年来伟江与我同样经历着各种各样的网络删帖、封号、禁言,网络404也相当于言论表达的猝死吧——虽然阿呆素来以为:文章被抄袭、书籍遭盗版、网络被禁言都是当下这个时代对一个人文字表达的某种加持——“被禁止永远是一种没有授勋仪式的荣誉”——毕竟,这样的时代说真话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泰戈尔的诗里讲:天空不曾留下鸟儿的痕迹,我却已经飞过。——即使没有留下痕迹,亦并不影响人生体验的丰富性,更何况互联网时代即使被封杀网络上也总可以见到我和伟江的各种话语。尤其,因为表达而带来的自我提升与各界兄弟朋友的认同,其中的快活实在无以言表。
此文更多的,是以所谓商榷之名表达自己的些许意见吧。最后,再次重申阿呆始终如一的美好愿望与各位共勉:
法律人,英年,莫早逝!
健康地活着,才有尊严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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