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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18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2018-04-12 kieran 盐田教育

一、学位申请对象


初一招生对象为2018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招生办法


(一)盐田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

盐田外国语学校的申请人分为三类: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类为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Ⅲ类为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直升生源。盐田外国语学校接收Ⅲ类直升,剩余学位招生办法如下:


1.Ⅰ类:约30%,面向梅沙片生源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若该片区生源不足30%,多出的学位纳入Ⅱ类面向全区招生。按政策延续性原则,2018年秋季招生,若梅沙片区购房户申请人超过剩余学位30%的名额,招生人数按实际需求提高。Ⅰ类生源因积分不够未能取得学位的,申请盐田实验学校学位。

说明:截至2018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Ⅰ类生源申请其学位,不认可合租房。购房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1日。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9年及以后外国语学校秋季学位申请,学区租房认可时间为3年以上。


2.类:约70%,面向全区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二)初一总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时间:盐田外国语学校类生源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5日上午9点至4月27日下午5点,之后,类学位报名通道关闭。4月28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盐田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务必于5月4日下午5点前改报住房学区学校,否则将影响录取。

盐田外国语学校Ⅰ类和Ⅲ类、田东中学、盐田实验学校和云海学校的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5日上午9点至5月4日下午5点。


2.志愿填报要求:申请人只可填报一个志愿。盐田外国语学校I类和其他三所初中学校的学位申请人,其住房地址必须在对应志愿学校的学区内。

盐田外国语学校Ⅰ类申请人因积分不够未能录取的,由系统后台将其志愿调整到盐田实验学校。


3.录取原则:依据志愿,积分高者优先。


4.家长必须到填报志愿学校交验入学申请资料。 


 

三、学区划分


1.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大小梅沙片区。


2.田东中学:沙头角片区、海山片区。


3.盐田区实验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北、梅沙片区。


4.云海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南(包括:云顶道、海桐居、半山半海、畔山庭院、御景台、半山溪谷、梧桐春晓、玺悦山、金山碧海,连同盐田高级中学-颐康院-水务集团-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整片区域)。


 

四、积分入学办法


(一)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出生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学校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类别

申请儿童情况

类别分

累加分标准

A类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550分

1.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加4分,政策外生育但缴清社会抚养费加2分。


2.深户儿童,按其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其父母为非深户的,无加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3.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一方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的社保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0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4.具有产权房,且有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按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租房且持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按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6.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都提交有效居住证的另加2分。

B类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500分

C类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450分

D类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400分

E类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350分

F类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300分

 

说明:

1.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含50%)。


2.累加分中,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屋的,住房项不加分。


3.累加分中,住集体宿舍、廉租房的,住房项不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8年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2018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1分。

(2)非深圳户籍必须持有2017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招生计划


田东中学:540人

盐田区实验学校:540人

云海学校:180人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380人



六、学位申请资料


(家长只需交验原件,无需提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8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18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5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6-2018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9年及以后年份,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Ⅰ类学位。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居住,截至2018年2月28日,租房不满3年者,划归为盐田实验学校的学区生源。


(2)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学校学位的深户申请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时间需在2018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须包含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1日。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深户家庭应在网上报名前(2018年4月25日前)持相关资料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5.2018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市内就读六年级的无需提供)。


以上资料除5外,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18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18年4月1日前。2019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以当年4月1日为截点。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1)”点。


(2)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学校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7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赁期限至少1年5个月,例如:提交2017年4月1日办理的学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8月31日;提供集体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7年3个月、2018年2个月的单据),以证明截至2018年4月1日,已在此居住的时间满12个月。2019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均以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居住1年以上的合法学区房屋租赁凭证。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1日。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18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仅需提供社保卡,但帐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通过。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非深户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2018年4月25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登记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三)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七、学位申请材料说明


(一)户籍资料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二)住房证明资料

1.属于自购房的

(1)提供房产证明的,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须大于50%(含50%)。


(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


(4)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1)租期要求请详见“六、学位申请资料”中的“住房证明材料”的特别说明部分。


(2)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


(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生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


(4)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只对合法产权的租赁行为发放《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址依据,其租赁时长不纳入积分。


3.住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廉租房及集体宿舍的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5)住廉租房的,到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证明材料。


(6)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来源证明(宿舍建房许可证或单位名下房产证或单位名下租赁凭证复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由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学校收验原件。


(三)社保资料

社保资料的提供方法如下:

1.若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2.若父母双方为非深户的,需提供父母在深圳参保的社保资料。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深圳市发放的退休证和退休前在深圳缴纳社保累计满三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四)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深圳户籍家庭可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非深圳户籍家庭需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五)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八、招生工作流程


(一)了解学区划分、招生办法及积分办法

了解所属学区及生源类型方法:

1.查看本指南中“招生办法”、“学区划分”及“积分入学办法”项。


2.关注微信公众号“盐田教育”查看招生推送信息。


3.登录盐田区政府在线—公共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申请页面(或者直接键入网址: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xwsq/#xyxwsq)。


4.4月10日前后,见居住地附近学校门口公示栏。


(二)网上申请学位     4月25日至5月4日

1.盐田外国语学校Ⅱ类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5日上午9点至4月27日下午5点,之后,Ⅱ类申请人报名通道将关闭。4月28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盐田外国语学校Ⅱ类申请人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务必于5月4日下午5点前改报学区学校,否则将影响录取。


2.盐田外国语学校I类、III类和其他三所初中学校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5日上午9点至5月4日下午5点。5月3日和4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通报当天各学校的报名人数及积分情况。


注意:盐田区初一网上报名系统4月23日开通试报名功能,4月25日上午9点正式报名通道开通,家长试报名的信息将被清空。


3.登录盐田区政府在线—公共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申请页面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xwsq/#zyxwsq。点击左侧“网上报名通道”下的“初一学位申请”,进入初一网上报名系统,凭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证件号进入,填写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保存后,打印《盐田区2018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通道将于5月4日下午5点关闭。


(三)学校初审申请资料  5月7日至11日

家长携《盐田区2018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入学申请资料原件,到申报学校初核资料。入学申请资料齐全的,学校初审人员在两份《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份给家长,一份学校留存,并出具《盐田区2018年初一学位申请初步受理回执》;学校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在《申请表》上标明原因,退回材料,不发《回执》。

温馨提醒:今年我区继续实行无纸化招生,家长无需上交入学申请资料复印件。


(四)学校公布预录取情况 5月15日

5月15日下午5点,学校在公示栏公示预录取学生积分情况。


(五)就读及免费资格审核  5月16日至6月11日

教育部门对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联网比对、核验。凡经查实,提供虚假或过期材料的,深户适龄儿童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适龄儿童敬请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于6月12日将申请者的资料审核情况公布于学校大门口公示栏内。


(六)复核审核结果  6月20日至28日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需进一步核实网上信息填写正确与否,若网上信息填写错误,须在6月19日前,提请学校对网上信息进行修改,教育部门将组织二次核验。


(七)公布录取名单  7月2日

学校于7月2日下午5点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到学校大门口公示栏,查看录取情况。


(八)新生注册   7月2日至4日

学校在此期间,自行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家长可通过学校门口公示栏及学校咨询电话等了解注册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 


 

九、相关部门咨询方式


(一)盐田教育局

教育科 25228527(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各学校教务处

田东中学:25550400

盐田区实验学校 :22728125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 :25259766

云海学校 :22740349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区计生部门

01. 区卫计局计生科

电话:25293562

盐田区行政文化中心509室


02. 沙头角街道计生科

电话:25550481

田心东路9号沙头角街道办101室


03. 海山街道计生科

电话:22320019

梧桐路2002号桐华大厦5楼


04. 盐田街道计生科

电话:82632367

盐田东海四街2号1楼


05. 梅沙街道计生科

电话:25254563

大梅沙盐葵路88号一楼


06. 中英街管理局社区建设办

电话:25357047

中英街碧海路8号


(四)各街道租赁所

01. 沙头角街道租赁办

电话:25557683

田心东路48号之1(2楼)(街道办对面)


02. 海山街道租赁办

电话:25556112/25556123

盐田区海山路林场小区四栋3楼


03. 盐田街道租赁办

电话:25203012

盐田东海四街2号1楼办证大厅


04. 梅沙街道租赁办

电话:25060815

环梅路22号梅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楼


05. 廉租房证件

电话:25365253

盐田区建工大厦11楼


(五)社保部门

01. 深圳市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服务热线:12333


02.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盐田管理处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楼

 

 

十、温馨提示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学校将不予受理。不能按时上网申请学位或向学校递交资料的,学校不保证提供学位。


(二)网上申请学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的审核结果及学位安排。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三)普通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按照《关于开展我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要求办理。经评估,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凭评估结果及其它报名资料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不具备的,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深圳市布吉镇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报名。


(四)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盐田区教育局教育科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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