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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升级》 第十八章:黑龙江鹤岗1.28巨额现金抢劫案侦破纪实

闪闻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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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预审员纷纷反映疑点下降,审讯室里对抗情绪逐渐强烈,孙海滔被证明无罪。最高领导人张昕枫必须作出最困难的决定。

对闫文宇的询问,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正如人们形容的,闫文宇像个俊俏小生,白白的脸,清秀的面孔,乍一看还有点像市局办公室的高峰,一个有文才、有思想的青年人。高锋调在指挥部担任秘书,还对地去看了看这个面貌与自己相似、目前处境与自己相反的受讯人。

闫文宇坐在进门左首边靠墙的椅子上,姿势不太稳定,一会儿收回左脚,一会儿收回右脚。不过态度基本是镇静的。

他报出自己生于1971年9月27日,现年25岁(实则未满24岁),汉族,原籍河北省黄华县人,家住工农区57委7组。南山矿水电科工人,1994年10月停薪留职。爸爸闫振忠,六十岁,南山矿荣工;妈妈李淑琴54岁,南山矿医院中药局工作;一个哥哥在南山矿房产科工作;一个姐姐在大陆矿医院西药局工作;另一个姐姐在南山矿机电公司任会计;爱人甄玲25岁,在富力矿公司机电厂当话务员。

他一家人都有公职,家庭条件不算差,本人1985进高中,1987年接爸爸的班到南山矿通风区干了一年多,又调到矿机关水电科,应该说还比较顺利。

水电科工作很轻松,每星期一、三、五点名三次,其余时间自己支配,只要每月把下面的水电费收上来就算完成任务。

收水电费这活有人情可送,少算几个字多算几个字都是它,自然还能得些回报。但工资并不很高,每月拿170-180元。爱人甄玲,每月开150-160元。

当问及他为什么停薪留职时,他回答说因为“挣钱太少”。现在在做服装和日用生意。问及他和田原、孙海波的关系,他承认“都是朋友”,但“各干各的”,他和田原不是很熟,有几个月没见到了,和孙海波也有两个多月没来往。

“1月28日,南山矿出事那天,你在干人才什么?”预审员问。

“那天我没在家??”闫文宇没对这个问题表示惊讶,一板一眼地说:“第二天我才从外地回来过年,29日那天。”

“你去哪儿了?”

“去天津作买卖。”这使审讯人员感到些意外,紧逼着问:“什么时候去的?”

“去了两个月,头年11月底走的。”

“做什么买卖?”

“联系木耳生意。”

“联系成了吗?”

“没有。”

“带什么东西走的?”

“什么也没带,就带钱。”

“带了多少钱?”

“2000多块钱?”

“谁能证明你去了天津?”

“?”

这个问题问住了他,他停了半响,才说:“也有人能证明,我坐火车到哈尔滨,在哈尔滨倒车去天津,在候车室认识个女的,我们一起去的天津。”

“她叫什么名字?”

“叫伊娜。”

“在什么地方工作?”

“没工作?她算个??算个‘兔子’。”

“多大年纪?”

“弄不清,大概十八九岁吧。长春人。”

“住址?”

“不知道,她没给我留地址。”

“什么时候分手的?”

“从天津回来的时候。在哈尔滨车站。”

“这么长的时间,2000块钱够花吗?”预审员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谁都知道,要‘免子’陪花费小不了。

闫文宇被这个问题问得开不了口,低下头去说:“我在火车上偷了个包。”

“偷了多钱?”

“3000多,一个农民的。”

“过去偷过多少?”

“过去没偷过??这次是为了那个女的。”表面上,闫文宇是被审问人唯一低头丧气的人,但作案时间无形中被否定了。

在他家里,他的妻子甄玲也在接受询问,她说自己的丈夫是个“很老实”的人。

甄玲已经怀孕,是个丰满的女人,显得比闫文宇宽大,说话比张惠如快。

问到田原时,她一句话就堵了口:“我不认识田原。”关于作案时间,她回答得与丈夫恰好合辙:闫文宇11月底去北京、天津做买卖,联系业务,1月29日晚7点多钟才回来。独自走的,独自回来的。

“你什么时间同闫文宇认识的?”

“我是91年经人介绍认识闫文宇的,1992年11月份结婚。”

“你认识闫文宇以后发现他有什么犯罪行为吗?”

“没有。”

“闫文宇平时与谁接触?”

“没人跟他接触,结婚后也没人上我家去找他。”

“你们结婚以后闫文宇花销大吗?”

“不大,他不喝酒,就是吸点烟。”

“闫文宇兜里带钱多不多?”

“我不翻他的兜。”

“结婚以后你和闫文宇外出过吗?”

“我们俩就去过佳木斯。”

“去佳木斯你们带多少钱?”

“就带几百块钱,我都忘了,不超过一千块钱,都放在他身上,他比我细心。”

“每次去花多少钱?”“一、二百元,就是买点零用品。遛达遛达。”鹤岗人去佳木斯,也算是去比较大的城市了。

“他自己去过什么地方?”

“去过佳木斯、哈尔滨、还有就是上次去北京、天津。”

“从天津回来他对你怎么讲?”

“我问他联系买卖没有,他说没联系成,我也就没再问。”

“他带多少钱去的?”

“我没给他钱,他带了多少钱我也不知道。”

“平时他给不给你钱?”

“就把工资交给我。”

“你们结婚以后买过什么东西?”

“大概是1993年,买过一台125型玲木摩托车。”

“这台车呢?”

“他卖了。是1995年1月底,好像是大年三十那天卖的。”

“卖了多少钱?”

“我听他说卖了7000块钱。”

“钱呢?”

“让他拿走了,他说这些钱做买卖都不够。”

“结婚后还买过什么?”

“再什么没买过,结婚前是怎么样,现在就是什么样。”

“1.28案件发生以后,闫文宇有什么反应?”

“我们都议论这件事,在他父母家。他也跟着议论,说这些人也够狠的,我没看见他有什么反常现象。”

询问甄玲的警员,认为甄是个心直口快的人,看不出谈话中有什么故意隐瞒或编瞎话的地方。她只是一个劲的问,丈夫到底犯了什么事。



南山分局,审讯是连续进行的。对孙海波、孙海滔、闫文宇3人,审讯一遍,间歇10-15分钟,研究审讯记录,然后换两个预审员再审一遍,如此往复。

这也是一种战术,要使嫌疑犯感到精神压力愈来愈大,直至意志消退,来不及编出新的谎言,道出真相。但一直审到下午4点多钟,仍然没有获得所需的口供。

第二次审讯时,一开场孙海滔就声明,他回忆起来,1月28日那天他从下午起和另外三个人一起打麻将,打到晚上9点钟才散。他清楚地列出其他三个人的姓名、住址。

预审员记下来,立刻传到门外,门外即有人组织去调查。这一遍审讯结束后不久,调查的人陆续回来,带回了那三个人对孙海滔当日活动情况的证词,于是宣布对孙海滔的审查结束。只是出于保密原则,暂时请他滞留公安分局。

在以后的审讯中,孙海波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带抵触的情绪,有时连问几句不回答一句,话很少,多有重复。

他辩解说:他几年来一直做布匹生意,可以说不算缺钱花。虽然没有挣到大钱,但维持生活总还行,没必要去冒风险作案。

他也回忆起,1月28日那天,他上午上街买了点年货,然后就回家,一天没有出去,媳妇可以证明。那天晚上他看了电视,9点多钟睡觉。

讯问人要求他举出其他可资证明的人来,他举不出。

对闫文宇的讯问也陷入僵局。根据闫的陈述,侦察员临时对闫的附近的邻居们作了调查,邻居中有好几个证明确实在年前好长一段时间里没有见到闫出入,一个刚刚下班的姓闻的工人甚至出证:1月29日晚7点钟他看见闫文宇提了一只旅行包走进了单元。

此外,被调查者的神情都反应出,他们对警方把兴趣集中在闫文宇身上感到意外。多数参加了审讯工作的预审员都认为,对方的“疑点在下降”,从审讯室里走进来,有的耷拉下脑袋,感到任务很难完成。

实际上,每提审一次,审讯室里的气氛都紧张许多,对抗情绪愈发强烈。被审讯者以拖延回答或拒不开口的方式对待他们不再想回答的问题。审讯者则急于拿下口供,在有限的时间里解决悬念。这种气氛发展下去,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指挥部内部一些持怀疑态度的同志认为无法再沉默下去了,终于正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现在已经到了考虑把重点转移到其它两个团伙身上的时候。田原的家人受到传讯,必然已在外界产生影响,真正的同伙如果尚未落网,可能立即潜逃,或做好抵抗的准备。那样将贻误警方的战机,造成严重后果。

主要问题是,讯问是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主要靠分析和判断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进行的,要通过刑侦讯问,努力从嫌疑人的口供中要证据,这确实是一件很难的事。

但是,目前很多刑事案件的破获,还非走这条路不可。现在犯罪率上升,大案要案中完全是未知数的案件比例增高,需要快侦快破的占多数。如果每一起案件都像政保工作那样,在充分获得了直接的犯罪证据后,再去触动犯罪分子,那么破案率会大大下降,很多本来可以得到及时破获的案件会白白扔掉。因此,有时需要打破刑侦讯问前必须有可靠证据的框框。只要通过侦查,获得了案犯的间接性犯罪证据,并认为通过讯问可以查获到直接的犯罪证据时,即可进行讯问。在案犯还来不及全面思考的情况下,打开缺口,取得犯罪口供的同时查获犯罪证据--可靠的直接证据。国外,许多成功的范例也提供了这种经验。

美国联邦调查局高级特工约翰·道格拉斯就认为,在同罪犯进行斗争中,可以确定这样的信念:在未取得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即使是那些最聪明的罪犯,也有其脆弱的一面。不论他们犯罪经验多么丰富,不论他们多么机敏,甚至不论他们是否了解警方的刑侦技术,他们都有自己的致命的弱点--只是看你在审讯中能不能抓住这些弱点,取得成功。他举了许多例子来说明这一点。

一个下午,玛丽·弗朗西丝,一个漂亮、活泼的12岁女孩,在学校班车把她送到家门口后失踪了。

以后,有人在距她家10英里远的一个树木茂密、情侣出没的小路上发现了她的尸体。

尸检显示她已被奸污。死亡原因是钝器创伤:她的颅骨被石块击碎。在仔细研究了案卷和现场照片之后,道格拉斯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偶然的强奸杀人案。

因为玛丽·弗朗西丝外向、轻信,所以凶手得以将其诱骗到汽车内强奸。凶手将尸体抛弃在偏僻的树林里,说明他熟悉此地的环境。

他觉得凶手与玛丽·弗朗西斯并不很熟,但见过面,彼此认识。

他断定凶手就住在案发地区,警探很可能已同他谈过话了。

他估计凶手的年纪在24岁到29岁,离过婚,有犯罪前科。根据他的经验,像凶手这样做事条理性强、有强迫性格特征的人,一般都喜欢深颜色(蓝色或黑色)的汽车,而且他的汽车一般都保养得很好。

听完道格拉斯的分析,当地一位警官说:“你刚才描述的家伙很像是我们刚刚放走的一个嫌疑人,他的名字叫达雷尔·古恩·德维尔,24岁,白人,结过两次婚,都离了。他平时驾驶一辆出厂三年的黑色福特车,车子保养得很好。”

德维尔在玛丽·弗朗西丝被害前的两周,一直在案发那条街道做剪树木。警察曾找他谈过话,问他是否看到或听到了什么反常的事情。警方还对他使用了测谎器,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

道格拉斯对警探们说,既然没有直接,他又能够战胜测谎器,那么只有一个方法能击败他:突击审讯。审讯的时间要选在晚上,这非常重要。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一开始就让他放松心理戒备,因为晚间审讯意味着他将不会作为媒介关注的焦点而被公之于世;二是常规工作时间之外提审嫌疑人,会让他感受到警方工作的严肃性和坚定性。

道格拉斯还建议联邦调查局特工和当地警察共同参与审讯,这会给嫌疑人一个深刻印象,即政府正全力以赴对付他。

他的第三个建议是:要特别布置一下审讯室。照明灯光要调暗一些,这更有神秘彩。把大量贴有嫌疑人名字的案卷盒子堆放在他的视野所及的位置。最重要的一点是,把那块从犯罪现场采来的带血的石块放在稍微偏离他视线的地方,这样在他看石头的时候得扭一下头。

他的第四个建议是:审讯中不要提及有关石块的任何问题,但是要仔细观察嫌疑人的身体语言。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他将无法忽略那块石头。

道格拉斯说:“根据我的办案经验,那些以钝器行凶的罪犯,要想在行凶时避免沾上被害人的血迹是困难的。如果嫌疑人在受审时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你们一定要盯着他的眼睛,告诉他这样的一个事实:你们知道他身上有玛丽的血迹。”

警探们原封不动地上演了他的这套“脚本”。在警官把德维尔带进审讯室后,他马上注意到了那块石块,然后汗就下来了,呼吸也变得沉重。起初他还吞吞吐吐,拒不交待,但当警官提到血迹一事时,他明显精神崩溃了。最后,他不仅承认了玛丽·弗朗西丝是他杀害的,而且坦白了另一起强奸案。

道格拉斯的经验正说明了在未能取得可靠证据的前提下,主要通过审讯方式确定犯罪事实的可能性。当然,这种可能性的前提是对案犯的行为有准确的分析和判断。

在“1.28”大案中,已不可能首先获得证据然后逮捕嫌疑人。现在,经过审讯,也没有产生期待的效果,现在走到了值得对分析和判断本身产生怀疑的一步。必须立刻作出决定,是否以同样的方式和传讯其它嫌疑人。

一位指挥员从审讯现场上回来,见到闫自忠时重复了好几个人说过的话:“我看不像?”

“什么不像?”闫自忠发了火,厉声道:“力度不够!”

在指挥部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与会者们都看到张昕枫开始瞪着眼睛斥责下属。那种神态是来自省厅的孙匡男、闫自忠等人也不常见到的。

张昕枫命令停止审讯,开会研究下一步对策。他显然对整整一个白天毫无进展非常搓火。事后他回忆过,在破案过程中,最困难的时刻不是14日下午由他决定如何对付无名尸,而是16日晚间,由他来决定审讯方向。他既然来到鹤岗,就要对破案工作负主要责任,这个责任并非儿戏,搞错了,甚至冤屈人命,他这个省厅副厅长也是承担不起的,更没有别人能够替他承担这个责任。即使他把一切都交给下面去办。

历史上搞出错案的教训不是没有先例,在全省五起系列杀人案件的侦破中也发生过,刚刚开完的全省公安会议上他亲自讲话指出了这类问题的严重性。

张昕枫会想到柴河林区1991年“4.22”抢枪杀人案件。该案中,柴河林区公安局内勤赵伟石和他9岁的女儿被杀死在自己家中,赵佩带的“五四”式手枪被抢。

在调查中,专案组发现赵伟石夫妻感情不合,两人都有外遇。赵妻李X1985到1986年间在东京城多种经营班学习时与王卫光有过不正当两性关系。根据现场遗留有袜印足迹一枚的情况,专案组对赵伟石夫妻的217名关系人进行了捺印工作,经送省厅四处、中国刑警学院两级鉴定排除了216名,并对嫌疑人王卫光的足迹作了倾向性认定的鉴定意见。

据此,专案组对调查王卫光刚得到的材料进行综合:王卫光,男,29岁,江苏干榆人,柴河林业局服务公司排水站工人。该人与赵伟石是熟人,有过来往,与赵妻李X有染。他与赵家住前后楼,具备作案时间,而赵伟石也知道王卫光与妻子关系暧昧。此外,赵伟石被害后王卫光行为上有反常现象。

专案组将此情况向省林业公安局、省厅五处汇报后,决定对王卫光采取秘密侦查手段,后得知王卫光晓得赵伟石被害的准确时间,即4月19日(社会上以为赵被害时间是4月22日)。

王卫光还向妻子交代过,如何找人证明他4月19日不在现场。

根据这些情况,1991年12月12日对王卫光进行收容审查,同时搜查了王卫光的家。

在王家搜出王穿过的盖式青年黑皮鞋一双,在鞋内拇指球压部位检出有“B”型人血,此血型与赵伟石女儿的血型相同,而王卫光的血型为“A”型。

经过多次询问,王卫光仍不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又解释不了现场足迹和血迹检验的结果,提不出发案时间不在现场的证明。

省厅五处认为王卫光是重大嫌疑人,应组织强有力的审讯班子对王进行突审。

1992年3月26日,由省公安厅九处和省林业公安局组成的联合审讯组前来对王进行审讯,审讯持续了7天。

4月3日,王卫光终于交待了作案过程,但拒不交待枪支下落。专案组认为,王的口供是真实的,物证是可信的,于4月4日宣布破案。

1994年1月,海林市发生“1.17”特大持枪杀人案,赵伟石被抢的“五四”式手枪在案中出现,以后揭露了张四维、王成岩结伙犯罪的事实,才使王卫光摆脱了冤屈。

公安机关对王卫光进行了赔偿--幸亏还来得及进行赔偿。由于1992年检察机关提出异议,王卫光未能被判处极刑而留下一条命。

在若干次会议上,“4.22”案件的错误都被作为“沉痛的”、“深刻的”教训反复提及。这个案件中出现多种巧合,形成难以辨别的假象,使侦查工作误入歧途。错误明显包括案件分析方面的失误。

现场勘查中发现被害人赵伟石和赵宇躺在客厅地板上,头部分别被自家的电视机罩和沙发垫蒙盖,脖子又分别被用塑料撕裂膜编织的绳索死死勒住。头部还用钝器多次击打的痕迹,身旁放有1个重1000克的玻璃烟灰缸,于是认定杀人凶器是就地取材,犯罪动机是临时起意,继而影响到对案件性质的判断,特别是走防中了解到赵伟石接触关系复杂,曾和多名女人发生肉体关系的事实后,便认定奸情杀人的可能性大,导致对王卫光的重点怀疑。加上对痕迹物证技术鉴定结论的不正确运用、摸排调查工作上的片面性,以及听不进反对意见等原因,造成重大冤案。

那么,在目前对“1.28”案的侦查工作上,是否又重蹈了“4.22”案件的覆辙呢?这是张昕枫最为担心的。问题是一切肯定和否定的因素都还暴露得不充分,使人难以定夺。

凭张昕枫多年的经验,判断复杂的案情也像判断复杂的病情一样,时刻处于模糊的分界线上。有些东西只有拿到明确的证据,就像医生拿到病理化验结果时才能放心。

举个例子,譬如病人主诉腿部疼痛难消,医生怀疑脊锥骨病变,通过拍X光片,证明病人脊锥位置生有骨瘤,然后进一步寻找原发病灶,在前列腺处通过B超发现结节,血检显示阳性,身体其它部位正常。此种情况下,多数医生都可能作出病人患有前列腺癌骨转移的诊断,下一步则可能是施行切除睾丸术,对症治疗。

但错误往往犯在这里,事实上,没有经过活检,医生的判断无论建立在多少其它根据的基础上,都只有50%的正确率。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此,即使B超、血检等都显示孙海波为最大嫌疑所在。也不能排除误诊的可能。孙海滔就已被证明是无辜者。

一般说,收容审查是不能超过24小时的,至明晨6点30分,3个人都应该被无条件释放,以后即使再次收审,情况也会大不一样。假如他们确是罪犯,几个回合下来,掌握主动权的也不再是警方,而是被告。他们已经回答了警官提出的所有问题,逐惭适应了心理上的压力,现在只等着拖延到最后的时刻。

会议室里满了人,张副厅长都还在隔壁房间踱步,紧张地思考。孙匡男、闫自忠坐在他房间里。本来预计会议上将发生激烈的争辩,但是没有,在这样事头重大的当口,每个人的表态都会非常谨慎。

孙匡男、闫自忠相继发言,他们认为:虽然孙海滔的嫌疑已经排除,但孙海波、闫文宇作案的可能性仍然比“二棱子”等团伙大,说他们“疑点下降”是没有根据的。问题在于还是没有透,没有使他们缴械。孙海波1月28日晚不在现场的证明人是他妻子,这一点不足为凭。孙海波后来回答问题十句不答一句,过于沉稳,实际上不正常。闫文宇显然有意淡化与孙的关系,这样做有何必要值得追究。

闫自宇从去年11月底离家外出,今年1月29日晚返回,看来是可信的,但这段时间他究竟去了哪里还无人证明,他提出的叫“伊娜”的妓女实际上无处可寻。为她去偷3000元也像是临时编出的谎话。他为什么要为自己这段时间的活动制造根据?现在还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总之,目前两个人的嫌疑不能排除,还要继续审讯下去,坚定信心。

有人问:倘若到明晨6点半钟他们还不肯交代怎么办? 这时张昕枫副厅长发言,他看看表,说:“现在8点差10分,都把时间对准!”会场上每个人都抬起手腕对表。

“现在离明晨6时30分还有十个小时零30分钟,对罪犯和我们来说都是最后的机会了。”

“现在已经没有时间详细讨论,我想说的是,对孙海波、闫文宇的审查不能怀疑,起码目前还不是怀疑的时候。”

“从现在起,停止对孙、闫两人的审讯,调整主攻方向,从两人的家属方面多做工作。争取在今夜12点以前在家属那里发现新的可利用的线索--线索不在乎大,而在乎能够揭出两人的口供中的矛盾。再回过头来突审两人,打乱他们的阵脚,使他们无法自圆其说,迫使他们投降。”孙匡男、闫自忠注意到,张副厅长又恢复了平时自信、稳健的语调,这使他们感到分外欣慰。

张昕枫用铅笔敲打着桌面:“从对两名嫌疑人和他们家属的询问经过看,家属很可能是不知内情的。--在这一点上我欣赏他们。他们这样作既减少了家属提供线索的可能性,又保护了家属。做得聪明。但是,有一利就有一弊。虽然家属总是无例外的为亲人辩护,可是由于她们不了解内情,也就不容易做到圆满地为亲人辩护,有些事自以为说出来没关系,其实大有关系。再者,既然她们没有参与犯罪活动,也就有可能在最后时刻与犯罪分子划清界限,过去这方面的例子不少。犯罪分子就不同,特别是犯了死罪的人,一般情况下要他们开口也是很难的。”

“现在马上散会,散会后吃饭,吃完饭立刻工作!”

这次会议实质上是张昕枫一个人的会议。会后又作了具体部署,确定把孙海波的妻子张惠如、田原的爸爸田玉山、田原的弟弟田宾作为第一轮家属工作的重点。

关于审讯人员,张昕枫也有了自己的腹稿。他看过审讯记录,对前一阶段的审讯工作并不很满意,决定调整审讯力量。就这件事他与闫自忠专门商量过,那还是在下午3点钟左右。

他要闫自忠、李洪杰、王春林等人先去睡觉,这几个干将以及刘仲义已经两天两夜没合眼,都参加了秘捕孙海波等人的行动。

晚9点左右,张昕枫唤来闫自忠,说:“你去把李洪杰他们叫起来,别睡了,立刻开始!”

询问家属的工作分成四个摊子,何文轩局长、吕志锟副局长亲自做田玉山的工作,王春林、刘仲义等做张惠如的工作,马元太做田宾的工作。还有一组询问田的表姐刘芳。这几个人都已经被传到分局。对嫌疑人亲属来说,这也是终生难忘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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