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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关岭自治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部署,2017年12月8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关岭自治县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4月1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关岭自治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

经过深刻剖析反思,我们认识到巡视指出的问题虽然表现在工作上,但根源还是在思想认识上;虽然具体在工作方方面面,但根源还是在县四大班子、在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身上,对此县委负有不可推卸责任。我县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净化全县政治生态、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头等大事和重要契机,县委班子以上率下、刀刃向内,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一)强化责任担当,净化政治生态。一是巡视意见反馈后,我们先后召开4次常委扩大会,会上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巡视反馈问题全面认领,从自我身上找原因,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发言,所有常委班子、脱贫攻坚工作专班班长(副县级领导)结合工作分工对反馈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上进行了深刻反思和检讨。二是县委班子带头,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相继以谈心谈话会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县级干部抓起,督促各级层层谈心谈话,认领问题、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县委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结合平时工作存在问题,班子之间开诚布公交心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还分别单独与问题较为突出的2名县委常委、4名县政府副县长进行了一对一谈心交心,与12个乡镇办党政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进一步压实各站区指挥长、工作专班班长责任。9月8日,县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班子查找10个方面22个问题,班子成员对班子问题进行了对号认领并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最多的常委同志查找问题25个,最少的常委查找问题10个,班子及班子成员制定详细整改措施296条,各级党委党组相继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强化为民服务宗旨。三是召开了全县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警示教育大会,县乡村三级干部500余人参加。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将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连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存在问题在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分管脱贫攻坚的县委副书记,分管关岭牛产业发展的县委常委、县统战部长,分管危房改造的县政府副县长和坡贡镇党委书记在会上作公开检讨发言。四是县纪委县监委对通报问题进行逐个梳理建账跟踪问责,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分别对13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各级党委(党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231人次。通过多层次召开会议深刻剖析反思,压实责任,推动了全县各级干部,特别是县级干部主动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找原因,为净化全县政治生态和问题整改筑牢了思想基础。

(二)强化统筹调度,严格过程督导。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巡视意见反馈后,我县迅速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黄波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韦朝虎,县委副书记韦锋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及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负责对反馈问题整改的全面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副书记韦锋同志兼任,负责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4月2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审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推进步骤等各项工作。将《孙志刚同志在省委常委会议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关岭县委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等印发至下级党组织学习贯彻。5月20日,县委再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17名县级领导牵头整改问题工作汇报,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牵头责任县领导坚决、果断、彻底抓好整改。6月9日,县委常委会第三次专题听取和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整改单位高质量按期完成整改。7月份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以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形式多次研究部署101国际庄园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采取现场办公督导方式,加快正在整改问题的整改进度。二是层层夯实责任。县委坚持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推动各级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开展问题自查和整改。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抓全面,负总责,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亲自交办,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对重点事项亲自挂牌督办、对重点问题亲自过问解决;县委常委和其他县级领导对号入座,带头认领,逐一检查分析,逐项研究措施,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是严格督导推进。本着照单全收的原则,我们把整改落实任务分解到全县各单位,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单位整改工作方案。由县整改办牵头,严格实行台账推进,对整改落实工作全程督导,逐项销号,确保每项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见人、见事、见思想。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县整改办已先后督办6次,发出《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办通知书》17份。四是创新整改方法。为确保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县委建立“五账”制度推进整改工作,同时规范卷宗资料,明确卷宗资料所需要素。县委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进行疏理,建立《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责任分解表》,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建账”;县委常委会上,县委书记与巡视反馈问题牵头县领导签订整改责任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实行“交账”;县整改领导小组及时对问题整改跟踪督办,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实时“查账”;每个问题整改单位真查实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找准根源,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的笼子,达到巡视标本兼治的目标,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实现“消账”;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形成综合整改报告报省委巡视办,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如期“报帐”。

(三)强化监督问责,提升整改效率。县纪委县监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一岗双责”,当好巡视工作的配合者,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者和巡视成果产生长期效力的推动者,坚决防止巡视整改工作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是坚持对标对表抓好边巡边改。对2017年12月27日巡视组移交的18个边巡边改有关问题进行分类调查核实。2018年1月20日、22日召开了两次县委书记办公会专题听取调查核实情况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其中,立案审查1人,纠错诫勉约谈14人,询问示警约谈3人,预防提醒约谈9人,收缴违纪资金9.3万元。调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委第五巡视组进行了汇报。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办理。按照县委责任分解,县纪委县监委在抓好牵头问题处置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推进缓慢的单位和部门,及时提出意见报县委整改办进行督办。三是坚持严格审读确保整改质量。借鉴县纪委县监委执纪审查“大协作”工作机制,整合县委巡察办、县纪委县监委审理室及各乡镇主审人力量,对标省纪委省监委对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处置要求和标准,集中对各单位的整改卷宗逐一进行多轮次审读,对审读过程中发现的证据不全、事实不清、处置不到位等问题,一律退回相关单位补充完善相关印证材料后再次进行审读,截止目前,发出《审读意见书》23份,有效确保了整改工作质量。四是坚持追责问责确保震慑常在。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县纪委县监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县委要求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开展各类约谈237人次,立案审查调查15人,并深挖问题根源,督促各单位建章立制40个,以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切实维护了巡视整改工作的震慑力和权威性。

二、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抓好整改

省委巡视组反馈我县存在4个方面12个共性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第一方面:“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精神不够精准,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好,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精神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共性问题涉及具体问题4个。(1)2016年,县委因对脱贫攻坚重视不够,扶贫项目备案率、资金报账率项目竣工率低,导致全省扶贫考核排名靠后。县委作表态发言后,推进脱贫攻坚的力度大大加强。但在脱贫攻坚项目实施上,仍然存在谋划不足,决策不精准的问题。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该问题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作了检讨发言。二是县委安排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2017年度、2018年度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了一次大检查,重点聚焦扶贫资金是否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项目库建设及扶贫资金使用等问题,针对问题现场进行指导培训并勒令限期整改,以关扶字〔2018〕2号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召开一系列督促安排部署会议,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三率”定期调度,2017年度项目报账率达到100%,2018年度项目报账率达83.25%。三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省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我县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6月19日再次召开全县项目库建设整改培训会议,提出整改思路和细化措施。组建2018年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项目审批程序,确保新审批项目可操作、能落地。(2)核桃种植项目,存活率低,挂果率低。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委对项目实施负有重要职责的原县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二是县财政共收回资金1370.69万元并统筹安排实施到户“短平快”项目。三是县林业局牵头邀请专家对已经种植但未挂果的核桃树进行改良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启动技术改良。(3)部分乡镇实施的丹参、桔梗;草地生态、楠竹种植项目等,均因决策不精准,导致烂尾。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委分管领导已对项目涉及的时任负责同志岗乌镇党委主要领导、花江镇政府主要领导、普利乡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丹参项目时任负责同志花江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县政府分管领导对草地生态项目和楠竹项目时任分管同志岗乌镇2名副书记,2名副镇长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对楠竹种植项目责任人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林业局分管财务及该项目的副局长进行纠错诫勉约谈。二是县财政收回丹参项目未实施部分资金257.13万元,桔梗项目未实施部分资金545.55万元,草地生态畜牧业项目未实施部分资金390.75万元,楠竹项目未实施部分资金183万元,已统筹用于涉农整合项目。(4)花江商品鹅养殖项目、精品水果项目等推进缓慢达不到预期效果。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花江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负责商品鹅养殖项目的花江镇2名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花江镇云庄村党支部负责同志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对镇农业服务中心5名干部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县财政收回花江镇商品鹅项目剩余资金99.45万元,精品水果项目剩余资金71.02万元,并重新安排使用。

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精神不够精准”的问题,我们在全县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建章立制。

一是2017年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找责任担当、路径方法、工作作风、精神状态、群众满意度、扶贫工作成效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四个意识”。今年2月全县82个党委(党组)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聚焦脱贫攻坚、聚焦“四个意识”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巡视反馈的边巡边改问题和信访问题进行了认领剖析。县委班子查摆突出问题16个,制定整改措施16条,16名常委领导班子查摆个人突出问题210个,共制定整改措施210条。5月先后召开县四大班子脱贫攻坚谈心谈话会,从县级干部抓起,督促各级层层谈心谈话,对照巡视反馈和脱贫攻坚考核反馈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制定详细整改措施68条。同时,我们先后召开4次常委扩大会、1次500余人的三级干部大会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通报批评,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做深刻检讨发言,进一步深化全县对严峻形势的认识、压实责任,凝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二是2017年5月份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会先后56次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召开夏季大比武、秋季攻势、春风行动部署会以及“塘约经验”推广现场会等,出台主导产业、医疗保障等系列三年攻坚方案,从严从实开展春风行动,打好“四场硬仗”。今年5月制定印发脱贫攻坚“1+5”专项治理方案,扎实开展贫困人口漏评、错评和错退、危房改造不到位、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三是制定下发了《关岭自治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干部召回管理工作方案》,明确11种干部召回学习情况,2017年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问题突出的县扶贫办主任、岗乌镇党委书记等18名干部进行召回学习,2018年继续对县卫计局常务副局长、顶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等18名干部进行召回学习。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问责处理力度。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共性问题涉及具体问题2个。(5)个别重大项目,县委、政府论证不充分、不完善。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该问题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作了检讨发言,县委书记黄波已对3名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旅发公司原董事长进行诫勉约谈。二是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常委会、常务会,进一步明确今后工作中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县委议事规则、县政府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遵守民主集中制,重申招商引资项目要严格履行合同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6)“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没有完全纳入党委议事规则范围,有以县委专题办公会代替县委常委会作决策的情况。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就该问题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作了检讨发言,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县委及时对九届县委以来召开的62次县委专题会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存在研究资金使用的会议共11次,5月20日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了汇报,县委常委会经过认真讨论对以上事宜予以审议同意。三是会议要求县委班子成员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今后县委专题会研究涉及资金使用事宜必须明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正式行文报县政府研究。县政府严格按照《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工作规则》要求研究审定,需报常委会研究审定的及时报送。

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在全县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建章立制。一是制定下发县委常委会纪要,要求县委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共关岭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研究全县各领域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事宜。要求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将涉及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资金使用的议题报县人大主任会议、县政协主席会议听取意见,并严格按照政府工作规则要求及时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二是在5月份,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组织部长先后参加县四大班子谈心谈话会,与会同志就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等事宜进行了认真的谈心交心,交换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思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和县属平台公司的约束监管,修订出台《关岭自治县县属国有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岭自治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确保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主体尽职履职,确保国有资金安全,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3.“对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共性问题涉及具体问题2个。(7)县委对班子的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以县委常委会传达文件代替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简单走程序,少有深入开展专题研讨。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主要领导就该问题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作了检讨发言,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分管领导进行了询问示警约谈。二是制定下发《中共关岭自治县委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深入抓好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专题报告,今年已组织开展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22次。5月4日上午召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议;5月4日下午围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召开专题研讨;5月18日开展以《监察法》为主题的宣讲报告会。三是组织督查队伍对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进行了督查,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抓好中心组学习。(8)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及目标考核,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检查内容。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主要领导就该问题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作了检讨发言,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县委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关岭自治县2018年度乡镇(街道)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关岭自治县2018年度县直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三是2018年2月份召开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县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自我剖析反思,制定整改措施,下步县委将督导各级党委(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2018年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单位班子成员自查整改内容。四是县委已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为巡察内容,4月对县教科局开展巡察,5月—8月对县林业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供销社、县恒兴公司、新铺镇及所辖贫困村开展巡察。五是召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再认识、再安排、再强化,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具体责任。

针对“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我们在全县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建章立制。一是制定完善《中共关岭自治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成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导小组》等文件,进一步强化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二是制定《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关岭自治县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二个方面: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抓得不力,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选人用人审核把关不严。

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共性问题涉及具体问题6个。(9)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各级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工委(党委)的工作汇报”规定落实不到位,县委常委会没有专门听取过相关汇报。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2名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县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同志进行预防提醒约谈。二是县委常委会听取县直属机关党委汇报了2018年初以来机关党委党建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三是督促县直机关党委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县直各部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等现象。(10)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兼任其他职务,机关党建工作落不到实处。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2名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2018年3月9日下午,县委常委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县直机关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人,不再兼任其他职务,集中精力抓好抓实机关党建工作。(11)从抽查的10个支部来看,个别党支部党员数在50人左右,没有设党小组。每次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人数少即便是民主评议党员这么严肃的会议,也只到会1/5,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很少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对2个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二是2个支部在党支部内分设了党小组,并将每一名党员都编入党小组,明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3月下旬至4月中旬,整改的2个党支部相继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县委县政府领导均参加了各自党小组活动。(12)党建工作考核流于形式,考核内容设置简单,考核走过场,县四家班子机关党建未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却给高分。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县直属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预防提醒约谈,对负责考核工作的2名同志进行询问示警谈话。二是印发《关于2018年机关党的建设第一季度工作指导及考核的通知》并严格执行,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2018年党建工作等方面,结合各部门(单位)实际,制定考核方案和细则。县直机关党委已将县四家班子机关党建列入考核对象,于4月3日-9日到各部门进行考核。同时,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直属机关党委配合,细化半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成立专门考核组,正在开展全县党建工作半年考核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全县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增强机关党委抓党建工作力量,县委增加县直属机关党委工作人员1名。(13)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有的党员《入党志愿书》没有党支部书记的签字,入党转正申请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后才补上等等。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召开了全县发展党员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对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及党建工作具体负责同志和县直属机关党委、县产业园区党工委、县公安局党委、县教科局党委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及党建工作具体负责同志进行了培训。三是规范程序,统一标准,印发《发展党员工作资料汇编》、《2008年以来党费工作相关资料汇编》82份。(14)有的党组织临时造假应付,如个别乡镇提供的党支部记录本,竟然用2017年省公务员考核记实手册记录2016年党支部活动内容。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该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纪委给予分管领导党内警告处分,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规范支部活动记录,2017年底已向各党支部发放2018年度“三会一课”记录本400余本,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记录。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对所辖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切实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力的”问题,我们在全县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一是明确职责,3月9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对县委常委班子分工进一步明确,县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部长作为抓党建直接责任人。二是强化督查,3月份以来,每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督查组,采取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围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同步小康驻村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内容对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开展党建工作进行督查,现已督查通报3次,共查出问题56个,及时进行反馈整改,督查结果作为第一季度对单位党建工作排位依据。4月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回头看”工作方案》,全县16个党委(党工委)结合实际拟定本地督查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对下辖的党组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三是开展党建工作半年考核,结合前期党建工作安排,正在开展对各级党委(党组)党建工作考核,针对前期督查问题进行“回头看”,对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2.“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共性问题涉及具体问题3个。(15)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2名分管领导进行了询问示警约谈。二是通过多渠道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和第一书记,对不能胜任或工作不在状态3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每个后进村1名县领导、1名组织部科级以上干部、1名乡镇班子、1名第一书记四级联帮的方式,帮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帮助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回头看”,2016年软弱涣散党组织和2017年后进党组织均整改结束,并未出现反弹的现象。三是结合《关岭自治县村(社)干部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指导村级建立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任期目标,进一步加大村干部的管理力度,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16)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2名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强化乡镇(街道)统管职能,层层压实驻村工作管理责任。强化对派出单位抓驻村帮扶工作的督查,严格落实省、市、县同步小康驻村管理制度,坚持落实派驻干部“全脱产”“全脱钩”。2018年2月份以来,共开展督查3次。三是启用“党建云”平台视频签到功能,各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按照要求进行视频签到,同时对驻村干部驻村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真蹲实驻、真抓实干、发挥作用。四是4月8日至13日,分两期举办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示范培训班,每期培训70人,共140人,培训对象为全县贫困村第一书记、部分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员。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履职能力。五是2018年3月30日到4月2日,已对不作为、慢作为的10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村级党组织书记进行召回学习,进一步整治干部“庸、懒、散、慢、浮”等问题,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奋勇争先、勇于进取的良好氛围和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六是定期开展“两委一组三个”分析研判,认真抓好2018年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轮战工作,对工作不在状态、驻村帮扶成效不明显,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进行更换,截至目前,已更换42名,其中第一书记23名,驻村干部19名,新轮战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并认真开展工作,在5月初组织开展的新轮战人员评估中,全部通过评估,普遍反映新轮战人员比原队员强。(17)有的村干部工作漂浮、弄虚作假,识别不精准、退出不精准,搞“数字脱贫”;有的敷衍了事、不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利益,违规违纪。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对涉及村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永宁镇纪委对该镇五指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给予警告处分;关索街道纪工委对该办事处云城村党支部书记、大桥村原党支部书记给予警告处分和严重警告处分;普利乡纪委对南亚村党支部副书记、大地村原党支部书记给予警告处分;沙营镇纪委对交界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给予警告处分。二是加大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在村干部轮训中,将廉洁自律等方面知识作为必修课,提高村干部的能力素养和政治素养。今年2月份以来,对全县驻村第一书记、村干部、脱贫攻坚专职副主任开展培训600余人次。三是对不能适应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工作不在状态的村干部,按照省、市要求和程序进行调整更换。四是对损害群众利益,违规违纪的现象,一经发现,将其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针对“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我们在全县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压实责任。一是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以责任心教育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脱贫攻坚主战场检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脱贫攻坚成果检验基层党组组织战斗力。二是加大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在村干部轮训中,将廉洁自律等方面知识作为必修课,提高村干部的能力素养和政治素养。今年2月份以来,对全县驻村第一书记、村干部、脱贫攻坚专职副主任开展培训600余人次。三是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对不能适应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工作不在状态的村干部,按照省、市要求和程序进行调整更换;对损害群众利益,违规违纪的现象,一经发现,将其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3.“选人用人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共性问题涉及具体问题5个。(18)抽查县委常委会研究的干部任用情况,有7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有明显的拆装、涂改,复印插页等问题,但并未暂停任用程序。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2名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纪委对负责审核个人报告事项的工作人员给以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组织系统;对分管干部人事的分管领导进行诫勉约谈,并调离组织系统。二是2018年3月14日邀请市委组织部领导对干部提拔文书档案工作进行培训。三是2018年3月19日起,从教育、人社、农业等单位抽调人员开展干部提拔任用文书档案大回查。(19)有的不仅个人申报有关事项有漏报瞒报情况,且“两历”前后不一致,逻辑混乱,甚至文凭等内容涉嫌造假。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2018年3月17日县纪委对县委组织部负责档案审查的2名工作人员进行示警约谈,对考察组组长进行示警约谈,对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进行诫勉约谈。二是2018年3月15日上午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文凭造假人员降为一般工作员,2018年3月16日县监察委对涉及学历涉嫌违规人员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4月24日,经县委常委会审定批准,县监委给予涉及文凭造假人员撤职处分。(20)有的近年来多次因私出国(境),填报目的存疑,但均未作深入了解核实。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2018年3月16日县纪委对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查人员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于2018年5月23日给予审查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3月17日县纪委对违规出国(境)人员所在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对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进行诫勉约谈。二是2018年3月15日上午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取消违规出国(境)人员试用期试任职务,2018年3月16日县纪委决定,对违规出国(境)人员学历和多次出入(国)境等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县纪委于2018年5月23日给予违规出国(境)人员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干部出入境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出台《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通知》,严格实行登记备案,科级干部在县委组织部登记备案,股级及以下干部在本单位登记备案。(21)考察人选公示时间未达到5个工作日。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2016年8月31日,县委干部考察组赴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公告时间至2016年9月1日,仅为2个工作日。2016年9月11日通过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9月12日通过县委常委会议,任前公示期为2016年9月13日至9月20日,达到5个工作日。各级虽没有明文规定考察公告需多少时间,但考察预告仅2个工作日,不利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下步加强学习,严格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前公示的公示时间要求执行干部考察公示时间,杜绝类似情况发生。(22)干部任免通知下文时间在公示期内或任前谈话之前。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2017年3月25日,县委常委会议通过12名干部提拔任用研究,当日,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对10名同志开展任前谈话,3月28日,对2名同志开展任前谈话,违反相关程序,在干部任前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举报,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在下文任命时,文件印发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但实际印发文件是在公示期结束之后,属行文不规范问题。通过加强学习,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针对“选人用人把关不严”的问题,我们在全县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一是严格把关。在选人用人上严把政治关,根据“两项法规”要求,加强对新提拔任用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核查力度,对提拔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对照有关部门回复意见,逐项核查,切实做到“凡提必核”;再一次加强对全县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三龄两历”的核查,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要点,逐项核查,切实做到“凡提必查”,对不如实报告有关报告事项表、“三龄两历”混乱的一律暂缓任用,情节严重的移交县纪委立案查处。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参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考察人选公示时间。三是开展档案大排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县教科局配合,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提拔任用文书档案大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四是3月14日邀请市委组织部领导对干部提拔文书档案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培训。

第三方面:“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招商引资项目廉政风险较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共性问题涉及具体问题7个。(23)县委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够到位,2016年、2017年县委常委会没有按规定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雷同,流于形式”。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主要领导已就该问题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作了检讨发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县委2名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县纪委县监委2018年以来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县委书记黄波与相关同志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要求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4)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大部分由县纪委代行,被动应付。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主要领导已就该问题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作了检讨发言。二是今年以来县委书记黄波已约谈干部120人次,其中县级干部15人次。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854人。三是县委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四风”问题集体约谈会、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图片展暨《监察法》宣讲会、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治暨作风警示教育大会,县委书记黄波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四是县委今年以来召开常委会、专题会、五人小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巡视巡察、纪律审查等工作8次。五是县委常委会坚持第一时间研究党风廉政、巡视巡察、纪律审查等工作,大力支持纪委“三转”,切实担负起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施工队长”职责,根据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划转编制16个,整合建立县委巡察机构和派驻纪检监机构。(25)对抓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防范不够,对重大工程、政府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防控措施不健全。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2名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5月18日以来相继出台《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关岭自治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拟定正在征求意见。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制度,强化政府采购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采购金额在限标以上的采购项目,要求采购单位(采购人)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四是召开县政府党组会议进一步明确要求,县政府党组班子带好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根据分管工作情况,切实压实责任,督促分管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县政府工作规则》,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关键环节等认真组织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过程严谨。(26)“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个别单位出现‘塌方式’腐败。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主要领导已就该问题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作了检讨发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县四大班子先后召开2018年谈心谈话会,就进一步压实县级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交心谈心,找问题、剖原因、强整改,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思想。三是县委书记黄波同志于6月9日与相关同志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要求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四是2018年以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到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调研,听取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工作等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责任。五是制作了县水务局窝案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六是县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的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针对扶贫和民生领域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行使,县纪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52份,各单位建立制度12个。(27)县纪委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存在被动开展调查核实多,主动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少的问题;个别派驻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2名分管领导、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纪委书记周翔已对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政府副县长张炬对县教科局时任分管领导、县扶贫办分管领导、县民族高级中学负责同志、县综合性高中负责同志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县纪委县监委不断强化监督,在发现问题上下狠功夫。5月开展“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专项监察,发现问题89个;3月至5月采取常规巡察和“一拖N”巡察的方式对县教科局党委的巡察,共发现问题582个。5月启动对县林业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供销社、县恒兴公司、新铺镇及所属的9个村的巡察;常态化开展“访、重、助”工作,2018年共访25个村寨,走访农户248户1051人,发现问题103个,其中:现场办结54件,正在办理49件,立案审查17件17人。三是紧盯春节、清明、端午、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督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2018年以来,共开展督查18次,因“四风”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件7人并全部通报曝光。四是突出问题靶向狠抓纪检系统作风整治,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8)无预算扩大范围支出,个别部门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支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保等51.0274万元。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该部门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不再聘用该事业单位职工3人,其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保等转由原渠道自行发放。三是由该部门分管后勤同志牵头,组织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审计,规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运营管理。(29)对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督尤其平台公司监督存在盲区,相关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项目资金存在较大风险。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3名县委常委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县委常委会研究明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虹,县委组织部长李勇分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2018年3月修订完善了《关岭自治县属集团公司领导人管理办法》。三是县恒兴公司、县旅发公司、县城投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完善项目、资金、人员等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四是县属国有企业分别成立公司党委,结合公司实际,配备党委班子成员,完善相关制度。五是成立县属国有企业纪委,选强配强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相关人选正按干部选报任用有关规定在酝酿考察中。

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在全县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梳理,建章立制。一是县委出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纪委“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县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关岭自治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拟定正在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县政府工作规则》。三是2018年3月修订完善了《关岭自治县属集团公司领导人管理办法》。

2.“招商引资项目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共性问题涉及具体问题4个。(30)关岭县101国际度假庄园项目。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县长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101项目负责人进行预防提醒约谈。二是为确保国有资金安全,兴旅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正式与东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约定采取由兴旅公司先全盘出资收购中港旅业公司股份,再将该公司连同资产和项目整体转让给东江公司的方式运作,兴旅公司收购中港旅业公司股份所需资金由东江垫付,东江公司完成股权收购后,1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及偿还兴旅公司垫付的相关款项。根据协议,东江公司已向兴旅公司转入收购款及购买土地第一期资金5000万元。2018年8月10日,兴旅公司与中港旅业公司完成股权转让,8月15日支付中港旅业公司股权转让款789.2631万元。(31)有的项目监管不到位烂尾,导致国有资金严重损失。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2名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纪委县监委对岗乌镇楠竹、桔梗等项目“烂尾”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对涉及项目的1人询问示警约谈、5人纠错诫勉约谈。二是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自查自纠,对扶贫资金精准使用、项目库建设等方面先由项目实施单位自查,然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县级检查。三是对于实施迟缓项目,责令实施单位限定时限加快实施,县财政收缴三个“烂尾”项目资金822.87万元,并重新安排使用。(32)关岭县上关镇2016年实施的34个项目,组织验收的33个中,就有20个因质量问题未通过验收,不合格率达60.61%。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分管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已对上关镇党委负责同志进行诫勉约谈;上关镇党委对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项目的领导、一事一议项目业务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对3名具体经办工人员进行纠错诫勉约谈。二是成立了以上关镇镇长任组长,分管项目的领导为副组长,镇财政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和各村村支书、村主任为组员的工作专班抓整改,会同县基财局商讨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三是全面自查自纠,全镇组织验收的33个项目中实际未通过县级验收的项目有19个。其中1个项目经县财政局批复同意可以进行扣减方量结算,1个项目符合质量要求可以经县级复核通过验收结算,17个项目约谈了相应的12名施工方,责令其限期整改,现17个项目已经按要求对质量不合格部分重新硬化,并全部通过县级复核验收。(33)关岭县上关镇2016年7月实施镇卫生院项目时,存在指定施工方、先施工后招标、拆分招标的情况。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2名县委常委进行询问示警约谈;鉴于上关镇能够主动认识错误,说明情况,积极承担责任,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工作,县委书记黄波、县纪委书记周翔对上关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勉约谈。二是2016年12月主体施工完毕后,新建卫生院周边基础配套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由于工程造价超过200万元,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因此再次进行招标。

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我们在全县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梳理,建章立制。一是九届县委53次党委(扩大)会议、第十届县政府25次常务会议重申了招商引资项目严格履行合同要求,对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要规范决策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制定《关岭自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岭自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关岭自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三是出台了《关岭自治县县属国有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岭自治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确保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主体尽职履职,确保国有资金安全,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3.“‘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共性问题涉及具体问题15个。(34)县扶贫办存在凭证接待支出无公函、无公务接待清单情况。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县副县长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扶贫办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预防提醒约谈。二是对票据资料进行完善。三是建立健全《关岭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财务支出审批签报制度(试行)》、《关岭自治县扶贫办出差管理规定》等制度,要求报账必须“三单合一”,日结日清。四是县审计局对县扶贫办“三公”经费开展专项审计。(35)存在同城接待等现象。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2名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长韦朝虎已对涉及同城接待的干部职工、分管负责人共5人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县委副书记韦锋已对参与同城接待就餐的干部2人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县政府办责成当事人于2018年1月10日按所领用酒的购进价格及领用数量,折成人民币共计2368元存入县纪委专户。三是县政府办制定《关岭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制度》,真正把党的政策、规定入脑入心,确保执行政策、规定不走样。(36)县政府办存在部分接待无公函、无公务接待清单情况。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长韦朝虎已对县政府办分管领导进行纠错诫勉约谈。二是存在公务接待无公函、接待清单问题,已按照相关要求补充完善。三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岭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长期坚持。(37)县扶贫办2015年至2017年部分用酒未能说明去向。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县长进行问示警约谈;县纪委县监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原扶贫办主要领导撤销党内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县扶贫办对该办财务人员朱梅进行提醒约谈。二是县扶贫办已制定相关制度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三是时任扶贫办3名分管财务的领导分别向省委巡视组写出书面说明。(38)政府办存在接待人数与用酒量出入大、一些用酒没有对应接待报销凭证等问题。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长韦朝虎已对县政府办分管领导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虹已对县政府办原主任、原副主任及责任工作员共5人进行预防提醒约谈。二是县政府办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关岭自治县政府办公室接待制度》,全面禁酒,并长期坚持。(39)县政府办2015至2017年购酒基本用完,用途及去向无明细记载。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委副书记、县长韦朝虎已对县政府办分管责任人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虹已对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预防提醒谈话。二是关岭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按照“谁领取、谁负责”的原则,追溯用酒事由。于2018年1月28日,责令当事人实事求是全部完成酒出库无事由或无详细事由用酒的整改。三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关岭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严格执行《关岭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制度》,真正把党的政策、规定入脑入心,确保执行政策、规定不走样。(40)县政府办2015年至2017年12月扩大范围发放应急值班补助。2015年8月发放政务信息稿费0.5万元。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长韦朝虎已对县政府办分管领导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虹已对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关岭自治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办公室是处置全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部门,常年实行7×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该办现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不能满足应急值班需要,为保证正常运转,安排县政府办人员参加应急值班,同时解决值班补助。补助相关依据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于2009年7月13日回复遵义市人民政府应急办、铜仁地区行署应急办《关于明确应急办值班人员值班补助问题报告》文件规定,各级政府应急办值班人员值班补助不属于津补贴清理范围,并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抓紧落实政府应急办人员值班补助问题。安顺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于2017年7月29日下文补充规定,政府应急办值班人员值班补助不属于津补贴清理范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3〕152号)文件规定,要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解决好值班、带班人员的补休、补贴等问题。三是废止《关岭自治县政府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文件。(41)县扶贫办2015年2月发放扶贫开发工作奖的问题。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县长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县扶贫办原主任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二是2018年1月31日对县扶贫办主任、分管后勤的副主任进行预防提醒约谈。三是追缴违规发放的奖金。四是责成县扶贫办制定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切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42)超标准报销住宿费。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涉及超标准报销住宿费的副县长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8名责任人进行了纠错诫勉约谈。二是责成当事人将超标准报销的住宿费4058元缴回单位。(43)超标准发放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其中,县级标准达400元。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2018年3月5日,中共关岭自治县第十届人民政府党组第35次会议研究,自2018年1月起将县处级每月移动通讯费发放标准从400元每人每月调整为330元每人每月。(44)县扶贫办2017年2月记账8号凭证报销去铜仁江口县就餐费238元。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县长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经办人员作出批评教育。二是当事人上缴所报销的餐费238元。三是对公务接待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不规范的公务接待进行规范,对不合规的公务接待发票清理整改。四是加强财务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45)县政府办2017年10月13号凭证支出加班就餐费无领导审批意见。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长韦朝虎已对县政府办分管领导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虹已对政府办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关岭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46)县扶贫办2017年3月1号凭证支出加班就餐无领导审批意见。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县长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扶贫办分管领导邓里波对财务人员进行了预防提醒约谈。二是由当时的分管领导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已建立健全县扶贫办报账、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要求报账必须“三单合一”,日结日清,严格执行《关岭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47)县政府办2016年1月7号凭证支出车辆维修费46655元,无领导审批意见。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长韦朝虎已对县政府办分管领导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虹已对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该笔车辆维修费系行车途中出现重大故障时,联系贵阳玖合久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拖到贵阳万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由于该笔修理费用金额较大,经2016年1月19日县政府办公室2016年第二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支付该笔维修费。三是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实行审批制度,5000元以上的修理项目由分管副主任报县政府党组研究同意,方送修理厂修理。(58)县政府办2016年1月7号凭证报销下乡就餐费430元,2017年10月5号凭证报销去安顺市就餐费104元。去顶云街道包包村就餐费350元、去安顺市就餐费168元。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长韦朝虎已对县政府办分管领导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虹已对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相关责任人退回未按规定报销的就餐费1052元。

针对“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该共性问题,县委在全县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梳理,建章立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在长和常上下功夫。二是全县各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关岭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扶贫办建立健全了《关岭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财务支出审批签报制度(试行)》、《关岭自治县扶贫办出差管理规定》、《关岭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县政府办建立健全《关岭自治县政府办公室接待制度》、《关岭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等。三是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县纪委党风室把发现滥发津补贴作为监督监察的重点。四是对违反“四风”案件通报曝光。

第四个方面:在脱贫攻坚中,少数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产业发展资金缺口与资金闲置问题并存,扶贫和民生领域违规违纪案件易发多发

1.“少数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共性问题涉及具体问题6个。(49)关索街道办事处云城村40万元优质杂交肉牛养殖项目未实施。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县长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副县长金开虎已对关索街道办主任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关索街道办对项目管理不到位责任人进行预防提醒约谈。二是该项目已经按项目实施方案落实云城村贫困农户项目分红2万元,并将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关索街道办,并再次提请县级验收。(50)岗乌镇500万元草地生态畜牧项目和183万元楠竹项目等,由于可行性研究不够,审批环节未严格把关,已经烂尾。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2名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副县长金开虎对督促项目管理实施不力的岗乌镇时任该项目的3名分管责任领导同志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原岗乌镇党委副书记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关于楠竹种植项目已经对县林业局局长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分管财务及该项目的副局长进行纠错诫勉约谈。二是岗乌镇草地生态畜牧业项目剩余资金390.75万元已上交县财政重新安排。楠竹种植项剩余183万元上交县财政重新安排。(51)2016年9月下达给普利乡的800万元养兔、种构树项目,2017年7月资金才安排到位,影响项目推进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2名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委对负有组织申报、呈请立项和审批职责的时任县扶贫办主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二是养兔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正在物色养殖人员和农户及采购兔种工作。三是种植构树项目已经实施结束,正在抓紧尾款报账工作,下一步申请项目竣工审计,结束后进行县级验收。(52)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不精准”现象突出,2017年11月1日省扶贫办通报关岭县扶贫数据共有14237条错误信息,至11月23日仍有12053条错误信息。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成立政策指导组,加强数据资料管理,认真整改落实。二是各乡镇加强数据核实整改,2018年4月8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和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情况整改落实不力的情况通报》(黔扶领办通〔2018〕5号)文件,关岭县剩余未整改数据858条。三是我县又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对剩余未整改的858条认真落实整改,截止目前,还存在115条数据逻辑错误,皆为纳入异地扶贫搬迁2017年脱贫户未搬迁入住的。目前各乡镇(街道)正在结合“1+5”专项治理进行认真核实,待国办系统开放完成整改。(53)各乡镇(街道)统计上报的整户新识别对象、自然增加人员、返贫对象名单中重复的达424人。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在2017年8月查缺补漏时,各乡镇(街道)统计上报的整户新识别(漏评户)对象有84户278人已在档,自然增加人员有555人已在档,上报的返贫对象有18户260人未在档,上报为错评人员而实际未在档的7户70人有部分应为已清退,上报为自然减少但不在档的386人,上报名单内人员重复的424人。二是扶贫办在进行名单公告审核时已审核出名单重复情况,对涉及名单重复的乡镇(街道)已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上报动态名单,数据录入时对重复的名单并未录入精准扶贫系统,在查缺补漏结束前,名单重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国办系统里不存在人员重复问题。(54)一些乡镇扶贫工作站责任心不强,应付差事,导致扶贫基础数据重复、缺失、反复变动,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进度。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3名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已对县扶贫办时任分管领导及涉及乡镇扶贫工作站工作员进行约谈,其中:纠错诫勉约谈1人,询问示警约谈3人,预防提醒约谈13人。二是严肃管理干部,扎实开展干部责任心教育,加强对干部的业务培训。三是各乡镇(街道)均固定扶贫工作站人员,确保干部能沉下心来开展工作。

针对该共性问题,县委在全县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建章立制。一是结合新阶段脱贫攻坚工作的特征和要求制定印发《关岭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和《关岭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强化奖惩问责,促使全县各级干部依法依纪自觉履行扶贫开发工作职责,有效解决“少数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执行力不强,部分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深入等问题”。二是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了一次大检查,重点聚焦扶贫资金是否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项目库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问题,针对问题现场进行指导培训并勒令限期整改,并以关扶字〔2018〕2号文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召开了一系列督促安排部署会议,对项目资金“三率”进行定期调度,确保2017年度项目6月底前报账率达到100%,2018年度项目7月底前报账率达60%以上。三是3月27日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省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6月19日再次召开全县项目库建设整改培训会议,提出整改思路和细化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我县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目前已经完成乡级审核和乡级公示,正在进行县级审定。组建2018年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项目审批程序,确保新审批项目可操作、能落地。四是2018年5月制定印发《关岭自治县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等“1+5”专项治理方案,扎实开展贫困人口漏评、错评和错退、危房改造不到位、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2.“产业发展资金缺口与资金闲置并存”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共性问题涉及具体问题3个。(55)截至2017年10月30日,有1542万余元财政扶贫资金闲置在扶贫办、财政局,其中闲置1至2年的1133万余元,闲置2年以上的409万余元。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3名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委副书记韦锋对资金闲置责任人县财政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进行预防提醒约谈。二是已完成1542.81万元闲置资金的整改工作。(56)有4084万余元闲置在各乡镇(街道)1年以上,其中2501万余元闲置2年以上。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2名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委副书记韦锋对资金闲置责任人县财政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进行预防提醒约谈。二是已完成4084.2万元闲置资金的整改工作。(57)2016年至2017年11月,关岭县关岭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大量融资资金到账后闲置,产业扶贫资金作用未发挥预期效果。该具体问题已整改: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县委已经免去对项目推进缓慢负直接责任的牛投公司原董事长职务,并调离公司。二是巡视反馈以来,县委切实加大基金使用力度,县牛投公司支付完成饲草种植、圈舍基础设施建设、购牛等方面进度款共计1.47亿元。因该基金投资建设期为2年,项目建设需按照基金申报使用要求进行报账,公司基础设施建设、购牛和机械设备采购等计划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届时完成所有资金拨付使用。

针对产业发展资金缺口与资金闲置并存的问题,县委在全县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建章立制。一是切实推进我县脱贫攻坚进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报账率,防止再次出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闲置问题。二是我县积极探索建立“程序简便、管理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管理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岭自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管理机制(试行)》、《关岭自治县村级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3.“扶贫和民生领域违规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共性问题涉及具体问题1个。(58)近年来,加大了扶贫和民生领域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主要集中在:套取民生项目资金、“雁过拔毛”侵占群众利益、虚报冒领国家危改资金等。该具体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书记黄波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领导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县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的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针对扶贫和民生领域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行使,县纪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52份,各单位建立制度12个。三是县委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抓班子带队伍,今年以来,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426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270人,占89.06%;第二种形态126人,占8.83%;第三种形态28人,占1.96%第四种形态2人,占0.14%。2018年以来,共立案审查197件200人,其中扶贫民生领域163件166人,占82.74%。四是切实加大民生监督力度,实现监督无死角。今年以来,全县各民生监督组共发现问题273个,立案审查163件166人,党纪政务处分121件125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同时,按照交叉监督的原则,组建县级专项监察组,对“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察。已完成72个项目的现场复核,发现问题89个,转办问题线索7个。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治理和城乡医疗救助进行专项监察,发现问题29个。五是根据监察法的管辖范围,收集全县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个人廉政档案2864份,强化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管。六是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带队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严肃查处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党员干部和欺压百姓的“村霸”“寨霸”。目前,已走访25个村寨,走访农户248户1051人,初步发现问题103个,其中:现场办结54件,正在办理49件,立案审查17件17人。七是大力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今年以来,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立案审查69件69人。同时,认真组织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警示教育展,集中曝光我县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53个。

针对扶贫和民生领域违规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县委在全县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建章立制。一是认真抓好国家第三方评估、省级交叉检查发现问题的核实和处置。针对国家第三方评估和省级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共梳理出问题26个,其中:国家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11个,省级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15个;共梳理出问题线索23个,其中国家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线索11个,省级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12个。已经核查结束的问题线索23个,立案1件1人;经核实后问题属实19个,经核实反映问题不实作了了结处理的3个。二是县委主要领导与相关同志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各级领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三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将于近期组织对各级各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印发《关于按时报送约谈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推动各单位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18年至2020年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服务保障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四是持续开展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已完成对教科局党委的巡察,共发现问题582个,其中问题线索111个。已于2018年5月29日启动对县林业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供销社、县恒兴集体公司、新铺镇及所属9个村的巡察工作。

三、压实两个责任,注重常态长效

在今后工作中,县委将以这次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关岭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以强烈政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在全县范围增开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找准问题、深挖根源,强化整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从四大班子抓起,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严抓班子、严管队伍,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清醒和自觉坚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以完善制度机制构筑常态长效。注重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果的运用,紧紧围绕省委第五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问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持续加力,严防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深入研究分析,举一反三,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述职述廉、述职述责、交心谈心、民主评议、检查监督、考评考核等工作机制,把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固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靠制度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努力形成监督越抓越严、执纪越来越严、问责越来越严的巡察工作新常态。

(三)以求实求效之风全力推动发展。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为抓发展干工作的强大动力,大力弘扬求实求效之风,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学习用好“五步工作法”,扎实抓好“1+5”专项治理,促进各级干部下足苦、硬、实、精功夫,坚持不漏一人一户,开展排查清理、建立台账、狠抓整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2018年翻身仗,为关岭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苦干实干加油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37220998;邮政信箱:关岭县巡视整改1号信箱(关岭县顶云新区群众工作中心一楼);电子邮箱:glsxszgb@163.com.

        (信息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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