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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晴隆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2017年11月9日至11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中共晴隆县委进行了全面巡视。2018年4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晴隆县委反馈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中共晴隆县委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安排部署情况

县委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政治觉悟、执政能力的重大检验,作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硬仗、同步全面小康的有效措施。坚决做到“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坚决整改”,决不推诿、决不遮掩、决不含糊,坚决有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县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担任,其他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和推进工作。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县委先后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11次、县委专题会2次、巡视整改集中约谈会1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有关整改文件,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着力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抓到位。三是强化责任分解。通过逐条逐项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共列出7个方面24项51个具体问题,明确了8名牵头领导、11名责任领导、15个牵头单位、77个责任单位的整改责任,形成了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组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四是强化督促落实。县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先后4次组织召开整改落实督导会听取督导组工作汇报,并分别到18个单位部门、乡镇等调研党的建设,强化党的领导,层层传递压力,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方式,通过下发督导指导意见、跟踪督导检查、实地督促催办等方式,建立了“每十天一报告、每项一专报、阶段一汇报”制度,对整改落实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条条有整改”。五是强化问责处理。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73件问题线索全部进行了转交办处置,目前已了结69件,4件无理诉求不予受理。移交晴隆县纪委问题线索23件,现已办结23件。

二、整改落实情况

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未做到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1、关于“县政协在十九大后,特别是孙志刚书记到晴隆宣讲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后,仍未见组织传达学习和宣传贯彻的实际行动”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孙志刚书记在晴隆宣讲党的十九大讲话精神,研究出台了《中共晴隆县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孙志刚书记在晴隆宣讲党的十九大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统筹安排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的学习。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三是2018年3月8日上午,县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出台了《中共晴隆县政协党组印发<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涉及县政协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晴协党组〔2018〕3号)文件,全面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县委带头,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等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梳理汇编成册,制定学习计划,按月分步骤进行学习,撰写了学习心得,切实做到熟记于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关于“抽查的住建局、教育局、交通局、草地中心、国土局、扶贫办的5个党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2017年10月18日后就未见任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会议记录”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纳入全县各级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按月分步骤进行系列学习和再巩固、再提升。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等相关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晴督通〔2017〕56号),组成4个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部门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就存在问题现场作了反馈,并责成限期整改。三是成立3个整改工作组,于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对县直80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排查,排查出575个问题,梳理汇总为六个方面11个问题,逐一开具了《机关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成。四是对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草地中心、县国土局、县扶贫办等5个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约谈,对县委教育工委书记陈辞进行了提醒约谈,对县直机关工委原书记柳艾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涉及的5个党支部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计划、集中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重要论述、重点内容进行持续深入的学习。

(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效果不明显。晴隆县是全省4个同步小康困难县和14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各级组织和领导关心多,扶贫资金和项目多,干部的付出多,但实际抓落实的效果不明显。

3、关于“县委班子面对脱贫攻坚任务形成合力不够。存在‘看不齐、不看齐’,且行动上慢半拍,推动工作抓落实效果不好”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先后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认真对照巡视发现问题,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采取强力措施,全面加强整改,班子之间进行了一对一谈心谈话,提升了班子凝聚力、增进了团结。二是县委于4月26日县委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集中约谈会,对县四大家、纪委(监委)、法检两院、各乡镇(街道)、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三是组织召开干部群众共商会,进一步激发了干部群众内生动力。四是制定出台了干部容错免责机制,打破“洗碗效应”“破窗效应”,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目前,全县打好打赢脱贫攻坚硬仗的信心决心倍增,干部落实力、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4、关于“解放思想和开拓创新意识不够,无支柱产业支撑”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牧草、茶叶、蔬菜、中药材、柑橘、烤烟、糯薏仁、经果林、农产品销售、种子市场管理等十大目标攻坚组,制定了《晴隆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二是牢牢把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八要素”,制定出台了《晴隆县10万亩玉米调减工作实施方案》《晴隆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发展经果林、蔬菜(含食用菌)、烤烟、中药材等其他优势产业,打造“8个万亩种植业产业核心区”,截止目前已完成调减玉米种植8.79万亩。三是坚持重点产业“两大带两小”的发展思路,结合晴隆产业发展实际,打造具有传统优势的羊和茶两大产业,同时带动发展柑橘和薏仁米产业,明确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分别负责四个产业发展。晴隆羊产业方面:目前已请贵州大学畜牧专家帮助制定了晴隆羊产业发展规划,引进了6家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晴隆羊产业发展,发起成立合作社69家,运行50家;在全县范围内发动适度家庭牧场养殖42户,预计到年底发动100户参与适度家庭牧场养殖。茶产业方面:委托省农科院编制《晴隆县茶籽化石生态茶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了《晴隆县大厂、碧痕、沙子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目前全县共有茶叶加工企业48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5家,州级龙头企业9家,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25家,全县加工干茶0.52万吨,实现产值2.36亿元。柑桔产业:制定《晴隆县2018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柑桔种植实施方案》、《鸡场镇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晴隆县柑桔产业(三年)统防统治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柑桔产业项目推进.截止目前已经完成1000亩,年底计划完成种植2500亩,水池等基础设施已经动工修建。薏仁产业:投资1400万元在碧痕镇碧痕社区新建加工厂区,新厂区设计年加工9000吨薏仁米、100万盒薏仁玫瑰茶,目前已经完成场平,完成投资160万元。四是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定期组织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持续推进产业招商,招引企业投资。

5、关于“年度决策项目不科学,盲目承诺,失信于民”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大兴调研之风系列文件,大兴学习调研之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对晴隆县2018年“七件大事”“十件民生实事”责任督办的通知》(晴党办发〔2018〕49号),明确包保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落实人,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三是加快推进2017年未完成的垃圾收运系统、综合市场建设、火葬场、供水管网及扩容工程项目等4件民生实事。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已完成建设;综合市场建设项目,已引进浙江澳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火葬场建设项目,已划拨550万元征地费用,目前已完成征地工作,正在开展招标工作;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及扩容工程,主体工程正在加快推进,目前已完成主管及相关管网铺设,年底保障供水。

(三)党规党纪意识不强。

6、关于“县人大办、政协办和扶贫办党的会议记录人员均不是党员,县人大把党组记录与主任会、常委会、干部职工会混在一起记,县教育局长期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工委会”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直机关工委已于2017年12月初对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扶贫办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开具整改通知书。目前,各单位党组会议及记录已经规范。二是针对县教育局长期以来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工委会事宜,在省委巡视组反馈后,即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目前,办公会和党工委会已按照程序分开召开。三是于7月2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工委、党组)会议记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的通知》,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三会一课”记录进行规范。四是以县人大办、县教育局等为例,举一反三,对全县各单位类似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对未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记录本记录的32个单位或部门,立即下达了整改通知进行整改,五是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六是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四)个别单位党的领导严重弱化,俨然独立王国。

7、关于“县草地畜牧中心,2002年成立以来,未设立党组,2009年才成立党支部,成立后一直未发展党员,上级农牧局党组和纪检监察从未对其监督。中心原主任张大权在该单位任职长达13年,后既任县政协副主席又兼任中心主任和草地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长期搞一言堂、家天下,“三重一大”事项从未经集体研究,个人说了算。对党不忠诚、自己不干净,政治生态严重恶化,发生塌方式腐败”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18年7月17日县委常委会议通过设立县草地中心党组,理顺党组隶属关系。二是根据《晴隆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设置工作方案》(晴党办发〔2018〕143号)规定,县草地中心由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三是针对县草地畜牧中心党支部成立后一直未发展党员等事宜,县草地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张大权及谢国午负有责任,目前,张大权、谢国午已被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县委组织部于2018年1月15日对县直机关工委原书记柳艾进行了诫勉谈话。四是已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原财政局党组书记(现任晴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对晴隆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舒展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

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五)组织生活不严肃、走形式。

8、关于“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少,未摆正普通党员的身份”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照中央、省、州有关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好2017年度全县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晴组通〔2018〕10号)和《关于印发<晴隆县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晴组通〔2018〕14号),对各党委(党工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以及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及时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向有关同志进行了反馈,由所在单位党组书记对涉及同志进行了约谈,并在县级党员干部中进行通报。目前涉及同志均已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9、关于“县交通局、教育局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长期缺失,县人大办党支部2017年只有干部集中学习和上党课记录”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限期整改,不执行的,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得以规范,党内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二是2018年4月13日已对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党组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办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已督促三个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已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执行。

10.关于“县政协2016年的民主生活会上,副主席张大权的对照检查材料谈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剖析不足两页,个人需要说明的问題避而不谈,其他班子成员也未对其开展有效批评,但到会指导的县纪委副书记却点评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程序规范、开展批评达到预期效果,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的通知》(晴组通〔2018〕17号),组建6个督导组,对各党委(党工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实行组长负责制,对会前准备不充分、工作及资料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批准召开民主生活会,对会议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叫停,经报批后督促重新召开。二是张大权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违法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8年4月13日对赵庆雄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赵庆雄向县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讨。

(六)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

11、关于“农村支部在脱贫攻坚中缺乏疑聚力、战斗力”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反馈问题,于2018年3月8日对菜籽社区包村领导进行了约谈提醒。目前,根据多数群众意愿,菜籽社区已调整产业投向为发展食用菌种植,并由包村领导负责督导,村两委具体负责,初步已宣传发动20户贫困户参与到菜籽社区深山菌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食用菌种植。二是针对中营镇两个深度贫困村“五小”工程迟迟未启动建设问题,中营镇已明确由镇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班子成员、包村领导具体负责,强化对“五小阵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并采取政府出资一点、施工方垫资一点、帮扶单位筹措一点的筹措资金办法,启动了9个村的“五小”工程建设。目前,丫口村、新民村、新红村3个村活动室建设已基本完工,等待验收。老坪社区利用闲置的花米谷教学点作为村级活动场所进行扩建,正筹备启动实施。中营社区、龙向村、高原村、新光村由于老活动室存在安全隐患,现已选址成功,小红寨村土地已场平,正筹备启动实施,后期工程及“五小”建设有序推进。

12、关于“党组织维稳意识不强”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2月8日制定下发了《2018年全国“两会”和春节期间晴隆县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成立以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重点矛盾信访问题进行包保稳控化解,切实防止越级上访情况发生。二是对大厂镇高岭村22人集体越级到京上访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给予大厂镇高岭村包村领导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高岭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关于“党务村务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

已整改: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党(工)委、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晴隆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晴组通〔2015〕67号),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出纳会计分设事宜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二是成立了督查组,按月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事宜进行督查和指导,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将按照考核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强化财政业务指导,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目前四合村出纳、会计及四合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出纳已经分设,县财政局已组织对四合村村支两委及安谷乡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七)县直机关重业务、轻党建情况普遍存在。

14、关于“县直机关工委监督检查履职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已整改:一是组织督查组开展了集中督查工作,对未明确纪委委员的47个支部,通过换届、改选、补选、增补和召开支委会明确了纪检委员。目前,有25个届满的党组织进行了换届,有3个支部进行了改选,有9个支部进行了补选,有8个支部进行了增补选,新成立了4个基层党组织,撤销了2个党支部,健全了各基层党组织班子。二是对被扣分的19个单位下发了《第四季度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整改通知书》,已按要求全部整改。三是2018年1月15日对县直机关工委原书记柳艾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

15、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县委组织部党费会计凭证资料缺失,已对相关会计凭证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并列出了对党费会计凭证清单,在今后划拨党费时,告知督促相关单位和党组织按时收集,限时提供。二是针对县直机关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对反馈问题及排查出来问题的12个单位开具了整改通知书。目前,相关党务记录已规范。

16、关于“党员管理失控。有的党员长期不接转组织关系”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草地中心吴鹏同志长期不转接组织关系的问题,已督促县草地中心党支部落实,2017年11月22日该同志已将组织关系转到县草地中心党支部。针对草地中心两名工作人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2018年县纪委在查办县草地中心腐败案件时,发现二人涉嫌违反廉洁纪律,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不宜研究二人转正事宜。2018年1月19日,经县直机关工委批准,县草地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表决,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取消二人中共预备党员资格。在此过程中,县直机关工委及县草地中心原党支部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草地中心党支部原书记张大权、原副书记谢国午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县直机关工委原书记柳艾进行了诫勉谈话。

17、关于“深度贫困村派驻工作管不严。‘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有‘两头不在现象’”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驻村工作的通知》,依托“智慧金州”(掌上金州)平台加强日常调度,建立驻村管理工作台账,实现网格化管理、常态化调度。二是根据反馈具体问题,目前中营镇新红村、莲城街道火把村两名驻村干部已经和原单位业务全脱钩,能按照规定到村开展工作;鸡场镇杨家坪村为非贫困村,驻村干部为县石油公司派驻,按照《黔西南州党建扶贫“五人小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县级在非贫困村中不要求选派驻村干部。目前,已和县石油公司对接协调,县石油公司负责帮助鸡场镇杨家坪村协调资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可不用选派驻村干部;安谷乡安谷村为非贫困村,驻村干部为县联通公司派驻,省委巡视组反馈后,现已更换并与原单位业务全脱钩;花贡镇母洒村为县地税局派驻,由于到岗到位率低,已责成县地税局进行了撤换,目前驻村工作表现较好;长流乡部分驻村干部长期不到村开展工作,主要是在2015年和2016年部分驻村干部到岗率低,2017年以来已明显好转。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驻村干部的管理,长流乡党委制定出台了《长流乡驻村人员管理实施方案》、《长流乡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将驻村干部纳入《长流乡机关单位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一同进行管理考核,参与年终目标绩效考核评定。同时,为确保驻村干部到岗到位,长流乡政府统一采购指纹打卡机7台,于2018年3月中旬为全乡7个村每村安装了1台,作为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考勤记录使用。目前,长流乡各村驻村干部均按规定到村开展工作。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18、关于“县政协原副主席、草地中心主任张大权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草地中心发生塌方式腐败,该腐败窝案涉案时间长,涉案金额大,被立案查处的人多,该中心借给私营企业海权羊肉加工企业款项至今仍未追回”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涉及草地中心(草地公司)案件的43人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已将12名聘用人员转草地中心、草地公司清退或处理,将1名聘用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立案审查调查草地中心正式干部职工22人、村干部1人,处分23人(双开或单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开除党籍撤职降级处分1人,留党察看1人,撤职降级处分1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政务记过处分6人),诫勉谈话7人。共计收缴违纪款328万余元。二是因海权肉羊加工厂涉嫌持有伪造发票、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已对海权肉羊加工厂立案侦查,海权肉羊加工厂欠款追缴工作已进入司法程序,进行了财产保全,该企业资产评估已结束,同时启动对该企业的股权、债权重组。

19、关于“个别单位前腐后继”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晴隆县委关于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全面整治腐败问题。2018年1月至5月,处理干部39人,其中乡科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17人、其他干部16人。二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及有关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县纪委监委组建6个责任组,每个责任组负责10-16单位的日常监督工作,常态化到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原分管教育副县长刘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原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长张凤友诫勉谈话。四是县教育局已选优配齐班子成员并建立完善相关内控机制。

20、关于“扶贫和民生领域腐败案频发多发,‘苍蝇蚊子’不容忽视”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度发力,形成攻坚氛围。严格按照《晴隆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实施细则》、《晴隆县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督战方案》、《晴隆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追责问责,定期对“村支两委”、“五人小组”、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失职失责、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问责,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2018年以来,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403件,立案107件,结案78件,党政纪处分78人,问责10人,涉案资金333.65万余元,问责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干部3人。二是切实开展深度贫困村专项巡察和“回头看”工作,目前已经对43个深度贫困村、16个出列村开展专项巡察。三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政治巡察。组织开展了十三届县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巡察了5个县直部门、6个乡镇及其所辖的16个出列村(社区),对1个县直部门开展了巡察“回头看”。正在组织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巡察13个县直单位(含1个国有企业)、4个乡镇及其所辖村(社区)。四是结合“扫黑除恶”、“春风行动”等工作,重点查处“蝇贪”、“村霸”、危房改造、城乡低保等问题。五是加强村务监督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村级专职民生监督员、治保主任、森林防火员和协管员进行整合,重新选举配强全县96个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7月20日全面完成罢免和补选工作,全县共产生监督委员会成员共288名。通过明确待遇、强化考核等措施,激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强化对村务党务财务及村支两委履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责任情况的监督,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村组。

(九)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力。

21、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严格按照程序重新启动对对鸡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刘胜伟的调查程序,2018年7月16日已给予刘胜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2014年以来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县纪委常委会已于2018年3月27日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22、关于“基层纪委违反程序办案”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明确、程序与工作要求不熟悉、突破案件能力低、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已举办2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黔西南州纪委统一开展的电视电话视频业务培训会9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07人次。采取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到县纪委审理室跟班学习的方式,提高业务水平,目前,已抽调13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跟班学习。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由纪委常委带队,纪工委和相关案件室参与,每季度至少到乡镇(街道)开展工作指导一次。三是根据反馈具体问题,茶马镇纪委已召开支部会议进行整改。因茶马镇原纪委书记还涉嫌其它违纪问题,县委已将其免职调离纪检队伍。四是已对原花贡镇纪委书记邓雄进行纠错诫勉约谈。

(十)巡视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不到位,涛声依旧。

23、关于“上轮巡视‘回头看’指出的‘财务报销不规范、把关不严、会议费未附会议通知、会议议程等材料’和‘回头看’巡视移交的四条问题线索,本轮巡视提出后才抓紧办理”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晴隆县接待管理制度》,完善接待工作程序。二是二是对负有责任的政府办原副主任、机关事务局原局长李辉进行了纠错诫勉约谈。三是组织县四大家班子成员及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等召开了巡视整改集中约谈会,进一步提高巡视整改的重要性认识,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县委带头,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四是对省委巡视组历年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细化措施,举一反三抓整改。五是通过自查自纠,各部门违规发放的周末、防汛应急值班费、节假日值班费、撰稿费等均已全部清退。

(十一)巡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4、关于“巡查体制不顺畅”整改落实情况:

已整改:一是制定出台了《中共晴隆县委关于构建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和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加大巡察队伍的培养。结合巡察工作的性质,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加大对熟悉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法规等专业性人才的培养。三是进一步理顺巡察体制。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相关机制,从人、财、物方面加大对巡察工作的保障力度。四是根据反馈具体问题,已经明确巡察办人员编制。县委巡察办规格为正科级行政机构,在原有的11个编制的基础上,又从全县范围内调剂了4个行政编制、8个事业编制规巡察队伍建设使用,现有总编制23个。五是目前已配备巡察办主任1名,巡察组组长1名,副组长2名,巡察办股长1名,并从全县范围内调了9名同志到巡察办工作,还有7人名干部正在协调办理调动手续。

25、关于“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初步确定建立巡察组长人才库,已将新提拔或后备干部全部纳入巡察人才库。同时,强化培训,提高巡察人员对巡察工作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坚决抵制“人情风”。三是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同一区域、同一系统、有亲戚关系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相关单位的巡察,坚决杜绝“情面网”“关系网”“说情风”。

26、关于“临时抽调人员均是初次参加巡察工作,接受培训时间短,大多靠自身学习和理解开展工作,难以做到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教育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二是建立了巡察干部人才库和巡察后备干部人才库,从锻炼干部、考察干部的角度出发,注重选配新提拔或拟提拔的科级干部参加1至2轮的巡察,选配年轻后备干部参加1至2轮的巡察。针对专项巡察已开展1轮培训。

意识形态方面:

(十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27、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印发了《晴隆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晴党办发〔2017〕175号),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行进一步明确。二是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中,明确要求各单位(部门)在民主生活会中认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补课”,并认真查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单位(部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均按照要求查摆了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7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各党(工)委书记在述职报告中均对抓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述职。四是于5月31日举办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及网络舆情工作培训会,全县各部门主要领导及负责同志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进行了明确要求。

28、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把各级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监察范围还不完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建督导组对2017年度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再督查,重点查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列入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二是已将意识形态有关内容细化,县委巡察办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巡察重点内容,2018年组织开展了十三届县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巡察了5个县直部门、6个乡镇及其所辖的16个出列村(社区),对1个县直部门开展了巡察“回头看”。正在组织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巡察13个县直单位(含1个国有企业)、4个乡镇及其所辖村(社区)。

选人用人方面:

(十三)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较多。

29、关于“县直部门领导职位空缺严重。截止巡视时,县直88个单位科级领导未配满,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一些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2017年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年度考核,对各单位工作履职情况和干部队伍情况进行了调研,为下一步县直部门领导岗位配备奠定基础。二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部分科级岗位已进入人选酝酿动议阶段,待考察、公示结束后陆续配备到位。三是对全县股级职位岗位空缺情况全面清理排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部门党组(党委)加大培养力度。四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领导对2010年以来历任县委组织部干部股长进行约谈,对全县1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五是通过调整充实,排除编制、监察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因素,晴隆县县直各部门截止2018年9月空缺岗位情况已逐步改善,因目前进入改革工作期间,需留有一定调配空间,便于机改调配,在机改完成时完全配备到位。

30、关于“考察干部不够准,出现人岗不适”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部务会成员联系服务乡科级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实施方案》(晴组通〔2017〕75号)文件,加强对县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工作履职情况、思想动态、本人对待自身进退留转意见等方面的掌握力度。二是加强对考察队伍业务知识的培训,已于5月3日-5日,组织76名考察员队伍到省组干学院进行培训,提高对岗位和人选适配情况的分析和研判的水平。三是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对相关同志进行了组织处理。四是于3月8日对涉及的考察组组长进行提醒约谈。

31、关于“任用程序不严,违反条例规定”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二是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对9名未实行任职试用期的干部,在2018年7-8月对8名任职满一年的干部进行了专项调研,对任职后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定,其中7名评定为“优秀”等次、1名评定为“称职”等次。剩余的1名任职时间到10月任职时间满一年,届时进行专题调研,根据履职情况按任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研究其使用事宜。

32、关于“人才培养不够,后备干部缺乏”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已完成4个乡镇人大主席配备。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公务员、事业人员的招录,人才引进等方式,在全县现有编制情况下最大限度壮大全县干部队伍基数,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充分发挥干部队伍建设的选干部、配班子、聚人才的重任。

33、关于“换届指导不力,村级选举纰漏多”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对村级干部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指导,坚持依法选举。二是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县委、县政府对在村级换届中指导不力,监督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三是按照新形势下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干部的原则,围绕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力和战斗力的目标,在制定工作方案时,将“刑释解教人员不得自荐和推荐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作为硬性条文进行明确,切实杜绝刑释解教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

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禁而不止方面:

(十四)宗旨意识、规矩意识淡薄

34、关于“违规出台《晴隆县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回家探亲交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晴党办发[2017]63号),以公车改革为由,为跨县跨市(州)或跨省交流到本县任(挂)职的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交通工具或费用上提供便利。此《通知》规定却将符合上述“条件”的许多科局级以下干部排除在外,群众意见大”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2月2日已停止执行《晴隆县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回家探亲交通保障办法(试行)》。二是2018年2月15日前已经完成了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是否存在参照执行情况排查,未发现参照执行情况;已根据中央、省州文件精神对我县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细则化和规范化梳理工作。三是继续严格执行《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全县公务用车采购、管理和使用进行常态化监控,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十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形式主义。

35、关于“个别乡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内容照抄照搬,千篇一律,没有针对性,且本人所在支部未在责任书上签字或加盖公章,主体责任不明确”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共晴隆县委关于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两个责任”的工作目标,建立了廉政提醒制度,建立派单督办制度和协同监督问责机制。二是责成各单位党组、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展自查自纠,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中共晴隆县委关于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三是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已督促花贡镇党委重新拟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所有的责任书于2017年11月26日全部签完,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十六)公务接待活动中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36、关于“县政府办、机关事务局接待报销中缺少就餐菜单、接待人数、接待次数接待公函或相关证明”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认真研究,修订了《晴隆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健全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已将财务管理和报销制度纳入业务检查的重点,与纪委及审计部门一起,责令问题单位己核实补充完善相关票据和公函,并作出情况说明,组织负责接待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关于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就餐报备和报销审核。三是对负有责任的政府办原副主任、机关事务局原局长李辉进行了纠错诫勉约谈。

(十七)个别部门接待用酒存在管理漏洞。

37、关于“个别单位2013年至2016年期间,购买的接待用酒不办理入库和领用手续,虽在2017年以来建立了物资统计台账,但入库和领用仍无相关人员签字”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贵州省“禁酒令”,将“封存酒”集中到县机关事务局集中管理,严格执行使用审批制度。二是明确了专人负责物质采购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并对物质采购和使用严格审核报备,严格执行“禁酒令”,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大禁酒令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确保禁酒令不打折扣执行。加大对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机关公务接待,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十八)违规搭车发放值班费、加班费等。

38、关于“个别单位无加班依据发放2017年3-6月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费,巡视期间,部分单位才清退违规发放的值班费、加班费和其他补助”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严惩不贷。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财务人员等学习培训。三是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该单位已全部收回发放的加班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

(十九)农村滥办酒席风盛行,干部和群众反映强烈。

39、关于“有中层干部反映,其每年工资7万多元,而一年喝酒送出的各类礼金合计达5万元左右。茶马镇寨坪村一村民向巡视组反映,最多一天吃14处‘酒’,去年至今已送出2万4千多元,其打工收入全家开支和小孩读书本没问题,但年底吃酒一算账又成贫困户,向县乡部门反映无人管,有的回复‘老百姓的事管不了’”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印发<晴隆县滥办酒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操办(参与)酒席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酒席操办的有关事项。二是印发了《反对乱办滥办酒席树立文明新风倡议书》《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模板,要求明确操办酒席范围,除婚丧嫁娶酒席外,其他酒席一律不得操办。三是县委强化部署,成立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滥办酒席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2018年1月28日前按要求开展滥办酒席综合治理工作,与单位职工(村组干部)签订《规范操办酒席承诺书》。四是明确操办酒席范围,严格控制酒席规模,婚礼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不得大操大办。操办酒席不得收受超过200元的礼金,参与酒席随礼不得超过200元。操办婚丧酒席不得允许客人带烟花爆竹出席,参与婚丧酒席不得带烟花爆竹赴席,操办葬礼不得使用高音呐叭播放哀乐,并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脱贫攻坚方面:

(二十)脱贫攻坚未形成最大合力。

40、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上未形成统一意志。如三宝乡实施整乡易地扶贫搬迁,县各级干部群众在该不该搬、怎么搬、搬后怎么办以及可能面对的困难上没有形成统一思想和认识,走访发现大部分群众搬迁意愿不强,干部做工作难度大,工作效率低。”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干部夜校、脱贫攻坚知识测试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宣传动员力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目前各级干部已达成共识,形成了高度统一的意见,明确三宝乡脱贫攻坚路径主要以实施整乡搬迁为主,并成立了三宝彝族乡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统筹推进三宝整乡搬迁工作。三是已组织120余名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四同”工作(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四是组织前线工作队、全体干职工、三宝籍抽调干部、各村常务干部等持续开展走访动员,采取“1+1”“1+N”包保方式,把每户群众的搬迁动员工作责任明确到干部身上,确保每户群众都有包保领导挂钩、有具体人员负责。五是实施“新市民计划”,精准落实产业发展、文化旅游、教育计划、就业创业、卫生健康、资源权益、兜底保障、社会治理、政策宣传、社区党建等“1+13”政策措施,全力提升搬迁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截止9月底,已签订搬迁协议886户4136人,占应搬人口70.67%,其中选房领钥匙565户2662人,实际搬迁入住431户2004人。

41、关于“有的干部责任心不强。。如县残联理事长熊昌叔在谈话中对所包保村组的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建设情况、工作在县里对谁负责等一问三不知;县妇幼保健院在脱贫攻坚中执行县委决定走形式,选派帮扶三宝乡三宝村的驻村干部一月轮换一次”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晴隆县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从严管理干部的工作方案》(晴党办发〔2017〕118号),对在脱贫攻坚战役中作风不实、推进不力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二是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对县妇幼保健院龙富洪同志作为不胜任现职干部进行召回管理,责成熊昌叔同志就相关情况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并对其进行提醒约谈,对县卫计局党组书记魏晓红进行约谈,对县妇幼保健院班子进行集体约谈。

42、关于“整改落实情况: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不足,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调整充实脱贫攻坚宣讲队伍,深入村组、群众家中、田间地头,利用道德讲堂、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等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脱贫攻坚政策、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惠农惠民政策宣传,让党和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用行动诠释“人穷志不穷”的真正内涵,带领群众突出“贫困”重围,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打造脱贫攻坚成果墙。精心指导乡镇(街道)及各村(社区)利用民居空白墙面,在街头巷尾、农贸市场、主要道路、文化广场、党员活动室、道德讲堂、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等地绘制脱贫攻坚成果墙。营造“扶真贫真扶贫”“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的舆论氛围。三是成立脱贫攻坚志愿服务队伍,深入村组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广大贫困群众的脱贫意愿、发展需求和发展计划,并建立工作台帐进行跟踪问效,解决群众“有事无人办、有困无人帮、有苦无处诉”的问题。四是加强服务基层文化。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和送书、送戏、送电影、送春联等活动;发动各级文艺志愿者和农村文化能人为贫困村谱写村歌、编排舞蹈、拍摄微电影,充分展示农村新风貌、赞美新生活,激发农民自信心和自豪感,实现“精准扶贫”“精神扶贫”紧密结合,实现同频共振、共同推进。五是挖掘基层一线脱贫攻坚典型模范。深入挖掘勤劳致富的典型事例,通过以“比作风、比办法、比业绩”,推出一批脱贫攻坚的典型模范,通过《翠华晴隆》报、县政府门户网站、红心网络党支部、微信公众号等县级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引导村民以勤劳为荣、以懒惰为耻,提高贫困群众的自豪感和自信心。

(二十一)扶贫项目推进缓慢。

43、关于“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承接的地方债券资金6643万元未及时使用,造成资金闲置近一年”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2017年5月2日黔发改地区〔2017〕664号文件安排,积极与省扶投公司对接,晴隆县2016年搬迁任务调整为108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34人,按照省级统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拨付地方债券资金1万元的安排,我县可使用地方债券资金为934人,省扶投公司多拨付我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地方债券资金5709万元。二是按照2017年5月19日黔扶投通〔2017〕9号文件安排,县德润公司已于2016年5月16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1万元预拨资金934万元汇入移民局指定账户,剩余资金5709万元按原账号退还省扶投公司。

44、关于“三宝乡极贫乡镇子基金到账3050万元,使用1600万元,结存1450万元,申请子基金量在全省极贫乡镇中倒数第一,到账资金使用率仅52.46%”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州基金办的指导意见,结合三宝乡实际,《三宝彝族乡极贫乡<镇>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方案》已批复,待资金下拨后实施相关项目,提高资金报账率。二是根据州基金办的指导意见,鉴于三宝乡境内产业已布局完成,不再使用极贫乡镇子基金,现待报省批准后调出行政区域到东观街道办安置点使用。目前,极贫乡镇子基金已使用2919.96万元,使用率95.7%,余额130.04万元。

45、关于“全县2016年的148个扶贫项目还有45个未竣工,有14个重新调项实施,3个项目无法实施资金被收回;2017年度的102个项目到目前为止竣工率只有22.54%,完成县级验收只有12.74%;年度扶贫资金9767万报账率只有17.37%”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县2016年共计实施148个扶贫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项目报账率100%、竣工率100%、验收率100%,其中14个申请调项实施的项目,按调项后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项目的实施,3个项目无法实施资金按程序被收回,收回资金县级整合使用用于2017年晴隆县“因户施策▪扶持到户”项目,使扶贫资金及时发挥应有的扶贫效益;全县2017年度实施的105个扶贫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项目报账率100%、竣工率100%、验收率100%。。二是制定并出台《晴隆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闲置和扶贫项目选定不精准造成资金损失浪费,保证了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扶贫资金。三是研究出台了关于成立脱贫攻坚项目监管及验收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和政策,及时对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进度、资金拨付和报账、项目验收等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发挥扶贫效益。

(二十二)扶贫产业与贫困农户利益链接不紧密。

46、关于“存在扶贫项目未聚焦贫困户、扶贫资金‘一股了之’和‘扶大户不扶贫困户’的现象”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785万元,县级初始立项批复109个项目,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部份调整,共计实施项目105个。二是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2017年投入扶贫资金5273万元实施“探索三变”项目41个,覆盖贫困户2615户,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覆盖贫困户共计获得158.22万元分红资金,实施“探索三变”项目的企业或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务工,贫困户还有务工收益,扶贫项目未聚焦贫困户、扶贫资金“一股了之”和“扶大户不扶贫困户”现象得到有效解决。三是2017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785万元,覆盖贫困户16767户,除普惠制的基础设施项目外,产业项目、特惠贷项目、“三变”项目的扶贫资金100%覆盖贫困户,确保了我县2017年出列的10个贫困村村村有产业覆盖,3570户15262人脱贫贫困户户户有项目覆盖。

47、关于“个别三变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并未召开村组会议征求贫困户意见,未与贫困户签订分红协议,审计指出后,才与贫困户补签分红协议,所签的协议对如何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缺少必要的约束规定,约定的退出方式和时间不现实、难实现的现象”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牢牢把握产业结构调整“八要素”,持续推广运用“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农户”的模式,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明确贫困农户在产业发展中的利益份额。目前已对分红(投资)协议进行了补充完善,并与贫困群众重新签订了协议。二是实施相关项目时,广泛征求群众及相关专业人员意见。三是针对协议等方面内容,加强与律师、业务部门的沟通,确保协议完整规范。

48、关于“草地中心支付土地流转费给大户租借草地养羊,但大户并未直接带动贫困户发展养羊”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方式,由贫困农户参与养羊,得到分红,同时可以到合作社务工增加收入,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发起成立合作社69家,运行50家,带动276户贫困户。二是发展适度家庭牧场,项目运行采取“政府平台公司+私企+合作社+在册精准贫困农户”的养殖方式运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推动精准贫困农户报名养羊,由乡镇人民政府担保;县草地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产业子基金购买种羊及基础母羊投放给贫困户,补助草地建设及防疫药品;县草地中心做好技术服务及防疫保险;公司提供标准化培训流程培训贫困户,公司订单回收贫困户达标出栏羊;贫困户参与种草养羊,获得经济收入,在全县范围内发动适度家庭牧场养殖42户,预计年底发展到100户。三是原县政协副主席、草地中心主任张大权已被“双开”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草地中心其他相关责任人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人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十三)在施行“六个精准”上有差距。

49、关于“在资金使用精准上,三宝乡2016年至2017年4月份发放‘特惠贷’部分用途不符合规定”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明确拳头领导、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清收或规范用途。二是通过与县农商行共商,结合实际,现已制定“特惠贷”清收方案;组织扶贫站人员、包组干部等根据清收方案,积极开展入户宣传动员工作,宣传“特惠贷”相关政策,释明变更贷款用途所需承担的法律风险,劝导转移“特惠贷”用途的群众主动归还贷款。

50、关于“在措施到户精准上,如长流乡1人包保了多户低保户,难以保证措施有力有效”一是全面整治脱贫攻坚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履职不到位的严厉追责问责,坚决从严整治脱贫攻坚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二是长流乡党委已对分管扶贫领导和扶贫站全体人员进行纠错诫勉约谈。三是长流乡党委、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包保贫困户进行调整,明确教师、医生人均包保贫困户不超过5户,其余人员人均不超过10户,已于2017年8月中旬全部调整完毕。

(二十四)资金使用缺乏规范和监管。

51、关于“三宝乡个别极贫乡镇子基金项目未经充分论证,实施仓促,对合伙人缺乏必要的了解,缺少监督程序,缺少真实、有效、完整的拨款凭据,存在合作方套取扶贫资金风险”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三宝彝族乡极贫乡<镇>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极贫子基金的申请、审批、管理、分配、拨付、监督、审计以及项目考核、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极贫子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二是对今后实施的项目,加强对项目可行性论证,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资金的跟踪和监管,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三是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拨付给合作方的1000万极贫子基金,100万已投入建设并形成固定资产,剩余的900万元极贫子基金于2017年12月12日返还到了三宝彝族脱贫攻坚平台公司账户。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近半年的集中攻坚,我县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本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离省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有的整改任务需分批分期完成,有的整改成果需持续巩固,有的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下步工作中,县委将继续保持恒心和韧劲,不断深化整改工作、扩大整改成效,以整改实际成效践行政治担当、诠释对党的忠诚。一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好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核心地位。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第六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坚决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全力推动“两个责任”从严落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带头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惩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三是突出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持续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县委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巡视整改任务,不松劲、不放手,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解决面上问题和深入剖析根源结合起来,更加注重举一反三,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健全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的长效机制。四是巩固巡视问题整改实效,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硬仗。县委将以巡视整改落实为契机,持续巩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我县摆脱贫困落后的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硬仗,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小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曹勇;联系电话:0859—7610028、7611033

邮政地址:贵州省晴隆县莲城街道北街县政府大院

邮编:561400;电子邮箱:285175136@qq.com。

        (信息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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