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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省市省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184人,附职位表!正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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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150名简章。报名时间:11月28日9∶00至12月1日17∶00;

2020年四川省财政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7名公告。报名时间:11月13日至11月27日18:00;

2020年重庆市水利局公开遴选公务员6名公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7日18:00前;

2020年广西警察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1名公告。报名时间:11月23日至11月30日;


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为保正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自治区直属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拟遴选公务员共150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以下参公单位中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中央及我区设在盟市及以下地方的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1月28日(不含)。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职务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向上级机关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9∶00至12月1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遴选报名表》),并不得进行改动;

4.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遴选报名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报名表》发送至职位表中电子邮箱(E-mail)或传真至各遴选机关。

6.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简章及职位表,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特别提示:报考者可提前选择报考职位,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单位审核同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各遴选机关接收报考者上传的《遴选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遴选报名表》的,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由选调生报名通道完成报名确认,兼报遴选公务员职位的,同时登陆遴选公务员通道完成报名确认。选调生报考两个职位的试卷类型须一致,若选择的试卷类型不一致,只能以遴选公务员职位为准。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者于12月10-11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数,取消职位上的报考者放弃报名或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12月3日9∶00至17∶00,对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一科,分A卷(综合试卷)、B卷(写作试卷)两种。A卷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B卷主要测试文稿写作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各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需求确定其中一种试卷类型,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均为汉文试卷。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人员,笔试时必须使用蒙古文作答,面试时必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8∶30—11∶30。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4.成绩查询。2021年12月下旬,报考者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5. 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20年12月下旬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看面试公告或等候遴选机关面试通知。

报考2个公开遴选职位的选调生,若均进入面试环节,则只能参加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面试,原职位进行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包括本人身份证、《遴选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的职位进行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要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分钟。

面试阶段,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职位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加试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将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业务水平测试职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7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50%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于遴选人数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低于1.5∶1。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各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应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自治区直属机关。

2.体检。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以及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党组(党委)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各遴选机关组织确定遴选人员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可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位考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各遴选机关将拟遴选人员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2.岗位考察。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遴选机关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岗位考察。岗位考察期结束后,未办理调动手续前,本人应及时回原单位工作,遴选机关不得继续留用。岗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在岗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

3.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调动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本简章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四川省财政厅2020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四川省财政厅2020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根据我厅下属单位编制空缺、岗位需求等情况,决定考调工作人员17名,其中参公单位工作人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


二、考调范围

(一)参公单位岗位: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事业单位岗位: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省各级公益一类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一级主任科员(含)以下职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职员、专业技术岗位八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8周岁及以下;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11月13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发送《四川省财政厅2020年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至指定邮箱(cctrjc@163.com)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27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按考调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务必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或白底,JPG或JPEG格式,不低于295×413像素)。《报名表》填写后将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简介等情况,按考调名额不低于5: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考调计划。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将通过电话方式反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相关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履职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人员需提前填写《四川省财政厅2020年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cctrjc@163.com)。

(四)体检和试用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综合岗位需求和个人条件统筹安排到有关单位试用3个月。

(五)考察

根据试用情况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六)调入

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公告由四川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6723682(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28-86656037(省纪委监委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13日



2020年度重庆市水利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重庆市水利局决定面向重庆市辖区组织开展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

遴选指标共6个,全部用于市水利局直属参公单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 我市区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区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市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我市市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区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 2 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 2 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7.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时间、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当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指标、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0年度重庆市水利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统称《职位表》)。公开遴选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如对报考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和其他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2020年度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以下统称《报名表》),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7日18:00前,通过投递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地址:418847405@qq.com。超过报名时间截止时间后投递的邮件无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须报名前电话联系遴选单位工作人员,经遴选单位审核同意,方可报名。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经遴选单位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根据遴选单位的通知,携带身份证,于2020年1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渝北区新南路3号重庆市水利局231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3∶1。

(一)笔试

1.综合知识测试。公开遴选职位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为100分。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知识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水利局划定。

2.时间和地点。综合知识测试时间为12月12日上午9:00至11:30,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遴选笔试加分。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名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即2017—201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

符合遴选笔试加分的报名人员,在12月14日上午9:00至12月15日下午18:00向所报考的遴选单位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2020年度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加分申请》(附件3)、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遴选单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计入遴选笔试成绩。

4. 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加分值。

5. 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1月8日上午9:00后登录重庆市水利局网站查询本人公共科目成绩、现场资格审查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市水利局具体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14日。

根据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轮次由市水利局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度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原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时到渝北区新南路3号重庆市水利局2319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由市水利局统一组织,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23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水利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

(二)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以实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市水利局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 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以及后续各环节出现缺额的,由市水利局商用人单位后,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市水利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分别在市水利局官方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市水利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本次遴选职位不设置试用期。

(三)任职

报考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重庆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18日




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

选调岗位9个,选调工作人员11名,具体详见附件《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调对象

(一)国家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编制或事业编制的人员;

(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热爱公安教育事业,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基本技能。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二)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2.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影响期限未满的;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福利待遇

选调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相应待遇。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学校在广西警察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扫描本人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报名材料按《个人报名材料目录》(附件3)的格式制作为1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1号岗位基建管理员)的命名格式将材料发送至选调工作报名邮箱gxjyzzb@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13350。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等。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按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学校从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

考核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考核结束后,由学校综合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相关信息在广西警察学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监督举报电话为:

广西警察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71-5612492

广西警察学院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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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遴选大赢家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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